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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历史

清代苏浙皖蝗灾研究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摘 要:文章根据苏浙皖三省198种方志资料,研究了该地区清代的蝗灾情况,纠正了《清史稿》和《清实录》中记载的不足,讨论了上关于清代苏浙皖的蝗灾记载、蝗灾分布和特点以及三省的治蝗措施等问题。文末附有作者的几点认识。
  关键词:清代;苏浙皖;蝗灾
  苏浙皖三省地处湿润多雨的江南,环境虽然不利蝗虫的生发,但蝗灾却时有发生。而且有时也十分严重。这在史书上都有记载,但正史上对这个问题的记载往往疏而不详,又多有遗漏,不足以反映这一地区蝗灾的实际情况,因此苏浙皖地区的蝗灾很少引起人们的注意。我国的学者对上的蝗灾已作过不少研究,但以往的研究,一般都偏重於综合性研究和治蝗技术的研究,对地区性的蝗灾关注不多;而在江南地区灾害的研究中,一般又都偏重水旱灾害的研究,而忽视蝗灾[1] 。因而,对清代苏浙皖三省的蝗灾,长期以来一直不甚明了。可以说是我国蝗灾研究中留下的一块空白。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本文根据地方志的记载,对这一地区的蝗灾作了一次尝试性的探讨,希望有助於对这个问题的了解。
  一、文献上关于清代苏浙皖蝗灾的记载
  有关清代蝗灾的记载,历来都以《清史稿》和《清实录》的记载为最全面、系统。《清史稿》中记载的蝗灾,据统计,在清代的267年中,苏浙皖地区有蝗灾发生的年份共16年:(康熙朝7,雍正朝1,乾隆朝7,嘉庆朝1),平均16。6年发生一次,涉及的地区共40州县。《清实录》中,所记苏浙皖地区蝗灾发生的年份共17年(顺治1,康熙5,雍正0,乾隆6,嘉庆2,道光1,咸丰0,同治0,光绪2),平均15。7年发生一次,发生蝗灾的州县为114州县次。二者相比,不论蝗灾发生的年份次数,还是蝗灾发生的州县数,《清实录》的记载都较《清史稿》要详。,
  据研究,《清实录》是编纂《清史稿》时的重要史料来源,金梁(刊印〈清史稿〉的负责人之一)曾说:“其取材则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史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 ,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不尚文饰焉。”[2] 但和《清实录》核对,《清史稿》有关蝗灾的记载,显然比<清实录>要少许多,说明《清史稿》有关苏浙皖蝗灾的记载有不少疏漏。《清实录》的记载虽然比《清史稿》要多,但《清史稿》中有些关于苏浙皖蝗灾的记载,《清实录》中也是缺载的,例如,《清史稿》中苏浙皖地区的蝗灾在康熙时有7次,在雍正时有1次,而在《清实录》中康熙时为5次,雍正时缺载,说明《清实录》中收集的材料也不完全。其中咸丰朝两书都缺载,这更是一个令人不解的历史空白。
  关于苏浙皖地区的蝗灾,除正史以外,所幸还有地方志的记载。方志是当地人记当地事,史实可信,也最全面。为此,作者查阅了该地区有蝗灾记载的198种方志:江苏(包括上海市)81种,浙江60种,安徽57种[3] ,发现其中有丰富的蝗灾记载,据统计,在清代的267年中,共有143年发生过蝗灾,平均不到二年(1.87年)就有一次蝗灾发生。说明苏浙皖地区的蝗灾,方志上的记载远较《清史稿》和《清实录》为详。灾害的频率也远较正史记载的为高。不过应该指出,本文统计的数字也并不十分完整和精确:一是因为有少数方志没有查到,二是因为所用以统计的一些方志,不少是在光绪以前编写的,就是在光绪时期的,也是在光绪中期以前的,这表明有些县在同治以后的36年内蝗灾的次数本文还没有统计在内,如果能将少数方志凑齐并将同治以后36年的蝗灾在内,清代苏浙皖地区的蝗灾次数应比本文统计的要高。不过这143次的数字应是目前最接近清代苏浙皖蝗灾面貌的一个统计数了。
  二、苏浙皖三省的大蝗灾
  苏浙皖三省在清代不仅蝗灾频繁,而且地跨三省,并在同一时间内危及二十个州县以上的大蝗灾也频频发生,据粗略统计,至少有康熙六年、十年、十一年、十八年、雍正元年,乾隆五十年,咸丰六年、七年,光绪三年 等九次。其中又以康熙十年、十一年和咸丰六年的两次为最大。
