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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趣闻

《三国》小考十题

繁体中文】  作者:沈伯俊   发布:2007年01月2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一、“桃园结义”时刘备多大?
    《三国演义》第一回写到汉灵帝中平元年(184),黄巾起义爆发时,刘备“年已二十八岁矣”。在他看到幽州刺史刘焉的招军榜文的当天,先后认识了张飞、关羽两位豪杰;次日,三人便举行了脍炙人口的“桃园结义”。
    这里说刘焉是“幽州刺史”,属于艺术虚构。不仅如此,就连“桃园结义”这个情节也是虚构的。《三国志•蜀书•关羽传》写道:“先主于乡里合徒众,而羽与张飞为之御侮。先主为平原相,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同书《张飞传》也写道:“少与关羽俱事先主。羽年长数岁,飞兄事之。”这两条记载,只是说张飞把关羽当作哥哥看待,二人忠心耿耿追随刘备,而刘备对他们也十分亲近,“恩若兄弟”;但并没有说三人正式结拜为兄弟。宋元以来,通俗文艺对“恩若兄弟”一语加以增饰渲染,逐渐形成“桃园结义”故事。元代的《三国志平话》中已有《桃园结义》一节,元杂剧也有无名氏撰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正是在此基础上,罗贯中在《演义》中设计了“桃园结义”这一情节。由于它是“恩若兄弟”这个史实的合理延伸与发挥,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也符合读者的心理,因而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几百年来,影响极大,妇孺皆知。
    然而,说刘备当时“年已二十八岁”,却有问题。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刘备卒于章武三年(223)夏四月,“时年六十三”。古人计算年龄都算虚岁,照此逆推,刘备生于汉桓帝延熹四年(161)。那么,中平元年他应该是二十四岁。
    (原载1991年3月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1年第6期转载。)
    二、关羽的籍贯问题
    说到这个问题,很多读者会认为简直不成问题:关羽是“河东解良人”嘛,《三国演义》第一回写到关羽首次出场时,就自称“河东解良人。”其实,这个说法是有毛病的。
    按照历史小说写作的通例,在介绍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的籍贯时,应该使用当时的地名;历史人物自我介绍时,更是应该如此。《三国演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做的,例如:刘焉为“江夏竟陵人”,董卓为“陇西临洮人”,孙坚为“吴郡富春人”,乐进为“阳平卫国人”,刘表为“山阳高平人”,赵云为“常山真定人”,张辽为“雁门马邑人”,诸葛亮为“琅琊阳都人”,庞统为“襄阳人”,等等,均系直接抄录有关史书。对此,作者没有必要,也不应该作任何改动,因为这与艺术虚构毫不相干,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并无任何价值,反倒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人物形象的真实性。所以,介绍关羽的籍贯,当然也应该以有关史籍为准。
    据《三国志•蜀书•关羽传》,关羽是“河东解人”,也就是河东郡解县(今山西临猗西南)人。而《三国演义》所说的“解良”,实即“解梁”,乃是金代地名。据《金史•地理志上》记载,金代初期曾置解梁郡军,属河东南路(北宋的河东路,金代分为河东北路和河东南路),后改为解州,治所在解县。用金代地名来称东汉人的籍贯,甚至让东汉人自己称说金代地名,未免显得不伦不类。
    其实,称关羽为“河东解良人”,并非《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和《演义》的传抄者、刊刻者有意为之,而只是沿袭前人已有的习惯说法而已。元杂剧三国戏和《三国志平话》,或称关羽为“河东解良人”,或称之为“蒲州解良人”(蒲州系北周始置州名)。这说明至迟到金代,三国故事已经初具轮廓,称关羽为“解良人”的说法已经广为流传,使戏曲作者和说话艺人都已习以为常。作为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的作者,罗贯中写作《三国演义》时,以《三国志》、《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史书为参照系,对三国题材的俗文学作品作了大幅度的改造和重铸,纠正了其中很多知识性错误;但是,由于自身知识和写作条件的限制,也由于习惯力量的强大,仍有不少错误未被发现,被他沿袭下来。正因为如此,罗贯中或《演义》的传抄者、刊刻者才会在不知不觉中把关羽的籍贯误为“河东解良”。这是典型的来源于《三国演义》成书过程的“技术性错误”,并非出自作者的创作意图,理应予以校正。
    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关羽是“河东解(县)人”。
    (原载1991年3月2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1年第6期转载。)
    三、“张翼德”还是“张益德”?
