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管理规定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干部职工八小时外行为的管理,健全完善干部职工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我社队伍的纯洁和(名称替换),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单字替换)纪国法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时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形象。
二、崇尚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
严禁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色情活动、参与(名称替换)(名称替换)、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
三、坚决制止以权谋私。
严禁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从事经商活动,收受下属的礼品(金),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等。
四、正确把握社交原则。
慎重交友,不准与有劣迹行为的人来往及与贷款户拉拉扯扯、吃喝玩乐,严禁傍大款,搞不正当关系。
不准接受可能对业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接受贷款户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活动;不准收受有贷款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贷款户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五、规范八小时外业务活动。
八小时外办理业务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热情服务,不拿原则与人情做交易。
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外出要按规定请假,回岗及时销假,严禁不请假外出,逾假不归。
七、认真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严禁擅自使用公车、违章驾车。
八、倡导文明节俭的新风尚。
主动协调好家庭和邻里关系。
力戒铺张浪费,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做到勤俭节约。
九、严肃执纪。
凡有违反上述情形,情节较 ……
【文章共926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 上一篇: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
- 下一篇:林业局机关办公楼管理规定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