  (一) 康熙十年、十一年(1671,1672)大蝗灾
  康熙十年夏,苏北,皖北广大地区偏遭旱灾,干旱诱发了蝗虫的发生。是年夏,安徽北部地区的合肥,桐城,霍邱,巢县,六安等县先后发生蝗灾,江苏北部的盱眙,宝应,赣榆等县也同时发生[4] ,以后逐步扩大到安徽的和州,蒙城,怀远,凤阳,天长,全椒,来安;江苏的仪征,溧水;浙江的嘉善,海盐,淳安等县,形成一次地跨三省,危及二十个州县的大蝗灾。这次蝗灾给三省的农业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其中又以江苏,安徽的一些县为最,当地的农业生产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江苏盱眙“蝗食禾稼殆尽。”安徽凤阳“夏,大旱蝗,禾麦皆无,人食树皮。”全椒“秋七月,飞蝗蔽天,禾苗殆尽,民大饥。”天长“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九月,飞蝗蔽天,人民相食,子女尽鬻。”[5]
  康熙十一年三省继续遭旱,由于去年遗留在地中的蝗卵没有被清除,也没有被冻死,因而又造成了蝗虫复发。蝗灾由安徽巢湖地区的合肥,巢县,含山,六安等县爆发,逐步扩大到和州,桐城,舒城,蒙城,宿州,怀远,凤阳,天长,全椒,几乎遍及整个皖北。与之同时,江苏地区也出现了蝗蝻,一向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这一年发生较少,仅出现在通州,盐城,泰兴,东台等几个县,较多的是在长江以南地区,包括松江府的松江,华亭,南汇,青浦,及太仓州的崇明;苏州府的苏州,吴县,昆山,太仓,震泽;常州府的无锡,江阴,武进,镇江府的丹徒等14县,但发生的蝗虫都不是蝻,而是已羽化了的蝗,而且是由江北飞来的,例如嘉庆《松江府志》卷八十“康熙十一年,飞蝗蔽天,自北而南,所过但食竹叶芦穗,无食禾者。”光绪《青浦县志》卷二十九“秋七月,飞蝗过境不为灾。”宣统《太仓州志》卷二十六“夏,蝗自北来,既而入海,灾亦不甚。”乾隆《震泽县志》卷二十七“八月一日,夜,飞蝗自北来,遍野,数日而灭。”浙江也有飞蝗,情同苏南,光绪四年《嘉兴府志》卷三十五载;“七月飞蝗自西北来,食草根木叶殆尽。”说明这一年江南一些州县的蝗灾是北方的蝗虫向南迁飞时所造成的。这年蝗灾虽然没有出现绝灭的灾难,但波及的面相当大,达到35个州县之多。从而成为清代苏浙皖地区第一次大蝗灾。
  (二) 咸丰六年(1856)大蝗灾
  咸丰六年,苏浙皖三省又发生区域性的大旱灾,各地的方志对此都有记载。光绪《庐州府志》卷三十九载:“咸丰六年,江南北州县均大旱。”光绪《嘉善县志》卷三十四载;“六月亢旱,枝河皆涸。”光绪《江都县志》卷二载:“瓜洲自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民国《宝应县志》卷五载:“五月至八月大旱,运河水竭。”区域性的大旱灾,带来了区域性的大蝗灾,灾害之严重,是三省历史上所罕见的。
  这一年的蝗灾,和康熙十年,十一年的蝗灾大致相同,首先在苏北,皖北地区爆发,然后再扩大到其他地区。这一年夏天,江苏北部的宝应,兴化,泰州,泰兴,南通,沭阳,盐城,阜宁,徐州,铜山,沛县,睢宁,江都等县,安徽北部的庐江,霍邱,六安,舒城,亳州,颍上,太和,宿州,凤台等县,在干旱高温的自然条件下,各地先后相继爆发了蝗灾。之后,蝗灾进一步扩大到苏南、皖南和浙江。这一地区的蝗虫据记载,多数也是从北方飞来的:光绪《松江府志》卷三十九“秋八月,飞蝗蔽天,城乡俱是,中秋后热如夏,蝗复来。”光绪《娄县续志》卷十二“六月不雨,地生毛,苗槁,有蝗自北来,田禾被食,中秋复热如夏,飞蝗复来。”同治《苏州府志》卷一二四“七月蝗从西北来,如云蔽空,伤禾。”光绪《靖江县志》卷八“七月二十九日,蝗自西北来,食稻、粟、杂豆及江滩芦叶殆尽。”遭受蝗虫危害的地区,苏南有松江,华亭,娄县,南汇,青浦,嘉定,宝山,奉贤,崇明,江浦,靖江,六合,苏州,吴县,太仓,常州,无锡,丹阳,丹徒,溧阳,高淳,句容,宜兴等23县;皖南有芜湖,当涂,广德,宣城,南陵,石埭等6县;浙江有嘉善,湖州,乌程,德清,慈谿,馀姚,定海,上虞等8县。合计苏浙皖三省,遭受蝗灾的州县共达59个之多,将及三省州县总数的三分之一。其危害面积之大,是苏浙皖三省历史上所从来没有的。