    张飞是《三国演义》中知名度极高的人物。说到他的字,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说:“字翼德”。其实,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习惯性错误,正确的说法是:“字益德”。
    要辨明这个问题,最权威的依据自然是陈寿的史书《三国志》。《三国志•蜀书•张飞传》写得明明白白:“张飞字益德,涿郡人也。”此外,《三国志•蜀书•关羽传》、《法正传》也称张飞的字为“益德”,《杨戏传》收录的《季汉辅臣赞》中有一篇就题为《赞关云长、张益德》;《三国志•魏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吴书•周瑜传》注引《吴录》也都称张飞的字为“益德”。这些材料互相印证,无可辩驳地说明,张飞的字就是“益德”。
    照理说,文学作品描写象张飞这样历史上实有的人物时,其姓、名、字都应该根据史书直录,不能任意改动。这与为了组织情节、塑造人物所进行的艺术虚构完全是两码事。《三国演义》为了塑造张飞的艺术形象,设计了许多精彩情节,其中“怒鞭督邮”、“虎牢关前战吕布”、“夜战马超”等脍炙人口的故事都出于虚构,这在艺术上是允许的,而且往往是成功的。而改动人物字号,对塑造形象并无任何帮助,只会造成不应有的错误。然而,自宋元以来,一些人因为张飞名“飞”,便不顾史籍的明文记载,望文生义,擅自将“益德”改为“翼德”,纯系徒滋纷扰。
    几年来,我曾一再谈到这个问题,把它作为《三国演义》中的“技术性错误”的一个典型例子,予以校正。在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的剧本创作阶段,我也曾郑重提出这个问题。但有的同志却坚持沿用“字翼德”的错误写法,认为这是“忠实于原著”。这种观点,似是而非。事实恰恰相反,说张飞“字翼德”并非罗贯中的本意,也并不“忠实于原著”。在元代的《三国志平话》中,张飞“字翼德”;罗贯中摒弃了这个错误,现存的几种早期《三国》版本,如嘉靖元年(1522)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万历十九年(1591)金陵周曰校刊本《三国志通俗演义》、万历末年刊本《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等,张飞的字都已改正为“益德”。到了清代初年,毛纶、毛宗岗父子评改《三国演义》,以《李卓吾先生批评三国志》为基础,却又擅自把张飞的字改为“翼德”。由于毛本是三百多年来最流行的《三国》版本,加之根据它改编的戏曲、曲艺的广泛传唱,于是以讹传讹,乃至家喻户晓。今天如果仍然说张飞“字翼德”,只不过是在继续重复毛氏父子的错误而已。
    为了尊重历史人物,并真正尊重罗贯中的本意,应当正确称呼张飞的字:“益德”。
    (原载1991年2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1年第7期转载。)
    四、“杨大将”之误
    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些虚构的人物,如貂蝉、吴国太、周仓、卞喜等等。既是虚构,其姓名自然无所谓正误问题。然而,《演义》写到历史上实有的人物,有时却把姓名弄错了,这就是书中“技术性错误”的一类――人名错讹。“杨大将”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
    《演义》第十五回写到,袁术的长史名叫“杨大将”。其实,这个姓名是错的,正确的姓名应该是“杨弘”。何以见得?请看《三国志•吴书•孙讨逆传》的记载:
    (袁)术死,长史杨弘、大将张勋等将其众欲就(孙)策,庐江太守刘勋要击,悉虏之,收其珍宝以归。
    这里写得很清楚:袁术的长史名叫杨弘。但因古人著书无标点,罗贯中收集史料时,把“长史杨弘大将张勋等……”句中的“弘”字看漏掉,读成“长史杨大将、张勋等……”就为这一字之差,“杨弘”糊里糊涂地变成了“杨大将”。应当看到,在罗贯中创作《三国演义》时,查书、核对资料的条件是比较差的,把某些人的姓名弄错也可以谅解。但对杨弘来说,这一错却实在冤枉。尽管他只是一个过场人物,还是应该把这个错误改正过来。
    像“杨大将”这样因句读错误而造成的人名错讹,在《演义》中还是个别的。较多一点的是因形近字造成的人名错讹。例如:
    第十一回写到糜竺向陶谦献计,据《三国志》本传,“糜竺”应作“麋竺”。同样,“糜芳”应作“麋芳”,“糜夫人”应作“麋夫人”。
