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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县段村乡工作,2005年9月任×县司法局段村司法所所长。他扎根山区,任劳任怨,把青春和热血都贡献给他第二故乡——偏远山区段村乡。他连续多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多年来,司法所只有他一人,大小事情他一个人扛,但他没有退缩、没有埋怨。早年间,没有交通工具,他就步行下乡,早上天刚亮出发,回来时已是满天星辉。山路崎岖,多少次跌伤没有扑灭他下村驻户的热情,他踏遍了段村乡的每个角落,熟悉每一户村民的家庭情况。一件件重复做的“小事情”,让群众深深记住了他。他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政策和法律普及到段村乡山区的家家户户。

偏远乡村,群众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矛盾容易激化。×年秋,段村乡柏隆村的鲍某在某耐火材料厂务工,搬运材料时突发疾病死亡。鲍某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与厂方多次发生争执,还组织30余人到县政府上访。

×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当事人叫到一旁劝解,×曾在柏隆村驻村两年,许多村民与他有交情。他们见×如此焦急,话又讲得在理,确实在为他们着想,便渐渐平静下来。×趁热打铁,和村干部一道,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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