  这二次大蝗灾,《清史稿》缺载,《清实录》虽记有康熙时期的蝗灾,但所记有蝗灾的州县数远不如地方志所记为详,康熙十、十一年两年,遭蝗灾的州县分别为17个州县和23个州县,而据方志的统计,分别为20个州县和35个州县。可见史书的记载是有遗漏的。咸丰时期的大蝗灾,《清实录》中也没有记载。为什么《清史稿》,《清实录》都缺咸丰时期的记载呢?推测应和太平天国战争有关,咸丰时期正是太平天国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江浙皖三省又是战争最激烈的地区,兵革不断,战事连年,清政府和地方官都无暇顾及地方的民事,像蝗灾这样的民事,很易被忽视而没上报,这很可能就是《清史稿》和《清实录》缺少这方面记载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蝗灾分布及其地理特点
  上文谈到本文查阅有关本区蝗灾的方志共198种,由于有的县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方志,一个州县有几种不同时期的方志存在,所以198种方志并不代表198个州县,除去重复,实际上清代有蝗灾发生的州县共有143个,约占清代三省州县总数(209)的68%,即半数以上的州县都发生过蝗灾。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1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州县分布一览表
  江 苏 |
  (苏南)松江 南汇 宝山 华亭 青浦 奉肾 娄县 嘉定 崇明 江宁
  苏州 吴县 昆山 太仓 吴江 常熟 常州 震泽 无锡 江阴
  镇江 丹阳 丹徒 溧水 溧阳 高淳 句容 常州 武进 宜兴
  (苏北)江浦 靖江 六合 扬州 仪征 高邮 兴化 宝应 泰州 泰兴
  通州 淮安 山阳 清河 泗阳 沭阳 桃源 淮阴 盱眙 盐城
  阜宁 东台 徐州 铜山 沛县 海州 睢宁 赣榆 江都 |
  浙 江|
  (浙北)杭州 建德 寿昌 淳安 萧山 嘉兴 桐庐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石门 湖州 乌程 归安 长兴 德清 武康 孝丰
  (浙南)宁波 慈溪 馀姚 宁海 山阴 定海 绍兴 诸暨 上虞 嵊县
  台州 仙居 常山 龙游 江山 永嘉 平阳 处州 缙云 |
  安 徽|
  (皖北)庐州 合肥 含山 巢县 和州 无为 庐江 怀宁 桐城 霍山
  望江 宿松 太湖 潜山 霍邱 六安 寿州 舒城 阜阳 颍州
  亳州 蒙城 颍上 太和 宿州 萧县 灵壁 泗州 怀远 五河
  凤阳 天长 来安
  (皖南)芜湖 建平 当涂 铜陵 广德 宁国 宣城 南陵 徽州 祁门
  池州 贵池 石埭|
  资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地方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称从略
  在这143个州县中,江苏占59个,安徽占46个,浙江占39个。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州县要多于浙江。从江苏安徽二省来看,江苏有29个县,安徽有33个县都在长江以北。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105个州县中,地处长江以北的州县占了62个,约占二省蝗灾州县的59%,说明苏北皖北又是苏浙皖三省中的重灾区。
  如再从一个县遭受蝗灾的次数看,各县遭灾的次数也是不同的。少的1次,多的高达19次。遭1至8次蝗灾的,这极大多数都在长江以南的州县,遭受9至19次蝗灾的,这绝大部份都是在长江以北,其中苏北的泰州,徐州,兴化,盐城,沭阳,宝应,盱眙;皖北的和州,五河,泗州,凤阳,六安,庐州,宿州,多达11次以上,最多的是宿州,高达19次。这再一次说明苏北皖北地区是苏浙皖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和重灾区。