    第二十三回写到太医吉平欲毒死曹操,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吉平”应作“吉本”。
    第六十五回写刘备自领益州牧以后,任用了刘璋旧部庞义等人。据《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庞义”应作“庞羲”。
    第六十六回写到侍中王粲、卫凯等欲尊曹操为魏王,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略》,“卫凯”应作“卫觊”。
    第八十一回写张飞被部将范疆、张达刺杀,据《三国志•蜀书•张飞传》,“范疆”应作“范彊”(“彊”系“强”的异体字)。同回写刘备伐吴,命傅彤为中军护卫,据《三国志•蜀书•杨戏传》附《季汉辅臣赞》,“傅彤”应作“傅肜”……
    上述这些人名错讹,哪些是罗贯中本人的笔误,哪些属于后人传抄、刊刻之误,已经很难辨析。但是,它们都是不应有的错误,都应该加以校正。
    (原载1991年2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五、“幽州太守”及其他
    《三国演义》第1回写到黄巾起义爆发后,幽州太守刘焉为了对付黄巾军,急忙出榜招兵。这里的“幽州太守”一语,是一个典型的“技术性错误”。
    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为州――郡――县三级。黄巾起义爆发时,州的行政长官为刺史(后来一部分刺史升格为州牧),郡的行政长官为太守,县的行政长官为县令或县长。幽州既然是州,其行政长官自然应该是“刺史”,但《三国演义》却用了“太守”这个郡级长官的官名,这就闹了笑话(历史上的刘焉并未任过幽州的行政长官)。这种现象,可以叫做“职官混称”,是《三国演义》有关职官方面的“技术性错误”中的一类。类似情况还有:“青州太守龚景”(第一回),应为“青州刺史龚景”;“西凉太守马腾”(第五回),应为“凉州刺史马腾”(历史上的马腾未任凉州刺史);“兖州太守刘岱”(第六回),应为“兖州刺史刘岱”;“徐州太守陶谦”(第十回),应为“徐州刺史陶谦”;“荥阳太守王植”(第二十七回),应为“荥阳令王植”(荥阳系县,其长官为令,而非太守),等等。
    《三国演义》有关职官方面的“技术性错误”,另一类是“误用后代官名”或“随意杜撰”,即给人物加上东汉三国时期没有的官名。例如,第十回写曹操“以(荀攸)为行军教授”,当时并无“行军教授”官职(宋代始有“教授”之名,但系学官);据《三国志•魏书•荀攸传》,应为“以(荀攸)为军师”。又如,第二十一回写参与董承衣带诏之谋的有“工部侍郎王子服”,当时并无“工部”,自然也无“工部侍郎”官职(隋代始置工部,后代沿置);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应为“将军王子服”。再如,第五十六回写曹操“封华歆为大理少卿”,当时亦无“大理少卿”官职(北齐始设大理寺,后代沿置,其长官为大理卿,副长官为大理少卿);据《三国志•魏书•华歆传》,应为“拜华歆为议郎”。类似情况,还有一些。
    《演义》有关职官方面的“技术性错误”,最常见的一类是“官爵文字错讹”,指作者或传抄者、刊刻者一时不察,将官爵的个别文字弄错(多为误用形近字、音近字),或因漏字、增字而造成错误。例如:第五回写袁绍为“祁乡侯”,据《三国志•魏书•袁绍传》,应为“邟乡侯”;第十四回写曹操封刘备为“征东将军”,据《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当作“镇东将军”;第十六回写曹操命“奉军都尉”王则出使徐州,据《三国志•魏书•吕布传》注引《英雄记》,应为“奉车都尉”;第十八回写李通“乃镇威中郎将”,据《三国志•魏书•李通传》,应为“振威中郎将”;第二十三回写刘表谋士韩嵩为“从事中郎将”,据《三国志•魏书•刘表传》,应为“从事中郎”;第五十九回写张鲁为“镇南中郎将”,据《三国志•魏书•张鲁传》,应为“镇民中郎将”;第一百十七回写诸葛瞻为“行军护卫将军”,据《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附《诸葛瞻传》,应为“行都护、卫将军”,等等。
    上述种种“技术性错误”,都不是作者有意为之,而是无心之失,甚至是被传抄者、刊刻者强加给作品的。它们对作品叙述情节、塑造人物毫无益处,理应加以校正。
    (原载1991年3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六、董贵人是董承之妹吗?
