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回王简史
【繁体中文】 作者:雪无寻 发布:2005年11月3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一、民族演变
新疆哈密地区位于新疆东部,东邻甘肃,北接蒙古,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被称作“西域襟喉,中华拱衙”。古称昆吾,曾为乌孙王昆莫游牧地,后演变为昆吾。汉时称伊吾或伊吾卢,为匈奴呼衍王现部牧地。
哈密的古代民族塞种曾生活在河西走廊地区,后西迁在塔里木盆地及天山南北广泛分布。塞种之后,汉朝时乌孙、车师族分布在这一地区。自公元前2世纪中叶起,乌孙族的主体从天山东部迁往伊犁河谷一带,车师就成了这一地区的主要民族。公元386年,铁勒人也开始在天山南北的平原和山区中耕牧生活。公元487年,高车族副伏罗部为反抗柔然豆仑可汗,本部10余万户西迁,来到车师西北部,因同族亲缘关系,很快就在天山南北立族建国。公元488年,丁零击破鄯善,大量鄯善人被迫被迁到这一地区。
公元六世纪兴起的突厥汗国统治了这一地区,但后来受到了回纥族的攻击。贞观初年,依附于铁勒薛延陀部的回纥首领菩萨侵入突厥北部边境,突厥颉利可汗派儿子欲谷设率领十万大军讨伐。但是菩萨得到了铁勒(唐贞观初年时,铁勒族在这一地区已占多数)的支持,仅靠5千骑兵同其大战于马鬣山,击破了突厥大军,突厥败走,菩萨又北逐至天山再次达破之,俘其部众,回纥由是大振。唐贞观二十年(**6),菩萨死,子吐迷度(**6——**8在位)继位,于当年又助唐灭薛延陀,占有其地。公元656年回纥又动员5万骑助唐灭西突厥。从此回纥即跨有原来东、西突厥□国的广大土地。
吐迷度帮助唐朝灭[秘书工作:msgz.org]厥及薛延陀后,唐朝即以回纥住地置瀚海都督府,拜吐迷度为怀化大将军兼都督府的都督,受燕然都护府管辖。7世纪后期,后突厥汗国兴起,回纥与其他铁勒各部复被后突厥汗国所征服。
8世纪40年代,后突厥统治阶级内部自相残杀。回纥人在其领袖骨力裴罗(吐迷度的第6代孙,744——747在位)领导下,团结内外各部落,又得到唐朝的帮助,终于清除了后突厥的残余势力,被各部落公推为骨咄禄毗伽可汗,建立了回纥汗国。唐朝封他为怀仁可汗、左骁卫员外大将军。自此,回纥游牧封建汗国(744——840)存在100年左右,和唐朝关系密切。公元840年左右,因内乱和天灾疫疾,生产力破坏,为黠戛斯所破,回鹘汗国遂告崩溃。除一部分人南下附属唐朝外,其余15部由贵族庞特勒率领,分3支向西北迁徙,和西域原住的同族人(如乌护、拔悉蜜、葛逻禄、乌古斯、样磨等)相汇合,而先后建成高昌回鹘、河西回鹘(甘州回鹘)和喀什汗王朝(黑汗王朝)3个政权。
高昌回鹘是回鹘西迁、汇合后主要的一支,曾同时为辽朝及北宋的属国。直到元代,它仍自认是回鹘的嫡系。其疆域东至哈密乌纳格什河,西通天山西部,南接酒泉,北达天山北麓。高昌回鹘在12世纪初因耶律大石西征假道,这时已成为西辽的属国,而后随着西辽的灭亡也臣属于蒙古。
西汉起较多的汉人进入这一地区,张骞、班超的马队从这里经过。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窦固、耿秉出击匈奴,窦固和耿忠在东天山击败匈奴呼衍王后,即率军在伊吾屯田。明帝还设置宜禾都尉常驻于此,管理屯田事务。以后历朝对屯田都很重视,屯田士卒以汉人为主。东汉建初六年设伊吾司马。三国时曹魏政权设宜禾伊吾都尉。北魏泰常七年,唐契被柔然政权封为伊吾王。北魏太和十二年,北魏置伊伊吾郡。隋大业六年,隋设伊吾郡和柔远镇。伊吾郡首府从四堡迁至新伊吾。柔远镇设在今之沁城。唐贞观四年,唐置西伊州。两后改称伊州,辖伊吾、纳职、柔远三县。唐未转附西汉金山国。后又依附于西州回鹘。宋时,州将陈氏家族统治哈密。元时称哈密力,隶甘肃省。
元朝时,哈密地区为蒙古贵族兀那里失王统治。公元1391年,明太祖朱元璋命令甘肃都督刘真等率兵攻占了哈密城。兀那里失率家属远遁,从此哈密属明朝统治。兀那里失死后,其弟安克帖木儿向明朝投降。明成祖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被封为忠顺王,哈密成为明王朝统治下的一个地方王国。两年后置哈密卫。但此时称王的为蒙古贵族,不是回王。回王是指清代自额贝都拉以降的维吾尔贵族统治者家族。
此后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持续进展,到了明朝孝宗时,哈密地区的主体民族主要有回回(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畏兀儿(信仰佛教的伊斯兰人)、哈喇灰(蒙古人)这三种人杂居。到15世纪末,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占了多数,不断欺压畏兀儿和哈喇灰,迫使其向甘肃肃州一带迁徙。
明未清初,哈密转属蒙古察合台汗后裔建立的叶尔羌汗国。叶尔羌汗国亡后,哈密处于西蒙古准噶尔部的统治下。
二、回王家族的初始
根据《哈密回王史料》中的记载,传说在公元1605年,阿拉伯的伊斯兰最高组织第三次派出先驱者(前两次都失败了)木罕买提夏和加(和加按照任继愈主编的《宗教词典》的解释,是指波斯文“Khwaja”的音译,也叫“和卓”、“火者”、“霍扎”等,意思是“显贵”或“富有者”,也是伊斯兰教对圣裔和学者的一种尊称。)率领维 吾 尔 族教兵1千多人在哈密五堡的布古尔桥附近同当时的蒙古族统治者卡兵进行了战争,战争持续了一年多,双方都有很大的死伤。在一次蒙古头目带领部分卫兵到布古尔桥西的杜湾井观察战情的时候,木罕买提夏和加事先知道了消息,于是派兵埋伏在桥下和附近的山洞,等蒙古人来到桥上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当场击毙蒙古头目,其余的蒙古兵一部分投降,一部分逃往西藏。投降的蒙古人在二堡的阿克乔卡衣地方举行集会,欢迎木罕买提夏和加,皈依伊斯兰教。之后蒙古人和维吾尔人会合,拥护木罕买提夏和加进入哈密城,推举他为哈密的“阿奇木伯克”。
这个传说有不尽真实的地方,据《哈密王族家谱》的记载,木罕买提夏是秃黑鲁帖木尔(成吉思汗的第七世孙,察合台汗国王,是第一位信奉伊斯兰教的蒙古汗王)的第七世孙,他从伊犁来到哈密后,受到当地维吾尔的拥戴,成为该地的首领。木罕买提夏和加依靠伊斯兰教在哈密立足,建立起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统治。至于传说他是来自阿拉伯的圣裔(伊斯兰教的圣裔有两种说法:一是指穆罕默德德后裔,一是指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三位[秘书工作:msgz.org]的后裔),估计是他为加强自己的威望而编造的谎言,就如同汉人做了皇帝后常常会编造自己出生时的祥瑞以证明自己是天之所命一样。木罕买提夏和加做了哈密的统治者后,曾在王府镌刻了一块石碑,上面镌刻的汉译文中称自己是“穆罕默德的圣裔”,木罕买提夏和加之后,他的儿子额贝都拉继续标榜自己是圣裔,待其家族在哈密的统治地位稳固下来后,虽然不再反复标榜自己的圣裔身份,但仍然认为自己的家族是有着高贵血统的“白骨头”,非王族的人都是“黑骨头”。为了维护其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回王家族不与非王族的“黑骨头”通婚。