  在苏浙皖三省中,长江以南的蝗虫,有当地自生自长的,例如:民国《吴县志》卷五五载:“清乾隆二十年,六月,蝗蝻生,伤稼。五十年,大旱,河港涸,蝗蝻生,大饥。”光绪八年《归安县志》卷二七:“乾隆二十年,蝗蝻生。”光绪七年《乌程县志》卷二七:“清咸丰七年,夏,螽复生。”但有不少蝗虫是从北面或西北方面飞来的。例如:光绪三年《海盐县志》卷十三:“康熙十年七月二十日,蝗从西北来,飞过城上。”民国十年《嵊县志》卷十三:“咸丰六年八月,有蝗自北来,顷刻蔽天。”民国《吴县志》卷五五:“咸丰六年七月,蝗从西北来,如云蔽空,伤禾。同治元年七月甲申,飞蝗自北至南,有雷声送去。”像这类记载,在苏浙皖三省的江南各州县的方志中,至少记载有53次。表明江南的蝗灾至少有53次是直接由来自北面或西北方面的飞蝗造成的,并不是当地发生的,由此可见,长江北部不仅是苏浙皖三省的蝗灾多发区,而且又是江南地区蝗灾的一个重要策源地。
  表2 清代苏浙皖各州县所遭蝗灾次数一览表
  灾次| 遭 灾 州 县 名
  1
  |江苏:常熟 镇江 常州
  |浙江:寿昌 平湖 海宁 武康 馀姚 宁海 定海 绍兴 诸暨 嵊县 常山 江山 永嘉 平阳
  |安徽:望江 太湖 建平 徽州 池州 石埭
  2
  |江苏:宝山 奉贤 娄县 吴江 震泽 武进 淮安 山阳 四阳 海州 赣榆 江都
  |浙江:嘉兴 海盐 桐乡 慈溪 上虞 台州 龙游 缙云
  |安徽:潜山 芜湖 当涂 贵池
  3
  |江苏:江宁 太仓 无锡 宜兴 淮阴 桃源
  |浙江:淳安 萧山 孝丰 仙居
  |安徽:怀宁 桐城 蒙城 灵壁 铜城 祁门
  4
  |江苏:嘉定
  |浙江:嘉善 长兴 处州
  |安徽:含山 巢县 寿州 阜阳 颍州
  5
  |江苏:南汇 崇明 江浦 昆山 扬州 清河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无为 宁国 南陵
  6
  |江苏:丹阳 沛县
  |浙江:归安
  |安徽:萧县 怀远 广德
  7
  |江苏:华亭 青浦 常州 丹徒 泰兴
  |安徽:庐江 天长 来安
  8
  |江苏:松江 苏州 吴县 溧阳 高邮 仪征 阜宁 睢宁
  |浙江:湖州 乌程
  |安徽:颍上
  9
  |江苏:江阴 高淳 通州 东台
  |安徽:霍山 霍邱 太和
  10
  |江苏:句容 溧水
  |安徽:舒城 亳州 宣城
  11
  |江苏:泰州 徐州
  |安徽:和州 五河
  12
  |江苏:兴化 盐城
  |安徽:泗州
  13
  |江苏:沭阳
  |安徽:凤阳
  15
  |江苏:宝应
  |安徽:六安
  16
  |安徽:庐州
  18
  |江苏:盱眙
  19
  |安徽:宿州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从略
  四:清代苏浙皖三省的治蝗措施
  清代苏浙皖三省治蝗是有成绩的,最可道的有两项,一是编写治蝗书,普及治蝗知识,一是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一)编写治蝗书 普及治蝗知识
  在与蝗虫的斗争中,苏浙皖三省人民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当地一些关心民瘼的知识份子,开始将这些经验条理化,系统化,编写成治蝗书。我国从宋代开始已有治蝗技术的记载 ,但不成专门的著作。治蝗有专门的著作是从清代开始的。这是清代对我国古代农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其中又以苏浙皖三省为最。
  乾隆时期浙江仁和(现属杭州)人陈芳生撰写的《捕蝗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治蝗专著。他竭力主张捕杀蝗虫 消灭蝗灾。他在书中说:“蝗未作修德以弭之,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又说“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全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份,系统和继承了上的捕蝗经验,并提出了捕蝗十项注意事宜,成为当时普及治蝗知识和指导治蝗工作的重要著作。