    《三国演义》第二十回,写到汉献帝因不满曹操专权跋扈,密授衣带诏给国舅董承,令其谋诛曹操。后因密谋泄露,董承等五人全家被斩。于是,二十四回便写曹操进宫来杀董贵妃,并说“贵妃乃董承之妹”。
    应当说明,这里的“董贵妃”应作“董贵人”。据《后汉书•后纪》,东汉时期,“六宫称号,唯皇后、贵人。”这就是说,当时宫中只有“贵人”,地位仅次于皇后,并无“贵妃”。直到南朝宋时,才设置“贵妃”称号,历代多加沿用。
    另外,《演义》把董贵人与董承的关系弄错了,董贵人不是董承的妹妹,而是他的女儿。这一点,《后汉书•伏皇后纪》写得明明白白:“董承女为贵人,(曹)操诛承而求贵人,杀之。”但这个错误并不是罗贯中本人造成的。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五就写道:“妃乃董承亲女”。
    由此可见,罗贯中对董贵人与董承的关系是依照史实叙写的。现有的错误,乃是毛宗岗或者刻工造成的。其所以弄错,并非出于艺术上的考虑,而是由于毛宗岗或者刻工错误地理解了《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一句。其实,裴松之在注中对这句话解释得很清楚:“董承,汉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也。”罗贯中注意到了这条注释,所以没有错。毛宗岗或者刻工大概不知道这里的“舅”指的是丈人,而按照后代的概念,把它理解成“舅子”,这就歪曲了人物关系,闹了笑话。
    像“董承之妹”这样把人物关系弄错了的情况,《三国演义》中还有一些。如第七回写孙坚击刘表时,称刘表大将蔡瑁为“刘表后妻之兄”;而据《后汉书•刘表传》,蔡瑁系蔡夫人之弟。又如第十回写曹操命人到琅邪迎接其父曹嵩,曹嵩“便与弟曹德……径望兖州而来”;而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世语》,曹德系曹操之弟,即曹嵩之子。再如第一百六回写魏明帝病重时,“召文帝子燕王曹宇为大将军,佐太子曹芳摄政”;而据《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曹宇系魏武帝曹操之子,即魏文帝曹丕之弟。这些问题,显然都不是作者为了艺术上的需要而有意改造人物关系所致,而是一些“无心之失”,应当分别校正。
    (原载1991年3月1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七、董卓进京时的身份
    《三国演义》第三回写到董卓率兵进京时,称董卓为“前将军、鳌乡侯、西凉刺史”。这里对董卓身份的介绍颇为错杂,实有加以校正的必要。
    首先,董卓官爵的语序就有毛病。古代记述人物身份的通例是:官职在前,爵位在后。而这里介绍董卓的身份却是官职一爵位一官职,语序显得混乱。按照惯例,其顺序应该是:“前将军、西凉刺史、鳌乡侯”。
    不过,把官职、爵位的顺序调整一下,也还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因为董卓这三个头衔本身就包含某些错误。
    先看第一个头衔――“前将军”。据《后汉书•董卓传》,中平五年(188),拜董卓为前将军,与左将军皇甫嵩同领兵至陈仓(今陕西宝鸡东),击破王国、韩遂等部。中平六年(189)初,朝廷“徵卓为少府”,他借口部下的“湟中义从及秦胡兵”竭力挽留他,不肯回京就任,朝廷也无可奈何。不久,灵帝病重,又“玺书拜卓为并州牧,令以兵属皇甫嵩。”他又借口“掌戎十年,士卒大小,相狎弥久,恋臣畜养之恩”,仍不肯到并州上任。董卓之所以敢于一再抗命,是因为他看到东汉王朝已经危机四伏,摇摇欲坠,灵帝死后,必有一场大乱;而他手握重兵,谁也奈何不得。于是,野心勃勃的他,便“驻兵河东,以观时变”。因此,董卓进京之前,一直保留着前将军官衔。