在木罕买提夏和加执政期间,哈密属于叶尔羌汗国的统治,叶尔羌汗阿布杜拉曾遣使向清朝进贡。但是准噶尔蒙古势力强盛,经常派兵侵掠哈密。木罕买提夏和加率领哈密人同准噶尔部进行战斗。公元1668年,木罕买提夏病逝,其子额贝都拉继位,成为这一家族的第二位首领,也是哈密回王家族的第一代的回王。
三、回王家族的形成和延续
世袭封建领主地位的建立
额贝都拉继位后十年,即公元1678年,叶尔羌汗国被准噶尔汗国所灭,哈密地区转属于准噶尔汗国所统治。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噶尔丹派属下侵占哈密。由于准噶尔汗国的统治比较残暴,剥削严重,激起了哈密地区的维 吾 尔 族人的强烈怨恨和反抗。当时入主中原地区的清朝还未能统一全国,新疆还处于准噶尔汗国的统治之下,这两大势力之间已经开始冲突。公元1696年的昭莫多大战,准噶尔的噶尔丹大败,清朝的实力开始强过准噶尔蒙古。这时候,额贝都拉见噶尔丹已势穷力竭,行将败亡,审时度势,决定倒向清朝。
现在看来,额贝都拉是个富于政治远见也有所作为的人,据《清圣祖实录》载,昭莫多战役后,额贝都拉“遣人进贡来降”。《亲征平定朔漠方略》中载当时的清朝川陕总督吴赫的奏折说:“哈密回子头目额贝都拉达尔汗白克,差回子阿林伯克,赍奏章及进贡独峰驼一头,马二匹、骆驼八头、小刀一柄,诚心归投皇上等因到臣……诚心向化来降……”。额贝都拉给清朝的上书,措辞极为恭敬,说“臣等白帽之族,自古以来,皆系皇上之人,向来进贡受赏”。针对当时清朝和准噶尔汗国之间的争斗,他在看到噶尔丹的日益穷蹙后积极向清朝表白:“若噶尔丹来,臣等相机竭力擒之;若闻声息,陆续奏闻”。当时清朝康熙帝见其诚心内附,特赐给蟒袍、貂帽、金带等物。
清康熙三十六年(公元1697年)初,额贝都拉向清朝报告噶尔丹的动态。在噶尔丹食物断绝派遣其子塞卜腾巴尔珠尔掳掠巴里坤的时候,额贝都拉立即派遣长子郭帕白克带领三百兵生擒噶尔丹之子及其部属,押送北京。康熙对此大为高兴,认为是“天之所赐”(《清圣祖实录》)。但此时,额贝都拉的哈密受到了准噶尔的策妄阿喇布坦的威胁与压力,为此,额贝都拉上书请求“请敕理藩院,移文青海诸台吉及策妄阿喇布坦,谕以哈密既已归诚,勿得侵拢”。在策妄阿喇布坦的威胁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为了获得清朝的有力保护,额贝都拉上书清朝,“祈皇上降敕,使勿害臣,给臣敕印……更恳移回子屯于肃州……使臣地声息,得时至圣上之前”(《清圣祖实录》)。
据《大清一统志》载,清廷接到额贝都拉的上书请求后,认为(额贝都拉)“诚心向化”,为“以示鼓励”,授予额贝都拉为哈密地方的“”札萨克一等达尔汗,颁札萨克印,赐红纛,哈密地方按照蒙古的例子“以旗编其所属”,对于移驻肃州的请求也答应了。至此,额贝都拉成为清朝正式册封的地方长官,哈密与清政府之间正式建立了臣属关系。从此,哈密不再惧怕准噶尔的威胁,而清政府也获得了进军天山南北的巩固基地,占有了新疆的东大门。
额贝都拉家族在哈密地方的世袭统治地位正式确立后,所管辖的领地东起星星峡,北至伊吾,西到瞭墩,在此范围内的维吾尔成为额贝都拉家族的属民,其家族对管辖内的人有使用甚至贩卖的权力,成为哈密地方的封建领主。此时,虽然额贝都拉尚未被清朝册封为王,但他是最早接受清廷册封的新疆维吾尔封建领主,其家族统领哈密233年的基业从此开创,所以习惯上一般称他为第一代哈密王。
据《亲征平定朔漠方略》的记载,额贝都拉归附后,由于清政府对维吾尔的宗教社会等状况不了解,认为“回子风俗,与蒙古无异”,所以,清朝在哈密地方实施了蒙旗的盟旗制度。这也是因为当时清朝和准噶尔之间尚处于战争状态,这种制度有利于战争态势所决定的。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清廷委派理藩院郎中布尔赛来哈密清查人户,编旗入籍。《藩部要略》载哈密地方札萨克以下设立管旗章京一名,参领(辖5佐领)、佐领(辖300人)若干名,此外还有骁骑校等,完全如同蒙旗的制度。额贝都拉的属下按照各部落编为旗队,额贝都拉成为一等部长,享受俸禄执掌国印。他的儿子郭帕白克、白奇白克被封为二等部长,协助办理旗务。
除了旗制,清朝还曾在哈密地方实行了中原的保甲制度。《清高宗实录》就有“哈密、吐鲁番,皆仿内地之例,十家设一甲长,寻缉稽查”的记载,这也是清朝为了加强对哈密地区维吾尔人控制的一种手段。
旗制的实行,难以适应哈密地区维吾尔人社会的实际情况。由于当地人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古兰经》是指导当地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习俗等各方面的一切行为的准则,因此,在旗制施行的过程中,清政府和额贝都拉家族都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一制度进行不断的调整。
康熙三十七年冬,额贝都拉奉诏入京陛见时,按照布尔赛的建议,贡品中除准备了小刀、大布、鹿角、梧桐碱、羊羔皮等土特产品外,还准备了数十个哈密特产的上等甜瓜。额贝都拉进京路线大体是从哈密城出发,经黄田、沁城、庙尔沟、明水出新疆,然后经马鬃山、内蒙额齐纳旗、包头、大同,然后进京。他们经50多日夜,终于平安到达京师,驮运之瓜除少数损耗外,大部分仍然完好如初,额贝都拉和布尔赛等都十分惊喜,以为是这皇恩浩荡,神祗保佑才出现的奇迹。元旦朝宴上,康熙帝和群臣们品尝之后,大加赞叹,并赐名“哈密瓜”。据清《回疆志》记载:“自康熙初,哈密投诚,此瓜始于贡,谓之哈密瓜”。此后,“贡瓜年年渡卢沟”成为定例,而哈密瓜遂名闻遐迩。后来的光绪年间进士、翰林院编修宋伯鲁在《食哈密瓜》诗中,对此有记载:龙碛漠漠风转沙,胡驼万里朝京华。金箱丝绳慎包匦,使臣入贡伊州瓜。上林珍果靡不有,得之绝域何其遐。金盘进御天颜喜,龙章风藻为褒嘉。
额贝都拉于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去世后,其长子郭帕白克按照清廷的命令承袭了他的职务。
郭帕白克袭爵后仅在位两年便去世,他一生中值得在史书上大书一笔的就是以三百兵擒噶尔丹之子塞卜腾巴尔珠尔及其部属这件事情,此外无大建树可言。死后,其子额敏于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袭位后,是为第三代哈密回王,次年即去北京朝觐。
额敏继位后四年,即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哈密与临近的准噶尔蒙古之间因清朝力量的钳制而形成的十多年间相安无事的平静局面被打破。是年四月,策妄阿喇布坦派兵掠占哈密回城西北地区。当时清朝在哈密仅有少量军队,而且疏于防范,遂被策妄阿喇布坦长驱直入,攻到哈密城下,并开始围攻城池。根据《平定准噶尔方略》的记载,这次战役策妄阿喇布坦派兵2千,而清方仅有2百绿营兵。在额敏及其属下的维吾尔人的大力支援下,清游击潘至善率军击败了蒙古人,杀90人,擒3人。此役后,清朝拿出“孥银一万五千两,赍往哈密,赐伯克额敏,游击潘至善……”,大力犒劳众回人。并决定在离哈密一日路程的塔勒纳沁(即沁城)驻扎一支部队,同哈密相互声援。康熙帝还因“哈密为策妄阿喇布坦所侵”,担心当地人生活困难,于是命令甘肃巡抚“遣官运送米、粮、牛、羊往赈”。