  除《捕蝗考》外,还有江苏泰州人彭寿山撰的《留云阁捕蝗记》,浙江鄞县人陈仅撰的《捕蝗汇编》,江苏无锡人顾彦撰的《治蝗全法》等,其中以《治蝗全法》内容最为丰富。作者在书序中说:咸丰六年八月,锡金(无锡)发生了二百一十六年来第一次蝗灾,为此编辑了除根,掘子,去蝻,捕蝗诸法之简便易行者三十三条,汇成一编,印成4587本,发给农民,后又几经修改,增补,才编定《治蝗全法》四卷。他在书眉上还写了“布告乡里,劝民捕治”字样,宣传治蝗。可见《治蝗全法》完全是为当时治蝗的需要量而写的。这些治蝗书由于通俗实用,在当时普及治蝗知识,推动治蝗工作方面,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是苏浙皖三省治蝗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它的业绩之一。书中还有许多关于蝗虫生活史及捕蝗技术的内容,由于内容涉及昆虫和植保等方面的专门问题,只能另撰文介绍了。
  (二)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用人工捕杀蝗虫,是当时使用的最主要方法。由于大范围的捕杀蝗虫不是单家独户力所能及的,需要有组织的行动,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州县的长官出面督办才行。清代,苏浙皖三省相当一部份县令对捕蝗是得力的,不少官吏都能及时组织民众捕杀,有的县官甚至拿出自己的俸银来捕蝗,因而取得了及时扑灭当地蝗灾的成效。下面列举数例,加以说明:
  雍正七年(1729)七月,江都瓜洲草龙港忽集蝗蝻无数,知县陆朝玑同营弁往捕蝗,皆投于江,不损禾苗。(乾隆《江都县志》卷二)
  道光六年(1826)五月,巢县西乡湖滩生蝗,蔓延十馀里,知县舒梦龄督农佃捕,六日殆尽。(光绪十一年续修《庐州府志》卷九十三)
  咸丰八年(1858),宣城蝗蝻生,官督民捕之,俱不为灾。(光绪十四年《宣城县志》卷三十五)
  光绪三年(1877)夏,六合大蝗,飞蔽天日,县令令民捕蝗,每石给钱数百。(民国《六合县志稿》卷十八)
  同年,宣城蝻其未发也,官督民搜,挖蝻子斤给以钱,既发督捕之,不为灾。(光绪《宣城县志》卷十六)
  光绪十七年(1891),霍山蝗,知县程伸昭率民捕之,次年收买蝗子,遗蝻遂尽。(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卷十五)
  有的县令还捐养廉银捕蝗,咸丰十七年(1857),浙江嵊县令李维著捐廉捕蝗,适逢五月大雨,遗蝗顿尽。(民国《嵊县志》卷十三)
  虽然这仅是几个例子,但表明清代苏浙皖地区的一些地方官,已重视官民协力捕蝗,有的地区蝗灾能及时扑灭和这些地方官的亲自督导是分不开的。这也是苏浙皖有的州县能及时消灭蝗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五、几点认识
  (1)清代苏浙皖三省遭受蝗灾的年数是不同的,据统计,江苏为94年,安徽为86年,浙江为29年。三省中遭受蝗灾的州县数也不一样,江苏为59个州县,安徽46州县,浙江39州县。三省中以江苏,安徽二省遭灾的次数和受害的州县为最多,是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在江苏,安徽二省中,苏南、苏北,皖南、皖北的情况也不一样,在江苏遭蝗灾的州县中,苏北约占总数的52%;在安徽遭蝗灾的州县中,皖北约占总数的71%。说明在江苏,安徽二省的蝗灾区中,苏北,皖北又是二省的重灾区,其中皖北又是重中之重。
  (2)不少地方志记载飞到长江以南的蝗虫,是只吃芦苇,竹叶,杂草等杂物,而不吃水稻,例如:民国《南汇县续志》卷二十二:“康熙十一年,飞蝗从西北蔽天而来,草根木叶立尽,独不食稻,半月后,悉向南去。十八年,八月十日螟蝗食芦,势如火燃,禾稻无恙。”同治《嘉兴府志》卷三十五:“康熙十一年,七月,飞蝗自西北来,食草根木叶殆尽,独不食稻。”光绪《广德州志》卷五十八:“雍正元年,建平有飞蝗蔽天,自北而西,所过禾稼无损。”光绪《靖江县志》卷八:“嘉庆八年,飞蝗过境,自西北来,不伤禾稼。”光绪《江阴县志》卷八:“道光十六年秋,飞蝗自北而南,多集江涯山足,啮食草根,谷大稔。”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四十一:“光绪三年,蝗食竹叶芦草殆尽,禾稼无害。”......等等。从蝗虫 的食性上看,迁飞到长江以南的蝗虫很可能是东亚飞蝗,而不是稻蝗。这说明长江以南地区,是东亚飞蝗的重要迁徙地。
