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我社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化,依据新《(名称替换)章程》、《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名称替换)《关于某地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行党组、支行党组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它重要问题。
三、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 治性和原则性。
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避免自我批评谈情况,批评别人谈希望的现象。
四、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党组要求,也可以随时召开。
一般在4至8月之间召开。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会议日期和议题,提前报告,以便上级党组派人参加;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作好以下准 ……
【文章共1383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 上一篇: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 下一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