    再看第二个头衔――“西凉刺史”。这是一个错误的官衔。东汉分全国为十三州部,其中有凉州,因其地处中原之西,又称西州:而“西凉”则系宋代所置府名。所以东汉没有“西凉刺史”,只有“凉州刺史”。但据《后汉书•董卓传》,董卓从未任过凉州刺史。如上所述,汉灵帝病重之时,他已被拜为并州牧;虽然他没去上任,但已拥有这个官衔,所以《后汉书•灵帝纪》中平六年八月纪事才有“并州牧董卓杀执金吾丁原”的记载。因此,这里的“西凉刺史”应当改为“并州牧”。
    最后看第三个头衔――“鳌乡侯”。这又是一个错误的爵号。据《后汉书•董卓传》,董卓于中平二年(185)封斄乡侯。这就是说,作为列侯,他以斄县的一个乡为食邑。由于“斄”(音台)字罕见,《演义》的传抄者、刊刻者误为“鳌乡侯”,其意义也就莫名其妙了。
    (原载1991年3月1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1年第7期转载。)
    八、两个刘岱不应混淆
    《三国演义》第五回描写十八路诸侯联兵讨伐董卓时,说到第四镇为兖州刺史刘岱。这位刘岱在联军内部离心离德时,因向东郡太守乔瑁借粮,乔瑁推辞不予,便“引兵突入瑁营,杀死乔瑁,尽降其众。”(第六回)此后,他便久不露面,直到第二十二回,才被曹操派到徐州去攻打刘备。作品补充说明道:“原来刘岱旧为兖州刺史,及操取兖州,岱降于操,操用为偏将,故今差他与王忠一同领兵。”
    其实,参加联军讨伐董卓的刘岱,和到徐州攻打刘备的刘岱,乃是两个人,《演义》把他们混为一谈了。
    先说讨董卓的刘岱。他是东汉皇族,字公山,东莱牟平(今山东福山)人,系曾任扬州刺史、后被孙策打败的刘繇之兄。初平三年(192),青州黄巾军数十万人攻入兖州,他不自量力,出兵迎战,结果被黄巾军杀死(《后汉书•献帝纪》:“青州黄巾击杀兖州刺史刘岱于东平。”)。当时,曹操正在当东郡太守(东郡系兖州所辖的一郡),便在济北相鲍信等人拥戴下领兖州牧,击败青州黄巾军。从此,曹操有了一大块地盘,实力大大增强,为其一生功业打下了根基。
    至于攻打刘备的刘岱,也字公山,却是沛国(治今安徽濉溪西北)人,曾任司空长史。曹操自建安元年(196)迎汉献帝都许后,多年任司空,行车骑将军,执掌朝政。这位刘岱官任司空长史,自然是曹操的心腹了。他跟随曹操东征西讨,因功而封列侯。建安四年(199),曹操命他与中郎将王忠攻打刘备(《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蜀书•先主传》均有记载),这时,距兖州刺史刘岱之死已经七年了。
    由于两个刘岱名同字也同,确实很容易被误认为一个人。
    罗贯中本人就发生了混乱。嘉靖元年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二《李傕郭汜杀樊稠》节的末尾写道:“青州黄巾又起,聚众百万,头目不等,将兖州牧刘岱杀讫。”这就明确交代了兖州刺史刘岱的结局。但在卷五《曹公分兵拒袁绍》节中,则又写曹操“差前军刘岱、后军王忠同引兵五万,诈打丞相旗号,去徐州擒刘备。”读者自然可以看出,这个刘岱应该是另外一个人。然而,紧接着的《关张擒刘岱王忠》节却又冒出这样一句:“玄德曰:‘刘岱昔为兖州刺史,虎牢关伐董卓时,也是一镇诸侯。今日为前军,不可轻敌。’”如此明显的前后矛盾,真使人摸不着头脑。究竟哪一段叙述正确?是兖州刺史刘岱没有被青州黄巾军杀死呢,还是前后有两个刘岱?