  (3)气候条件不仅能诱发蝗虫的发生,同时亦是造成蝗虫死亡的一个致命的气象因素。蝗虫喜旱怕雨,一旦天雨,翅膀沾湿,身重不能飞翔觅食,往往造成饿死的结局。这在方志上有不少记载 :同治《六安州志》卷五十五:“康熙十九年春三月,蝗蝻渐生,至夏大盛,忽降霖雨,数日间,皆抱枝死,无遗类,二麦倍收。”嘉庆《高邮州志》卷十二:“乾隆二十四年,四五月大旱,南张乡蝗积数寸,六月杪一夕大雨,蝗尽灭。”光绪《溧水县志》卷一:“咸丰七年春,有蝗,四月蝝生,如蚁,得雨而死。”光绪《溧阳县续志》卷十六:“咸丰七年,春蝝生,五月霖雨,蝗尽死,秋,大有年。”民国《高淳县志》卷十二:“同治四年十月,农工将毕,有飞蝗东来,坠落水成乡地方,来春蝗生遍野,不俟扑打,尽抱草而死。”同治《续萧县志》卷十八:“同治七年五月,里智四乡蝻子生,扑之经旬,已而蝗飞遍野,忽一夜,尽悬抱芦苇禾稼上以死。按雾气露皆足以杀蝗。”说明在清代已认识到一旦出现雨雾天气,可以造成蝗虫死亡,并且已经有了明确的文字记载。
  (4)界存在着大量的蝗虫天敌,苏浙皖三省也同样存在,方志上对此也有不少记载:道光重修《仪征县志》卷四六:“康熙三十一年,夏大热,蝻食草不伤稼,群鸟争食之。”同治《徐州府志》卷五上:“康熙二十六年,宿迁蝗,蝦蟆食之,不为灾。”光绪十三年《凤阳县志》卷十五:“临淮有鸟,高二尺许,状如秃鶖,飞食蝗不为灾。”道光十四年续修《桐城县志》卷二十三:“康熙七年六月,生蝗蝻,忽有群鸦啄之立尽。”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卷十五:“乾隆五十一年春,蝗蝻大作,缀树塞途,愈扑愈多,忽天飞黑鹊,地出青蛙,噬殆尽,二麦成熟。”同治十二年《祁门县志》卷三十六:“嘉庆五年,九月蝗至,邑西若坑十八都、十九都、二十都皆有之。知县华中伯祭刘猛将军庙,蝗被鸟啄,遂息。”光绪二十五年《宿州志》卷三十六:“道光四年旱蝗,官民协捕,且焚且瘗,寻有群鸦及蝦蟆争食之,殆尽,禾苗获全。”同治九年《霍邱县志》卷十六:“咸丰九年,蝗,不为灾。有雀自西北来,尾追而食之。”说明蝗虫天敌在苏浙皖三省也同样存在,保护好这些鸟类和蛙类,人类将受益非浅。
  [1]农业博物馆资料室编.中国农史目录索引.北京:林业出版社,1992.第27~31、347
  [2]《清史稿校记》转引自李宗邺《要籍介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339页。
  三、蝗灾分布及其地理特点
  上文谈到本文查阅有关本区蝗灾的方志共198种,由于有的县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方志,一个州县有几种不同时期的方志存在,所以198种方志并不代表198个州县,除去重复,实际上清代有蝗灾发生的州县共有143个,约占清代三省州县总数(209)的68%,即半数以上的州县都发生过蝗灾。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1 清代苏浙皖三省蝗灾州县分布一览表
  江 苏 |
  (苏南)松江 南汇 宝山 华亭 青浦 奉肾 娄县 嘉定 崇明 江宁
  苏州 吴县 昆山 太仓 吴江 常熟 常州 震泽 无锡 江阴
  镇江 丹阳 丹徒 溧水 溧阳 高淳 句容 常州 武进 宜兴
  (苏北)江浦 靖江 六合 扬州 仪征 高邮 兴化 宝应 泰州 泰兴
  通州 淮安 山阳 清河 泗阳 沭阳 桃源 淮阴 盱眙 盐城
  阜宁 东台 徐州 铜山 沛县 海州 睢宁 赣榆 江都 |
  浙 江|
  (浙北)杭州 建德 寿昌 淳安 萧山 嘉兴 桐庐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石门 湖州 乌程 归安 长兴 德清 武康 孝丰
  (浙南)宁波 慈溪 馀姚 宁海 山阴 定海 绍兴 诸暨 上虞 嵊县
  台州 仙居 常山 龙游 江山 永嘉 平阳 处州 缙云 |
  安 徽|
  (皖北)庐州 合肥 含山 巢县 和州 无为 庐江 怀宁 桐城 霍山
  望江 宿松 太湖 潜山 霍邱 六安 寿州 舒城 阜阳 颍州
  亳州 蒙城 颍上 太和 宿州 萧县 灵壁 泗州 怀远 五河