此后,清朝改变守势,增加在哈密的驻军,准备对付厄鲁特蒙古,但是军粮的供给成了问题。为扭转军粮供应不畅的局面,清朝开始筹划在哈密屯田。额敏积极响应清朝的这一计划,开始率所属的维吾尔人在沁城屯田,后因沁城不适宜农作物生长,移屯吐鲁番。但额敏以在吐鲁番不服水土为由,又申请带领4百名回人回到沁城继续屯垦,为清军提供军粮。
因为额敏屯田有功,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清政府晋封额敏为镇国公,并赏银1千两,额敏的属下也获得了赏赐。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额敏又被晋封为固山贝子。
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准噶尔蒙古色布腾策零那木札尔率兵6千侵扰哈密,清军反击时额敏率所部回人积极协助。由于清军和维吾尔人的合作,很快打退准噶尔人的进攻。额敏在此次又立功,雍正帝对其下谕嘉奖,并赏银1万两,其部下收城拒敌者也赏银5千两。
此时清朝对额贝都拉家族也并非完全信任,清朝对额贝都拉家族的态度基本上是加以利用但有所防范,这可从《清世宗实录》记载的雍正帝的话中看出。雍正帝说:“哈密回子之不可信,由来已久,亦当谅其苦情。盖其力量微弱,遭准噶尔之凌虐……我军固不可不留意提防,然不可使彼有疑惧之心。我之军力,能庇护哈密,哈密自不为贼所利用”。其实双方都是一种利用的关系,哈密利用清朝的力量来保全自己不受准噶尔蒙古的威胁和侵略,而清朝则利用哈密作为基地来反击准噶尔并统一新疆。但是哈密在额贝都拉家族的领导下,虽然几经艰难,却始终倚重清朝,也可说清朝对哈密维吾尔人所采取的政策是很成功的。
回王家族的发展
清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额敏去世。他死后,清廷任命其子玉素甫照例袭封为镇国公。这一时期哈密处于相对无事的和平时期,清军的屯田也能保证自给,因此,玉素甫继位的前几年较为平静。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清廷封玉素甫为贝子。
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新疆地区爆发了大小和卓木的叛乱,为镇压叛乱,清军进军南疆。对玉素甫来说,协助清廷镇压叛乱是一个很好的立功表现的机会,于是他给清廷上书,请求带领属下回兵百名随清军大队效力,乾隆帝对此甚喜,下旨嘉奖,准许了他的请求。由于额贝都拉家族是回疆望族,尤其是在南疆的维吾尔人中间有一定的号召力,清政府任命玉素甫为领队大臣,并决定“若取库车、阿克苏等城……玉素甫为人诚实……可于二城内,择何处最要,即令驻扎”,以期“坚新附之心,亦资以联络台站”(见《清高宗实录》),表露出对玉素甫的一定的信任。由于在库车攻战中表现出色,清廷还赏赐玉素甫缎六匹,并“交部议叙”。在此后的军务处理中,玉素甫表露了一定的能力,赢得了乾隆帝的满意,遂被“加恩给与贝勒品级”。
此后,据《清高宗实录》的记载来看,清政府对玉素甫的信任与日俱增,派他驻守通往喀什噶尔的要地乌什,从他手下的维吾尔人中挑选得力人员做清军密探,在收复叶尔羌和喀什噶尔后,乾隆帝还因为这两个地方的重要而有意派玉素甫管理喀什噶尔。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九月,玉素甫被加恩封为贝勒,一个月后又被加恩赏给郡王品级。
大小和卓木叛乱被平定后,玉素甫去北京朝觐,清廷招待优厚,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三月便三次赏赐,而且他的弟弟阿布都拉也被授为乌什阿奇木伯克(是伯克制中各伯克中权位最高的管理政府事务的伯克)。回到哈密后,休息了一段时间,玉素甫即被派往喀什噶尔,授为参赞大臣。乾隆帝对玉素甫的信任可从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对驻南疆大臣奏请因灾豁免缓征维民钱粮和补授伯克两折中的御批中略知,乾隆帝认为“玉素甫,乃朕旧仆,且现为参赞大臣,非他人可比,理应会同办理……嗣后一切事件,俱会同办理,无庸回避”(见《清高宗实录》)。
但此后不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因为玉素甫的弟弟阿布都拉侵吞回人银两、压榨欺压百姓而引发了乌什起义,乾隆对此大为恼怒,明令“岂可以其为玉素甫之弟,遂从宽贷”,“即阿布都拉,亦当明正典刑”。同时,也警告了玉素甫,令其“留心体察,约束下人,断不可失于防范,以致自贻伊戚”。玉素甫也害怕会因为弟弟而危及自身,上书清廷认为阿布都拉滋事是因为自己没管教好,请求将自己“交部严加议处”,不过清廷并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对其要求是“加恩免其交部”。虽然清廷宽待了他,但玉素甫仍感到了打击,并因此致病,为此乾隆派人探视并加恩赏药。不久,可能是为了重获清廷的信任欲表白自己,玉素甫抱病起程,再次进京朝觐,但于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行至山西灵石的时候病故。清廷闻知赏银5百两治丧,令沿途各处细心照料运送其遗体返回哈密,托驻哈密官员宣乾隆帝谕旨赐奠。在返程时,玉素甫的长子伊勒巴喇伊木又出天花病死,清廷又赏银5百两。
对玉素甫,清政府给以很高的评价,并绘像紫光阁,列五十功臣中,据《西域图志》载给其赞语为:“领队大臣哈密郡王品级贝勒玉素甫:筠中望族,作藩伊昔,以通回情,军咨是择。六城既纳,二竖焉逃。共镇乌什,犬不夜嗥。”
玉素甫死后,次子伊萨克因年富力强,而被清廷着意培养,于次年承袭郡王级札萨克多罗贝勒,在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携带眷属被清廷派往伊犁跟随伊犁将军舒赫德学习,授职为领队大臣,管辖伊犁维吾尔人屯田事务,哈密交由他的弟弟厄默特管理。伊萨克在伊犁学习了三年,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返回哈密。四年后他也染上了天花病故,清廷着意培养他一番,他还没来得及施展报答清廷的栽培。乾隆帝评价他“老成谨慎”,并赏银3百两治丧。
伊萨克死后,长子额尔德锡尔承袭郡王级札萨克多罗贝勒,清廷专门下谕旨说:“哈密……皆国家世仆……如哈密郡王品级贝勒额尔德锡尔之始祖额贝都拉,归诚以来已历数世,额尔德锡尔之祖玉素甫,在军营勤劳懋著……著加恩将额尔德锡尔……现袭之……封爵,出缺时不必降等,俱著世袭罔替,以示朕优恤回部世仆之至意”。
