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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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领导 (一)办公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加强对干部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组织的要求,对办公室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二次。
(二)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人人都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 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
会前应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和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
3.会议期间所发的秘密文件、资料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
4.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5.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
(二)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
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录。
2.发送秘密以上文件、资料,需交机要交换站办理或派专人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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