  凤阳 天长 来安
  (皖南)芜湖 建平 当涂 铜陵 广德 宁国 宣城 南陵 徽州 祁门
  池州 贵池 石埭|
  资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地方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称从略
  在这143个州县中,江苏占59个,安徽占46个,浙江占39个。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州县要多于浙江。从江苏安徽二省来看,江苏有29个县,安徽有33个县都在长江以北。江苏安徽二省遭蝗灾的105个州县中,地处长江以北的州县占了62个,约占二省蝗灾州县的59%,说明苏北皖北又是苏浙皖三省中的重灾区。
  如再从一个县遭受蝗灾的次数看,各县遭灾的次数也是不同的。少的1次,多的高达19次。遭1至8次蝗灾的,这极大多数都在长江以南的州县,遭受9至19次蝗灾的,这绝大部份都是在长江以北,其中苏北的泰州,徐州,兴化,盐城,沭阳,宝应,盱眙;皖北的和州,五河,泗州,凤阳,六安,庐州,宿州,多达11次以上,最多的是宿州,高达19次。这再一次说明苏北皖北地区是苏浙皖三省中蝗灾的多发区和重灾区。
  在苏浙皖三省中,长江以南的蝗虫,有当地自生自长的,例如:民国《吴县志》卷五五载:“清乾隆二十年,六月,蝗蝻生,伤稼。五十年,大旱,河港涸,蝗蝻生,大饥。”光绪八年《归安县志》卷二七:“乾隆二十年,蝗蝻生。”光绪七年《乌程县志》卷二七:“清咸丰七年,夏,螽复生。”但有不少蝗虫是从北面或西北方面飞来的。例如:光绪三年《海盐县志》卷十三:“康熙十年七月二十日,蝗从西北来,飞过城上。”民国十年《嵊县志》卷十三:“咸丰六年八月,有蝗自北来,顷刻蔽天。”民国《吴县志》卷五五:“咸丰六年七月,蝗从西北来,如云蔽空,伤禾。同治元年七月甲申,飞蝗自北至南,有雷声送去。”像这类记载,在苏浙皖三省的江南各州县的方志中,至少记载有53次。表明江南的蝗灾至少有53次是直接由来自北面或西北方面的飞蝗造成的,并不是当地发生的,由此可见,长江北部不仅是苏浙皖三省的蝗灾多发区,而且又是江南地区蝗灾的一个重要策源地。
  表2 清代苏浙皖各州县所遭蝗灾次数一览表
  灾次| 遭 灾 州 县 名
  1
  |江苏:常熟 镇江 常州
  |浙江:寿昌 平湖 海宁 武康 馀姚 宁海 定海 绍兴 诸暨 嵊县 常山 江山 永嘉 平阳
  |安徽:望江 太湖 建平 徽州 池州 石埭
  2
  |江苏:宝山 奉贤 娄县 吴江 震泽 武进 淮安 山阳 四阳 海州 赣榆 江都
  |浙江:嘉兴 海盐 桐乡 慈溪 上虞 台州 龙游 缙云
  |安徽:潜山 芜湖 当涂 贵池
  3
  |江苏:江宁 太仓 无锡 宜兴 淮阴 桃源
  |浙江:淳安 萧山 孝丰 仙居
  |安徽:怀宁 桐城 蒙城 灵壁 铜城 祁门
  4
  |江苏:嘉定
  |浙江:嘉善 长兴 处州
  |安徽:含山 巢县 寿州 阜阳 颍州
  5
  |江苏:南汇 崇明 江浦 昆山 扬州 清河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无为 宁国 南陵
  6
  |江苏:丹阳 沛县
  |浙江:归安
  |安徽:萧县 怀远 广德
  7
  |江苏:华亭 青浦 常州 丹徒 泰兴
  |安徽:庐江 天长 来安
  8
  |江苏:松江 苏州 吴县 溧阳 高邮 仪征 阜宁 睢宁
  |浙江:湖州 乌程
  |安徽:颍上
  9
  |江苏:江阴 高淳 通州 东台
  |安徽:霍山 霍邱 太和
  10
  |江苏:句容 溧水
  |安徽:舒城 亳州 宣城
  11
  |江苏:泰州 徐州
  |安徽:和州 五河
  12
  |江苏:兴化 盐城
  |安徽:泗州
  13
  |江苏:沭阳
  |安徽:凤阳
  15
  |江苏:宝应
  |安徽:六安
  16
  |安徽:庐州
  18
  |江苏:盱眙
  19
  |安徽:宿州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从略
  四:清代苏浙皖三省的治蝗措施
  清代苏浙皖三省治蝗是有成绩的,最可道的有两项,一是编写治蝗书,普及治蝗知识,一是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一)编写治蝗书 普及治蝗知识