额尔德锡尔在其在位期间,先后于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嘉庆十四年(公元1809年)四次入京朝觐,每次都受到优待,乾隆帝赏赐给他黄马褂和双眼花翎,还特旨加恩在按成规需减其护卫官员的时候命令保留他的护卫官员数目。
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额尔德锡尔病故,清廷赏银3百两治丧。他死后,其子伯锡尔承袭爵位。
回王名号的正式确立及遭受的重大打击
伯锡尔继位后数年间,哈密地区基本处于无事状态。自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后,因张格尔乱起,清廷又开始在新疆用兵。伯锡尔效仿其先辈,积极组织人力车马为清军运送军用物资,并派弟弟扎萨克伯克纳孜尔随清军效力,得到了道光帝的谕旨嘉奖。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清廷平定张格尔后,嘉奖了伯锡尔兄弟:伯锡尔被赏白玉翎管一个、白玉搬指一个、顾绣蟒袍一件、大卷八丝缎两匹,扎萨克伯克纳孜尔被赏戴花翎、小卷五丝缎两匹。
三年后,浩罕国入侵南疆,伯锡尔闻知消息,请求自己带领三百回民赴清军大营效力。考虑到前方兵力充足,加上哈密到喀什噶尔路途遥远,所以清廷没有批准他的请求。但是伯锡尔还是积极筹备了一千辆牛马车送至吐鲁番供清军使用。在清政府对其所供车辆按例发给脚价后,伯锡尔又准备了马三百匹、羊一千只要求呈现清廷。对伯锡尔的表现,清政府又加恩赏给大缎两匹,并交理藩院议叙。
自1820年清政府在新疆用兵以来,因为伯锡尔在军需方面出力甚多,清政府遂于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十二月予其“优叙有差”,次年十二月又予其“紫禁城骑马”,随后晋封其为郡王(据《哈密志》。此前一直为郡王衔贝勒,至此正式受封为郡王,也是额贝都拉家族第一位名实相符的回王)。
伯锡尔在哈密有很大的权势,加之清政府对其信任有加,所以他肆意不法,欺压军商民绅各色人等,引起下层的极大的不满。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发至新疆效力的林则徐在哈密堪田时,数百人拦路状告伯锡尔。伯锡尔闻知后心生害怕,急忙表现自己,将自己的万亩耕地捐献充公。清政府虽然对伯锡尔有所不满,但因其有功,并未深究。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伯锡尔请求捐银五千两充军需,但清廷没接受。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清政府赏其紫缰并在御前行走。同治三年(公元18**年),清政府在哈密开渠屯田,伯锡尔积极协助,并“捐办渠工”、“接济防堵盐粮”,清政府以此功劳,赏其亲王衔。同年,库车爆发维吾尔农民起义,起义势成燎原,遂变成18**年新疆各族大起义。
起义初期,风暴未波及到哈密,伯锡尔还可以约束属民。但随着起义浪潮不断的向哈密逼近,伯锡尔的忧虑越来越大,据《清穆宗实录》载,为防止起义军攻打哈密,伯锡尔命令所属各城台吉、伯克等,“竭力报效,杀贼立功”。当时清廷一方面要求伯锡尔组织回兵配合清军镇压起义军,同时也担心哈密地方不稳,特下谕旨命伯锡尔议成回文往各处宣示,防止哈密维吾尔人响应起义者。
但是即便是这样,起义的浪潮还是席卷到了哈密。据《清穆宗实录》载,同治三年(公元18**年)十月乙亥,起义军攻破乌鲁木齐满城和玛纳斯城后,哈密地区的汉回族人“乘势变乱,将关厢等处焚掠”。清政府驻哈密官员和伯锡尔迅速行动,派清军和回兵镇压起义。清廷对此表示满意,但又担心不能彻底镇压起义,于是命令驻哈密官员和伯锡尔合力剿捕,务必将起义彻底镇压下去。在镇压起义的行动中,伯锡尔表现很令清廷满意,遂赏其黄缰。
接着,哈密吐葫芦地区也爆发了回民暴动,暴动者劫掠税局后,又向塔勒纳沁(今哈密沁城)进攻。伯锡尔派出维吾尔士兵会同清军一起,将暴动镇压下去。
之后,哈密的局势平静下来。考虑到哈密能够自保,而古城(今奇台)被围形势危险,清政府遂命哈密办事大臣扎克当阿和伯锡尔派兵随同色普诗新西剿,接应古城。
次年(公元1865年),乌鲁木齐的妥明起义军进攻哈密,同哈密的汉回族人紧密配合,一举攻下哈密,并以此为据点向巴里坤进攻,但在据守清军的打击下,几次均告失败。
哈密被起义军攻破后,伯锡尔逃了出去,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七月,在清军的猛攻下,伯锡尔率领回兵配合清军收复了哈密。同时,为了迎接大队清军出关剿判,伯锡尔还资助军费白银五千两。
但是好景不长,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哈密再次被起义军攻破,伯锡尔再次逃掉。由于起义军攻下哈密后只顾抢掠财物,在清军的反攻下很快退却,哈密再被收复。同年底,起义军攻至瞭墩,伯锡尔派清军和维吾尔士兵前去围剿,未料维吾尔士兵阵后倒戈,清军腹背受敌遂至大败。伯锡尔得到消息后,急忙派人去巴里坤请求清军增援,自己亲率2千回兵同起义军决战,但寡不敌众,起义军败伯锡尔于哈密,并生俘伯锡尔。起义军以《古兰经》、同为穆斯林诱降伯锡尔,但他不为所动,骂贼不屈而死。清廷闻知上下甚为哀恸,在哈密为他立祀建陵。
这次起义给哈密的封建统治以巨大的冲击,不仅伯锡尔本人被杀,王府的统治机构也被毁坏殆尽,在回王统治下的穷苦人民趁机逃脱控制。据《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载,“缠回先有二、三万口,今只存二、三千口”。
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伯锡尔之子迈哈默特袭爵。迈哈默特身有残疾,虽然下肢瘫痪,但头脑尚清晰,维 吾 尔 族人称他为“白汗亲王”,汉族人称之为“瘫王”。迈哈默特虽然袭爵为王,但是实际权力却掌握在伯锡尔的福晋迈里巴钮手中。
此时,新疆的起义浪潮方兴未艾,哈密地区始终处于起义浪潮的漩涡中。在这种情况下,掌握哈密王权的迈里巴钮坚持伯锡尔的政策,始终站在清政府的一边,积极筹捐屯田,并派遣台吉率回兵参加清军镇压起义。为此,迈里巴钮被清廷封为亲王福晋。
形式的变化超出了统治者的预料,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白彦虎率起义军攻打哈密,城中坚守不住遂告失守,福晋迈里巴钮和亲王迈哈默特均被俘获兵被押送到起义军设在南湖的基地。迈里巴钮虽然被俘,但是坚持不与起义军合作,与此同时,清军加紧进攻起义军的南湖营垒,很快攻破。但是起义军裹挟福晋和亲王向西逃窜,清军尾追攻击,在瞭墩救出迈哈默特亲王,福晋仍然落在起义军的手里。清廷对迈哈默特在“突遭大难”时,仍然“坚守不变”,甚为嘉尚,特赏赐他白银2万两(《清穆宗实录》)。哈密城和回王府在经过起义军的洗劫后已是破败不堪,哈密的“新城、老城、回城,悉为白匪蹂躏,半成瓦砾”(据秦翰才辑录《左宗棠逸事汇编》中载《西行琐录》)。迈哈默特特地请求清政府赏借十年的俸银以修补城池并另颁新的回王印信,在当时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清政府仍然答应了他的请求。