    毛纶、毛宗岗父子评改《三国演义》时,发现了嘉靖元年本中这一自相矛盾的现象,却没有仔细检索《三国志》、《后汉书》的记载,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刘岱。于是,他们删去了前一个刘岱被杀的叙述,而在第二十二回增加了刘岱投降曹操的交代。这样一来,文字上的破绽似乎被抹去了,却完全把两个刘岱混在一起了。
    弄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事情就好办了:应当保留罗贯中关于兖州刺史刘岱被青州黄巾军杀死的交代,删去所谓“刘岱投降曹操”的蛇足,再把“前军刘岱”的笼统说法改成“司空长史刘岱”,两个刘岱的区别就一清二楚了。
    (原载1991年3月2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年4月17日《文汇报》在《学术新论》专栏中予以介绍。)
    九、“桥国老”和“桥玄”
    《三国演义》中的桥国老(毛本作“乔国老”,“乔”本作“桥”),由于热心撮合孙刘联姻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历史上江东二桥的父亲,因不详其名,被称为“桥公”,《三国志》中只有《周瑜传》提到一下:
    时得桥公两女,皆国色也。(孙)策自纳大桥,(周)瑜纳小桥。
    从这段记载来看,当建安四年(199)孙策、周瑜分娶二桥时,这位桥公是否尚在人世还是个疑问;至于他能否活到建安十四年(209)孙刘联姻之时,那就更难说了。《三国演义》称之为“桥国老”,乃是后人并不那么恰当的俗称;他热心充当月下老人的故事,则基本出于虚构。
    这里想要指出的是:人们常常把桥国老与东汉太尉桥玄视为一人,有些传统戏曲干脆就把他称作“乔玄”。其实,桥玄乃是睢阳(今河南商丘南)人,生于汉安帝永初三年(109),卒于汉灵帝光和七年(184),曾任太尉;桥国老则是皖县(今安徽潜山)人,建安四年前后在世,其生年大约比桥玄晚四十年。所以,无论是从籍贯还是年代来看,二人都不能混为一谈。
    曹操年轻时,深受桥玄赏识。桥玄曾对曹操说:“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可谓期望极高。又说:“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君善自持。吾老矣,愿以妻子为托。”(《武帝纪》注引王沉《魏书》)又可谓私交甚笃。曹操也一直铭记桥玄的知遇之恩,多年以后还遣使祭祀这位热心奖掖的前辈。至于桥公(“桥国老”),曹操与之并无瓜葛。
    人们把桥国老混同为桥玄,首先是因为《三国演义》就弄错了。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之十第九十五回《曹孟德横槊赋诗》就写曹操对诸将说:“昔日桥大老与吾至契,托二女欲令侍吾。吾视之,皆有国色,不料被孙策、周瑜所娶。”(毛本第四十八回作“昔日乔公与吾至契,吾知其二女皆有国色,后不料为孙策、周瑜所娶。”)这里就把桥国老径直当作了桥玄,“托二女欲令侍吾”一句也来自上引桥玄所说的“愿以妻子为托”。然而,正如前面指出的,桥玄与桥国老实在是两个籍贯不同、年代相差几十年的人物,不应混淆。而且,桥玄比曹操大四十六岁(曹操生于155年),他说“愿以妻子为托”,无非是希望曹操得志以后,照顾一下自己的家室而已;即使他有女儿,其年龄也与曹操相近,或者比曹操更大,到建安十三年(208)赤壁大战之时,至少已是五六十岁的老妪(曹操是年五十四岁),还有什么美色可言?而江东二乔此时二十几岁,正是美最成熟的时候,又岂能与之混淆?罗贯中阅读和使用史料一时疏忽,造成了这个不应有的错误(这在《演义》中不止一例)。对此,在我整理的《三国演义》版本中已经予以校正。
    (原载1992年5月2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十、再谈貂蝉是虚构人物
    在《貂蝉形象的演变》(原载《文艺学习》1989年第3期;收入拙著《三国漫谈》,巴蜀书社1995年2月第1版)中,我已经明确指出:“历史上并无貂蝉其人”,“貂蝉形象完全是宋元以来通俗文艺虚构的产物。”可以说,这已是三国史和《三国演义》研究界多数学者的共识。
