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会务工作规程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加入会员】
为规范某政府全体会议会务工作,提高会议质量,根据《某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一、会前准备工作 (一)确定议题。
某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议题相对固定。
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季度召开,主要任务是讨论拟提请某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二季度末或第三季度召开,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
在完成固定议题的基础上,每次会议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议题,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主要是传达贯彻(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国务院、某某委、某某政府和某委的重要会议精神、有关指示和决定,讨论决定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某政府的重要工作,通报某政府工作情况和全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某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某长确定。
(二)拟订会议方案。
某政府全体会议方案由办公室综合科会同行政科、值班室提出,经办公室分管主任、主任审示后,报某政府秘书长审定,必要时报某长审定。
会议方案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议程安排、文稿起草、会场布置、任务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三)准备会议材料。
某长讲话稿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起草,副某长讲话稿由相关秘书科室负责起草;其他有关材料在议题确定后1日内由有关部门准备,按召开日期提前2个工作日交办公室综合科。
(四)通知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出列席人员等。
通知经秘书长审签后印发,一般于会前2-3日内发出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 …
【文章共166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