白彦虎逃到吐鲁番后,迈里巴钮福晋也被带到那里。白彦虎投靠阿古柏后,迈里巴钮流落到轮台、阿克苏一带。清政府多次同阿古柏交涉索讨迈里巴钮,但阿古柏阳奉阴违。直到光绪四年(公元1878年)清军收复了阿克苏一带,才救出迈里巴钮福晋,此时距其被俘已然五年。
哈密地区在经过起义浪潮的席卷之后,经济衰退,人民生活困苦。历经艰辛终于回到哈密重掌权力后,迈里巴钮为了恢复哈密地区的经济而采取了一些列措施,恢复生产、兴修水利、减轻剥削、救济灾民等,这些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哈密地区的经济得到了恢复。
迈哈默特卒于哪一年史无明载,从清政府批准沙木胡索特袭爵是在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据《清德宗时录》)来看,迈哈默特当是在1882年前的一段时间去世的。因为迈哈默特没有子嗣,他死后伯锡尔亲王福晋迈里巴钮为王位继承的问题曾大费脑筋,最后决定为自己的女儿招女婿来继承王位并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因为哈密回王家族自认为是“白骨头”的圣裔,所以不与非王族的人通婚,迈里巴钮煞费周折找到一位王族后裔沙木胡索特来承袭王位,是为九世回王。
四、回王家族的统治状况
官制方面
额贝都拉归附清朝初始,清政府在哈密地区实行军政合一的盟旗制。但是哈密地区以维吾尔人为主,普遍信奉伊斯兰教,《古兰经》为左右一切的最高准则。旗制难以适应哈密地区的维 吾 尔 族社会的实际状况,因此,在施行过程中,清政府和额贝都拉家族对这一制度不断的进行调整。18**年新疆各族大起义爆发后,哈密回王的旧有统治机构被摧毁,清政府重建哈密的统治机构就不再是旗制。新的制度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开始奠定,到沙木胡索特统治时期达到高度完善,其统治机构和当时的清政府的统治机构近似。简述如下:
哈密王府的最高统治者为亲王,其下设有议事决策机构,包括大小台吉各一人,亲随参谋两人,掌教大阿訇一人,汉族师爷一人共六人组成,与亲王一起成为统治核心。遇有军政大事,即由亲王召集谋划决断,制定重大政策,亲王批准后实施。就其性质职能而言,类似于清朝中央政府内的军机处机构。
王府的执行机构是大小台吉府,台吉一职自伊萨克执政时期设置,由一人充任,后发展为大小台吉各一。沙木胡索特执政时期,大小台吉发展为有各自所属的官署,大台吉官署掌管王府的内政外交、金银财宝、粮库仓储、农田水利、农奴劳动、WZ守卫等;小台吉官署掌管税赋征管、宗教司法、王室供给、后勤管理等。大小台吉府均由台吉一人、主任秘书一人、秘书四人以及其他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若干人组成。这两个官署相当清政府的六部以及内务府、理藩院诸机构。
王府之下,设有城郊、五个堡、伊吾、天山四个行政区,每个行政区设“乌其伯克”或者“哈孜”一人,统辖整个行政区。行政区下面分设若干小区,其中,城郊行政区下辖阿牙、度外津、回城、花儿园子、大小南湖六个区;五个堡行政区下辖头堡、二堡、三堡、四堡、五堡五个区;伊吾行政区下辖吐葫芦、前山、下马崖、盐池、苇子峡、淖毛湖六个区;天山行政区下辖榆树沟、一棵树、庙尔沟、芨芨台子、小堡、二道沟、七道沟、古尔久提、板房沟、八大石共十个区。每小区设“大耳瓜”一人,总管一区事务。“大耳瓜”下设“胡尔马”一人管生产行政、“毛提子”一人管宗教事务、“地行”若干人管理农业劳动力。有的区还设有“海提甫”一人管婚丧嫁娶,有的区设有“羊群大耳瓜”管理王府牧羊及有关事宜。每小区辖有若干村庄,各村有“大耳瓜”委派的若干小头目分别在各村主管执行任务。
地方政权直接由回王和台吉领导。
军事WZ方面
哈密地区作为统一的清王朝内部的一个地区,驻防军队等军事方面的事务由清政府统一管理,回王一般情况下有少量的自己的军事WZ,以及少量的卫队等护卫WZ。遇有战时,回王也经常组织属民组成回兵协助或者直接加入到清军作战。
平时,回王的WZ护卫事务由大台吉府负责。大台吉府设有侍卫长一人,管领40名侍从人员,专门负责跟随保卫回王;警卫队长一人管辖40名兵丁,负责王府内的警卫与安全;WZ部队指挥官一人,指挥一支亲兵队和一个骑兵连,亲兵队负责保卫王府和回城的安全,骑兵连驻守伊吾,负责镇守山区,镇压反叛。
宗教方面
哈密地区维 吾 尔 族是主体民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宗教对整个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都产生重要的影响,回王的统治也不可避免的要同宗教结合起来。王府的统治机构同宗教机构紧密结合,宗教人士可充当政府官员,除管理宗教事务外,还参与其他行政事务。各地方礼拜寺的阿訇除管理本地的宗教事务外,也参与地方的政权管理。
在哈密回王的政府机构中,大小台吉府中设有宗教官职,其中:管理各地区的宗教审判事务的宗教审判二人;根据宗教法规裁决遗产的宗教事务主管三人;管理无人继承的绝产的“色的尔”二人;管理山区婚姻的“海提甫”二人;管理宗教生活、礼拜等事务的“毛提子”二人。王府还指派九名民事阿訇在一定范围内负责婚丧嫁娶、民刑案件、宣传宗教教义等宗教民事事务。在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宗教事务官员有“毛提子”,负责管理宗教事务,有些区还设有“海提甫”管理民事婚姻、丧葬等事务。
哈密地区遍布大大小小的清真礼拜寺,在哈密城中有两座大清真寺,一座建于额尔德锡尔王时期的设在哈密老城的叫老寺(考纳买得里斯),一座建于沙木胡索特王时期的设于哈密新城的叫新寺(英尼买得里斯)。这是哈密地区最大的两座礼拜寺,所以叫大寺,在哈密地区所有的维 吾 尔 族礼拜寺中居于统治地位。这两座寺有庞大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由艾兰目掌台大阿訇(直接由王府的掌教大阿訇兼职)掌管,其下设有:九名回城大阿訇驻九区管辖经文教务宣传;六名二阿訇负责教学,管理经文大学等高级经文学校;二名三阿訇任“木甫提”,由王府大台吉监督掌管宗教审判组织;二到三名四阿訇任“巧卡衣”掌管教民分家组织;一到数名五阿訇掌管寺产总务组织,管理寺内产业;若干名六阿訇掌管管理统计组织,负责各种统计工作。哈密地区的其他中小礼拜寺设有依麻目、买曾、总管理等职务,一般中型礼拜寺各设有一人,小型礼拜寺仅设依麻目、买曾各一。依麻目为各寺的负责人,负责教务管理,以及宗教法规、财产管理等;买曾为其副手,主要协助其在教务方面的工作;总管理一般协助其在财产、杂物方面的管理。
通过大中小各级礼拜寺,哈密地区形成了系统的宗教机构。掌教大阿訇作为回王统治的核心集团的成员,秉承回王的“旨意”总管一切宗教事务,通过掌教大阿訇,回王控制整个礼拜寺系统的宗教机构。掌教大阿訇由回王任命,并可根据其意愿随时决定其去留。两大寺各级阿訇由掌教大阿訇提名,报回王批准。哈密九区的依麻目、买曾由掌教大阿訇和驻各区的大阿訇任命。
法律方面
