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秘范文>> 实用文档>>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规定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为深入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促进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现根据国家和某某、某《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某发[2005]10号、*文某[2005]16号、*文某[2005]8号),结合我某地网吧管理工作的实际,特依法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鉴别以身份证上载明的生日是否满18周岁为准。
       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厉查处。
       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的,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接纳8名以下未成年人进入者,在给予警告的同时,按人头对网吧并处罚款,每一名的罚款不得少于2000元。
       二、坚决打击和取缔黑网吧。
       黑网吧是指无证或证照不全网吧。
       对擅自设立网吧进行经营活动的,有权部门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立即终止接入服务。
       对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整治。
        三、严禁网吧超时经营。
       网吧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要在零时至8时切断所有网吧信号,对该终止或该暂停接入服务,而未终止或未暂停接入服务的,由有权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网吧违 ……

【文章共2231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 我要加入会员

  • 我要以稿换稿

  • 我用手机阅读

  • 我要推广赚钱

  • 我要咨询问题


  •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