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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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网络,发挥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平抑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构筑我区社会(名称替换)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某某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总工会、区劳保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安监局、区卫生局等部门会商决定,建立职工维权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共同协商解决我区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为促进社会(名称替换),构建和谐亭湖作出积极的努力。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行各部门自身职责的同时,共同推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负责召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挥职工的维权中心作用。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全区劳动关系状况及发展趋势。
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件进行协商研讨,形成共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推进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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