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籍管理制度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加入会员】
(1)申请入d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d员之日起,就有了d籍。
(2)干部d员的《入d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d员的《入d志愿书》由其所在d委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d员,都应及时接转d员组织关系。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d论处,取消d籍。
(5)d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d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d费,或不完成d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d。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d员除名,并报上级d组织批准。
(6)d员要求退d,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d组织备案。
(7)劝d员退d,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d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退d的d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d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d员必须开除d籍。
(10)d员经过留d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d籍。
(11)开除d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d组织审批后,报某纪检委审查批准。
【文章共486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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