    然而,由于貂蝉号称“四大美女”之一,又是《三国演义》中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位女性,明清以来,总有人想证明历史上确有其人。如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四十一《庄岳委谈》下云:“斩貂蝉事不经见,自是委巷之谈。然《(关)羽传注》称:‘羽欲娶(吕)布妻,启曹公,公疑布妻有殊色,因自留之。’则非全无所自也。”清代梁章巨《浪迹续谈》卷六亦云:“貂蝉……则确有其人矣。”这些著名学者或含糊推测,或断然肯定,主要依据大致有三。其一,《三国志•魏书•吕布传》云:
    (董)卓性刚而偏,忿不思难,尝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拳捷避之,为卓顾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常使布守中阁,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不自安。先是,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结纳之。后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遂许之,手刃刺卓。
    《后汉书•吕布传》也有类似记载。有人便说这里的“侍婢”就是貂蝉。但是,从上述记载来看,这位侍婢仅仅是曾与吕布私通,而在诛董卓的行动中并未起任何作用,她与充当“美人计”主角的貂蝉岂能划等号?
    其二,有人说既然关羽欲娶吕布之妻,曹操又抢先将其占有,那么吕布之妻一定很美,这位美女就是貂蝉。其实,根据《三国志•蜀书•关羽传》注引《蜀记》,关羽想娶的是吕布部将秦宜禄之妻杜氏,却被曹操抢先占有。这位杜氏决非“吕布之妻”,当然更不是貂蝉。一些人读书不细,对史书的明确记载发生误解,以为关羽是“欲娶吕布之妻”,进而误为“欲娶貂蝉”,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
    其三,有人引用唐代诗人李贺《吕将军歌》中“傅粉女郎大旗下”一句,说其中的“傅粉女郎”便是貂蝉。这更是无稽之谈。李贺诗中多有浪漫主义想象,岂可一一指实?这里的“傅粉女郎”,跟貂蝉究竟有什么联系?谁也说不出来。
    以上种种,均非严格的学术考证,根本不能证明历史上确有貂蝉其人。相反,根据史籍,我们只能说,是民间艺人们在长期的讲唱传说中,对史料中“布与卓侍婢私通”这一点予以生发虚构,创造出貂蝉这个美女形象,使之成为王允“美人计”中的主角。罗贯中再对人物关系作了创造性的改造,才进一步突出了貂蝉的美丽、聪明和机警,使貂蝉形象更加优美动人。人们可以喜爱这个形象,却没有必要硬说她就是那位“侍婢”,那样反而大大贬低了貂蝉。
    既然貂蝉是虚构人物,通俗文艺叙述其籍贯、经历等自然有较大的随意性。具有代表性的是元杂剧《锦云堂美女连环计》中貂蝉自述身世,说自己是“忻州木耳村人氏”。对此,学术界从来没有当过真,因为本来就是虚构。
    事情本来很清楚,但仍然不时有人提出这样那样的说法,企图把貂蝉拉作自己的前辈“老乡”。1991年,有人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说“貂蝉是陕西保安县(今志丹县)貂家谷沟人”;我当即撰文予以反驳(见1991年5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貂蝉是虚构人物》一文)。后来,又有人根据民间故事,说貂蝉和吕布都是山西定襄人。最近,四川某县又声称发现了貂蝉的墓碑,似乎貂蝉又成了当地人。这些说法,比之上面的“忻州”说,其“资格”嫩得多,只不过是民间传说的不同“版本”而已。明白这一点,又何必再去无中生有,自寻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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