哈密回王在其属地内拥有立法、司法特权,使用的是伊斯兰的教法,加上王府的规定和回王的旨意作为法律来管理属民,回王可以任意处置属民。掌教大阿訇直接掌握回王统治的宗教司法审判权,但当宗教判决触犯王府的利益时,回王可以任意宣布判决无效。清朝的哈密地方政府不过问回王属下的维 吾 尔 族的一切民刑案件,,这类案件均由回王方面自行处理。维吾尔人触犯清朝法律被哈密地方政府捕获后也转交给回王王府办理。但是维吾尔人和汉人之间发生的诉讼则由哈密地方政府审理。
小台吉府负责管理司法审判事务,设有司法审判长一人,由小台吉兼任,下设主审官二人、书记官二人、案件调查官一人。小台吉府还设有三十名“牙沙乌利”,其职权中有捕拿罪犯这方面的工作。
宗教法规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凡是民刑诉讼案件,均由回城大寺和其他寺院的各级宗教法庭审理。在维族中还有在阿訇家私设公堂的现象。当事人对宗教法庭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王府,由王府进行最后的处理。
宗教法庭的刑罚种类很多,由罚款、鞭笞、杖责、流放、苦役、驱逐直到监禁、处死。回王在王府中设有监狱,另外在三堡和淖毛湖也设有监狱。
经济方面
哈密回王的领地在新疆的东部,包括现在的哈密市和伊吾县,总面积约十万多平方公里。天山山脉把回王的领地分成两个部分,南部是一个盆地,是回王统治时期主要的农业区。北部被天山山脉、莫钦乌拉山以及阿尔泰山东段隔成两个盆地:盐池盆地和淖毛湖盆地,以及吐葫芦、苇子峡、下马崖三个谷地,这一地区是回王统治时期主要的畜牧业集中地。
回王统治的哈密地区的社会经济中包含有大量的农奴制经济残余,但已开始处于封建地主制经济阶段。
1.农业
在回王的世袭领地内,土地被分成两大部分:一是额贝都拉家族及其属下维吾尔人的土地,连同土地上的属民都归额贝都拉家族的管辖;二是清朝的军屯、犯屯、回屯以及从内地迁来的汉回移民的土地,归清政府设在哈密的地方政府机关管辖。
在额贝都拉家族管辖的土地上,王族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其下的各级官吏和宗教上层人士也是土地的所有者,此外还有一些地主。与这些土地的所有者相对应,下层主要由自耕农(拥有可以基本维持家庭生活的土地)、佃农(有的有少量的耕地)、长短工这三部分群体组成。
回王家族的土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回王直接耕种的,另一部分是出租给民户耕种的。出租给民户耕种的土地,由回王收取定额实物地租。另外,回王领地内的水权也归额贝都拉家族所有,不管是否租种回王的土地,即便是地主只要使用了山泉水浇灌土地,就要缴纳水税。水税分为按村庄交纳的“阿力通仓”(一般在水利灌溉充足的地方收取)和按亩征收的“乌奴克”(一般在水利灌溉不方便的地区收取),王府的大台吉府设有管水利的“米拉甫”四人,负责管理回王领地内的大小六十六道水渠。回王大小十六座果木园,出租给果农负责浇水管理,收取一定量的水果作为实物地租或者一定数目的银票作为货币地租。
由回王直接耕种的土地遍布其领地内的各个角落,这部分的土地的耕种主要靠劳役地租来完成。凡居住在回王领地内的民户,不管是地主还是自耕农、佃农,只要不属于王族照顾之列的亲属和各级官吏、宗教上层人士,都要在回王的土地上服各种劳役地租。这些土地的耕种收获全由各级官吏组织民户服役,民户每月要服三到五天的劳役,有时长达七天,而且还要自带工具、口粮。
此外,王府的各种工程建设工作、队清朝官员及王府官员的来往迎送、军需物资及其他物资的运输以及王府内的杂活等劳役,都是靠民户自带口粮毫无报酬的来完成的。民户除了服各种名目繁多的劳役外,每月还要到王府和各级官吏家中“供差”。种种劳役繁苛,下层民众实不堪重负。
2.畜牧业
除农业外,王府的畜牧业也很发达,其领地内有草场近二千七百万亩,回王直接拥有的牲畜在十五万头以上。回王的牲畜主要由固有的维 吾 尔 族牧户世代承袭来放牧,还有雇用长短工来放牧的情况。凡是放牧回王或者头目家的牲畜的牧户,要向主人缴纳“牲畜繁殖税”,此外还要根据所放牧的牲畜的不同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羊毛或者酥油等实物。如果牧户放牧自己所有的牲畜,要向回王缴纳“羊只税”、“槽头税”、“毛税”、“酥油税”、“羊皮税”等税种。
同民户一样,牧户也要为回王服各种劳役,各山区的牧户还要负责接送过往山区的清政府官员和王府官员,要负责供应食品招待。
3.工商业
额贝都拉归附清朝后,乾隆帝为了拉拢他,在经济上给予厚利,允许额贝都拉家族去肃州贸易,这是回王家族发展商业的初始。
回王王府设有管理商业的官职商务总办,其下设商业小掌事,负责王府的商业事务。王府的高级官吏也经商,设有私人的商务买办。回王因为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所以直接经营商业,其商业方面的投资高达六百五十多万两银票。资金被交给王府手下的几十名商人去直接经营,范围十分广泛。王府还有管理回城市场的巴扎拜克,专门负责征收回城商店摊点的税收。但回王对哈密老城新城的税收不能过问,其税收由哈密厅(县)管理。
哈密地区的手工业分成两部分,一是王府系统的,一是民间私营。
王府系统的手工业中,一种是主要集中在回城的为王府服务的手工业,由常年为王府服务的手工艺人从事,王府对其不付报酬,仅提供衣食住处。还有根据王府的需要临时从各地抽调来的各种工匠,自备口粮无偿劳动,无定额编制,服役时间和种类均取决于王府的需要。回王王府所需的各种消费物品,基本靠这种方式加工生产;还有一种集中于磨面、磨油以及皮革加工等行业的以赢利为目的的手工业,主要采用王府将生产工具租给民户经营,收取定额租税,以及王府出资金交与手工业者经营,所得利润对半分取这两种经营形式来经营。
民户的私营手工业除自己进行生产经营纳税外,手工业者还要根据王府的需要每年服一定时间的劳役,这种劳役是毫无报酬的,连口粮都要自备。
在回王领地内还出产煤炭,王府直接经营开采三道岭煤矿。该矿于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由清政府驻哈密政权创办,主要满足哈密军民及其家属的需要。公元1884年新疆建省后裁撤哈密办事大臣,驻军多移往乌鲁木齐,该矿遂由官办改为私办。公元1895年沙木胡索特王以三千两白银的价格买下矿井和设备,遂成回王私产,矿工由五堡抽调民户,由官吏和WZ警卫进行劳动监督。由于开采方法原始,井下也无安全设施,每年都有事故发生,但王府对死难的矿工却不给任何的抚恤。
汉文化的影响方面
