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如何干事 ——对加强部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未知 来源: 秘书公文写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政 治部门干部通常被称作“干事”,顾名思义,其基本职责就是干事,干职责赋予的事、领导交办的事、上级要求的事。
“干事”是部队政 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者,是(单字替换)委和领导的助手,作用十分重要。
如何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成为政 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干事”?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热爱本职想干事。
想干事是一种最基本的工作态度,表明有一种干事业的强烈愿望,是当好“干事”的思想基础,一个人是有所作为还是无所作为,首先取决于想不想干事。
只有想干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增强从事政 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决心。
面对机遇,敢于争先;面对艰险,敢于探索;面对落后,敢于奋起;面对竞争,敢于挑战,才有可能会干事乃至干成事。
把握全局善谋事。
“干事”要能够从战略全局上看问题、想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出谋划策能力,努力做到站在部队全局想问题、围绕领导意图出主意、能够超前谋划提建议,当一个谋略型的“干事”。
当然,也不能眼高手低,大事不能谋,小事不愿谋。
要充分认清自己所处地位的重要性,善于出主意、谋大计,能够从大处着眼,从政 治上、宏观上、全局上分析、看待和把握问题,注意在战略全局上,在部队建设带方向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上,为领导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谋”的层次,只有这样,才能谋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
精通业务会办事。
具体办事、办具体事是“干事”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干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 治部门无小事,“干事”怎样才能会办事?应该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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