  在与蝗虫的斗争中,苏浙皖三省人民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当地一些关心民瘼的知识份子,开始将这些经验条理化,系统化,编写成治蝗书。我国从宋代开始已有治蝗技术的记载 ,但不成专门的著作。治蝗有专门的著作是从清代开始的。这是清代对我国古代农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其中又以苏浙皖三省为最。
  乾隆时期浙江仁和(现属杭州)人陈芳生撰写的《捕蝗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治蝗专著。他竭力主张捕杀蝗虫 消灭蝗灾。他在书中说:“蝗未作修德以弭之,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又说“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全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份,系统和继承了上的捕蝗经验,并提出了捕蝗十项注意事宜,成为当时普及治蝗知识和指导治蝗工作的重要著作。
  除《捕蝗考》外,还有江苏泰州人彭寿山撰的《留云阁捕蝗记》,浙江鄞县人陈仅撰的《捕蝗汇编》,江苏无锡人顾彦撰的《治蝗全法》等,其中以《治蝗全法》内容最为丰富。作者在书序中说:咸丰六年八月,锡金(无锡)发生了二百一十六年来第一次蝗灾,为此编辑了除根,掘子,去蝻,捕蝗诸法之简便易行者三十三条,汇成一编,印成4587本,发给农民,后又几经修改,增补,才编定《治蝗全法》四卷。他在书眉上还写了“布告乡里,劝民捕治”字样,宣传治蝗。可见《治蝗全法》完全是为当时治蝗的需要量而写的。这些治蝗书由于通俗实用,在当时普及治蝗知识,推动治蝗工作方面,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是苏浙皖三省治蝗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它的业绩之一。书中还有许多关于蝗虫生活史及捕蝗技术的内容,由于内容涉及昆虫和植保等方面的专门问题,只能另撰文介绍了。
  (二)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用人工捕杀蝗虫,是当时使用的最主要方法。由于大范围的捕杀蝗虫不是单家独户力所能及的,需要有组织的行动,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州县的长官出面督办才行。清代,苏浙皖三省相当一部份县令对捕蝗是得力的,不少官吏都能及时组织民众捕杀,有的县官甚至拿出自己的俸银来捕蝗,因而取得了及时扑灭当地蝗灾的成效。下面列举数例,加以说明:
  雍正七年(1729)七月,江都瓜洲草龙港忽集蝗蝻无数,知县陆朝玑同营弁往捕蝗,皆投于江,不损禾苗。(乾隆《江都县志》卷二)
  道光六年(1826)五月,巢县西乡湖滩生蝗,蔓延十馀里,知县舒梦龄督农佃捕,六日殆尽。(光绪十一年续修《庐州府志》卷九十三)
  咸丰八年(1858),宣城蝗蝻生,官督民捕之,俱不为灾。(光绪十四年《宣城县志》卷三十五)
  光绪三年(1877)夏,六合大蝗,飞蔽天日,县令令民捕蝗,每石给钱数百。(民国《六合县志稿》卷十八)
  同年,宣城蝻其未发也,官督民搜,挖蝻子斤给以钱,既发督捕之,不为灾。(光绪《宣城县志》卷十六)
  光绪十七年(1891),霍山蝗,知县程伸昭率民捕之,次年收买蝗子,遗蝻遂尽。(光绪三十一年《霍山县志》卷十五)
  有的县令还捐养廉银捕蝗,咸丰十七年(1857),浙江嵊县令李维著捐廉捕蝗,适逢五月大雨,遗蝗顿尽。(民国《嵊县志》卷十三)
  虽然这仅是几个例子,但表明清代苏浙皖地区的一些地方官,已重视官民协力捕蝗,有的地区蝗灾能及时扑灭和这些地方官的亲自督导是分不开的。这也是苏浙皖有的州县能及时消灭蝗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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