在额贝都拉家族统治哈密地区的233年的历史进程中,哈密地区和中原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汉文化对哈密维 吾 尔 族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额贝都拉家族虽然在哈密领地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也要执行清政府的政策,并接受哈密厅(县)的监督。历代哈密回王多次进京朝觐,广泛接触和熟悉了汉文化。1884年新疆建省后,新疆巡抚刘锦棠提出在新疆各县设立义学,沙木胡索特王便出资兴办了4所维 吾 尔 族义学,开始由汉族教师教授汉文,学生接触到了儒家思想。此后,沙木胡索特又兴办了哈密地区的最高学府“伊州书院”,学生在其中学习四书五经,开始全面系统的学习儒家经义思想。1902年,清政府颁布施行《钦定学堂章程》,提出将义学一律改办为初等小学堂,沙木胡索特遂将伊州书院改为私立第一、第二两所初等小学堂,此后又根据清廷颁布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将这两所学校改名为“忠爱汉文小学堂”。这些学校的兴办,对在哈密地区的维吾尔人中传播汉族的儒家思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儒家思想中的“忠君”观念也被利用,同伊斯兰教义相结合,以维护自己的统治。沙木胡索特还经常穿带有汉文化中天子象征的龙的图案的衣服来接见贵宾或者出席典礼,以显示其高贵的地位。
在回王统治时期,中原地区的汉人大量移民哈密,并把中原地区的生产工具和先进的生产耕种方法带了过去,在同维吾尔人的交往过程中,双方相互学习补充,促进了生产的交流。中原地区的度量衡也开始逐渐的传播到维吾尔人中。
此外,在建筑艺术、服饰、饮食、生活习俗等方面,汉文化的影响也逐渐扩大,同维吾尔人的固有风俗相结合,相互融会交流。
五、回王家族封建统治的终结
九世回王沙木胡索特生于1857年,原是七世伯锡尔王王府塔尔台吉的儿子,幼年因战乱避居天山山区,由一位牧羊的老妇抚养长大。后被福晋寻来与小女儿成亲,从此飞黄腾达,1882年,清廷批准由沙木胡索特承袭札萨克和硕亲王位。
袭爵后的次年,因修理被战火焚毁的王族坟墓,沙木胡索特请求清廷赏借俸银,清政府遂批准借支十年的俸银2万两。由于极善经营,仅两年后他就向清廷“捐输银两”而被清廷加赏三眼花翎,并获乾清门行走。此后,由于对清廷表现忠贞,沙木胡索特还受到清廷的多次嘉奖。光绪二十年(公元1895年)被赏黄缰,两年后因“捐助军饷”又被“奖叙”,光绪三十年(公元1905年)被赏穿带月素貂褂(据《清德宗实录》)。
对回王统治的反抗
沙木胡索特虽然对清廷极力效忠,但是却残酷的剥削欺压属民,其统治极为残酷,领地内的农奴农民不堪压迫,开始起来反抗。在沙木胡索特统治时期,1907年的吐尔巴克-和加米雅斯暴动和1912年的铁木耳起义是其中较大的两次,小规模的暴动和起义还有很多。
1.1907年起义
1907年春,三道岭煤矿发生事故,17名农奴矿工遇难,但是回王却不给任何抚恤或救济,激起了很大的不满。这时,哈密回城的维吾尔人三兄弟吐尔巴克•拉吉、吐尔巴克•则里甫、吐尔巴克•夏克尔因无力缴纳回王的粮税,准备逃往四堡,经过三道岭煤矿时遇见服役的农奴,三兄弟遂开始在人群中鼓动宣传,很快聚集了3百多人起事。吐尔巴克向回王发出通牒,要求回王将耕地和煤矿租给农民,按期缴纳赋税,但不作无偿劳动;每月只给回王服役三天,其余的时间自由支配。同时要求这些条件要由哈密厅作保,将条件刻在石碑上立在王府门前,否则他们就不要王爷。这些要求唤起了民众的响应,很快起事者增加到了5百多人。
与此同时,哈密城中的商人和加米雅斯和杜格买提因为受不了回王的盘剥而相互联络,利用伊斯兰教义鼓动民众反抗,也聚集了一批人。和加米雅斯等人向哈密厅控告回王,当时的哈密厅通判陈天禄早对回王的所作所为不满,便支持他们。回王得知消息后,派人拿办和加米雅斯等人,数百起事者遂开始围攻王府,但后来遭到镇压。当时甘肃候补道杨增新奉清廷差遣赴新疆途中经过哈密,清廷遂指派他查办此事。杨增新便劝回王拟定了《缠民供支回部粮差章程》,减轻了一些对属民的奴役。
但是广大人民仍然不满意,斗争还在持续。嗣后陈天禄派毛拉惹吉担任乡约,毛拉惹吉同和加米雅斯、杜格买提等人联合,要求彻底改变回王的封建领主制统治,“改土归流”归哈密厅管辖。沙木胡索特王得知消息后,禀告新疆巡抚联魁,联魁将陈天禄撤职到省城查办,哈密维吾尔人跟随陈天禄到省城上告,遭到政府的逮捕。这时,毛拉惹吉和吐尔巴克这两伙暴动者汇集到一起,上千人围困回城,但遭到清军的镇压,夏克尔等人被打死,毛拉惹吉等被捕,暴动被镇压下去。
新疆巡抚联魁指示哈密地方官员会同回王审讯起事的首要分子,并由哈密通判刘润道和巴里坤镇总兵易盛富复审,毛拉惹吉、和加米雅斯、杜格买提被判斩决,拉吉和则里甫也被处死。陈天禄革职永不叙用,并勒令回籍,不准在新疆逗留。
这次的起义虽然最终被镇压下去了,但是人民的反抗并没有停歇,数年后,一场更大规模的起义爆发了。
2.1912-1913铁木耳起义
1912年,革命的浪潮席卷中国大地,远在西陲的新疆也受波及。1月7日,伊犁革命党人发动新军起义,起义军攻打清政府伊犁将军署和副都统署所在地惠远城。伊犁将军志锐(光绪瑾、珍二妃的哥哥)虽然事先防范,但起义部队很快攻下了惠远东门,由此进城攻占了存放军火的南库,取得了武器弹药的补充,从而进一步控制了整个伊犁地区的形势。8日,成立“新伊大都督府”的政权,宣布“五族共和”。这时,时任清政府的新疆巡抚袁大化调动四方兵马,压境伊犁,妄图扑灭革命烈火于初起,镇压起义。沙木胡索特根据袁大化的命令,立即从所属山区征调了牧户2百人(一说5百人),地方官吏乘机搜刮,激起了反抗。二道沟被征的铁木耳成了起事者的首领。
这支队伍从王府领取枪支后,由三堡的艾节尔巴哈海孜带领向乌鲁木齐进发,行至瞭墩,铁木耳将艾节尔巴哈海孜及其副官缴械,率领起义队伍返回二道沟。回王沙木胡索特闻讯后派人威胁铁木耳交出枪支,遭到拒绝后派兵前去镇压,却被起义军打败。沙木胡索特派人携重礼前往巴里坤请求易盛富派兵镇压起义,但易盛富的军对也遭到了起义军的伏击,易军大败,易本人也被俘,被起义军凌迟处死。铁木尔随即在山区建立了根据地,游动出击。当时吐鲁番也爆发了农民起义,两地起义军相互声援。
1912年清帝退位后,中国实行共和,袁大化也于3月27日在新疆宣布实行共和,但全疆起义风起云涌,哥老会也四处杀官暴动,袁大化束手无策迫于无奈宣布辞职。东归途中经过哈密时,袁大化倚仗兵力强大,遂与沙木胡索特密谋,派兵埋伏在南山口、石城子、小堡,然后派兵去招抚起义者,妄图伏击。但是起义者未中圈套,袁大化又派部下钱广汉率军进山剿击,因为不熟悉地形,钱广汉几次用兵均告失败。袁大化无计可施,只得留下钱广汉继续镇压,自己匆匆回关。
杨增新上台后,对铁木耳起义军采取安抚的措施,并利用宗教人士进行劝降。他派回族营长李寿福率领伊斯兰教代表团进山同起义军谈判,以《古兰经》宣示保证起义者的安全。铁木耳同之协商后达成协议:免除一切无偿徭役;保证不杀害一个起义农民;战斗中所没收的回王粮食、牲畜一概不赔,并要求保证人必须有维族大寺、回族陕西大寺、肃州寺头人参加。双方代表怀抱《古兰经》宣誓:“以天经为凭,决不食言,如有违反,愿受安拉的处罚”,“协议书用维汉文书写,双方签(盖)章,各执一份为据”(据新疆哈密专区公安处1962年编《哈密农民暴动史料》)。
1913年3月,铁木耳及所部起义农民160人被编为定边马队第三营,铁木耳任营长,驻防乌鲁木齐满城。但是时过不久,沙木胡索特便开始清算起义者,杀害十几人,在哈密悬首示众。铁木耳闻讯情知上当,便偷运枪支出乌鲁木齐准备重新起事,但被杨增新发觉处死,部队也被遣散驱逐到南疆各地,不许回到哈密。
至此,哈密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次起义宣告失败,沙木胡索特的专制统治依然压在哈密地区各族人民的头上。
末代回王的终结
沙木胡索特对清政府可谓忠心耿耿,1911年底,当时清政府已经是风雨飘零、大厦将倾之际,他还上书要求去北京朝觐,对他这份忠心,行将灭亡的清廷已是无力接受,只好以道路不畅为由拒绝所请,说“俟路通再令进京”(据《清实录》宣统三年记载)。
转眼间清王朝覆灭,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沙木胡索特仍然保持对中央政府统治权的接受,又开始积极效忠袁世凯,还于1915年亲自去北京朝觐,当时的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资助他路费2千银元。袁世凯对当时各地残存的王公贵族也有意拉拢,于是授予沙木胡索特一等嘉禾章翎卫使,头等扎萨克双亲王。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3月15日,中央临时政府电令新疆将巡抚改为都督,原清政府镇迪道兼提法使杨增新,在袁世凯支持下控制了新疆军政大权,5月18日袁世凯任命杨增新为新疆都督。沙木胡索特为了借助杨增新的力量来维护自己在哈密的统治地位,百般巴结杨增新,不仅每年给杨送各种贵重的土特产礼物和大量的金银财宝,还与杨增新结拜为兄弟。当时哈密地区反抗沙木胡索特的农民暴动和起义层出不穷,杨增新遂批准沙木胡索特组建骑兵营驻守哈密各战略要地以镇压农民起义。但是杨增新对沙木胡索特也不是完全信任,1914年沙木胡索特要求假道俄国进京朝觐,杨增新不同意,宁可多发给沙木胡索特路费也要敦促他走甘肃大道。杨增新在自己的《补过斋文牍》中收录的呈给中央政府的《呈拟哈密回部亲王进京觐见请饬取道内地文》中说:前清乾隆时隶藩以来二百余年,能久安辑者,实由蒙回部知识未启所致。今该亲王若由俄国进京,东西历数千里之遥,使之睹外国文物之繁盛,轮轨之交通,器物之精良,可生艳羡。况某国夙怀远略,若出其笼络手段,餂以甘言,诱以小利,难保其不携贰生心。
其对沙木胡索特的防备之心于中可见。
沙木胡索特晚年患有脑中风,嘴角歪斜、半身瘫痪,虽屡经治疗,但仍不见好转。在他病入膏肓的时候,王府大台吉建议他将库存粮食、布匹、山里的羊只、大量的房地产等财产拿出一部分分给穷人,以祈求安拉免除灾难,但是沙木胡索特拒绝这一提议,却想去阿拉伯“谒陵诵经”以求免除灾难。因其病情过重,当时的新疆省主席金树仁(1928年6月,北伐战争结束,7月1日杨增新自行就任新疆省政府主席兼总司令,7月7日被刺身亡。11月17日新疆省政务厅长金树仁被南京政府任命为新疆省政府主席。)没有批准。
1930年6月麦收季节,九世回王沙木胡索特病重死去。至此,额贝都拉家族自清册封以来233年在哈密地区的统治历史,随着最后一位回王的死去而终结。
回王政权的彻底覆灭
1.改土归流
沙木胡索特死后,长期被他压迫奴役的属民纷纷要求“改土归流”,归哈密县管辖。当时金树仁任新疆省主席后,其主政期间财政赤字的日益扩大已导致入不敷出,颇令其伤脑筋。如果哈密施行改土归流,其统治内的赋税征收就扩大了范围,因此他有意接受这一要求。此时省政府内务部长邓承昭(哈密人)、驻哈密师长刘希曾也上书给他提议在哈密实行改土归流。金树仁遂下决心,接受邓、刘的建议,将九世回王沙木胡索特的儿子聂滋尔扣留在迪化(今乌鲁木齐),任命为新疆省政府高级顾问,开始在哈密实施改土归流。
但是金树仁没有考虑到回王家族在哈密统治了数百年,上下关系盘根错节,实施改土归流,对哈密的王公贵族的利益损害甚大。他没有制定严密的策略以及周密的善后处理措施,却横征暴敛,随心所欲。为了安置他老家甘肃河州的难民,将维吾尔人的土地当作荒地分给汉民,强令维吾尔人将农具、牲畜无偿借给移民使用。在征税问题上,对维吾尔人自1929年起征,加征一年,而对汉民却免税三年。这种处理激化了民族矛盾。
同时,政府派出的官员对维吾尔人穷凶极恶,肆意欺压,还践踏维吾尔人的风俗习惯,并扬言要民汉通婚,取消宗教,使得维吾尔人无法忍受。回王王府的旧官吏们利用维 吾 尔 族人对政府的不满,趁机挑拨唆使,新的起义酝酿形成。
2.最后的反抗
金树仁的改土归流政策以及金政府官员的腐败严重的激化了民族矛盾,在这一形势下,因既得利益被触动而对金政策恨之入骨的原王府伊吾六区的总头目阿不都尼牙孜米拉甫召集了伊吾六区的小头目,密谋起事,并派人联络小堡地区头目沙力买买尼牙孜大耳瓜,准备一同起事。
这时,驻扎在小堡的卡兵排长张国琥强娶维 吾 尔 族女子为妻,激起了维族人的愤怒。在1931年2月27日张国琥成亲的这一天,小堡乡民起事杀死该地全部驻军,并袭击附近的税卡。阿不都尼牙孜米拉甫也在伊吾起事袭击吐葫芦、下马崖、盐池稽查局,消灭全部官兵。淖毛湖地区也在当晚消灭稽查局和哨卡的士兵,并将汉族移民120多人全部杀死。起义在哈密山区全面爆发。
起义爆发后,末代回王沙木胡索特的孙子白锡尔见有机可乘,妄图利用起义恢复回王家族的封建统治,便向起义队伍捐献大批金钱,王府旧官吏尧乐博斯也给起义队伍秘密送去军用物资。在官军的镇压下,起义队伍担心抵抗不助,便邀请甘肃一带回族起义军马仲英部进入新疆协助攻打哈密,金树仁数次在哈密用兵均告失败。
这时,哈密地区的起义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王府旧官吏尧乐博斯一部分、农民起义首领和加尼牙孜一部分以及甘肃来的马仲英一部分。这三股势力互不统属,彼此之间颇多猜忌,难以通力合作,限制了起义的发展。但即便如此,金树仁政权也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哈密起义作为导火索,引发了全疆的政治经济、生活的大波动,金树仁政权无力应付复杂的局势,一筹莫展。
1933年,新疆爆发了政变。
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抗日义勇军与日本侵略者转战失利后,于1933年假道苏联进入新疆。据《东北抗日义勇军在新疆》所载,前后撤入新疆的东北抗日义勇军约3万人。东北抗日义勇军“拟稍事休息即续行东进入关,继续抗日”。在第一批东北抗日义勇军战士于1933年3月27日抵达乌鲁木齐后,金树仁的参谋处处长陈中、新疆航空学校校长李笑天、迪化县长陶明樾就立即接近他们,17天后,此三人就策动白俄罗斯“归化军”发动政变(“四•一二政变”),第二天晚上,归化军占领军械局并请求抗日义勇军支援,金树仁部发现数千抗日义勇军精兵参加战斗后,自知不是对手,因此自动撤出战斗,并逃亡塔城。6月12日,抗日义勇军又协助盛世才打败了自称甘、宁、青三省联军总司令的地方军阀马仲英部,从而使盛世才在新疆站稳了脚根,攫取了新疆的最高权力。金树仁被赶下台,结束了其在新疆的统治。
但是,虽然金树仁倒台了,被金政权所废除的哈密回王的世袭统治却再也难以恢复了。至此,哈密回王2百多年来的统治丧失了最后的恢复希望,彻底覆灭。
注:此帖系整理苏北海、黄建华所著《哈密、吐鲁番维吾尔王历史(清朝至民国)》(新疆大学出版社)夹杂少量其他资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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