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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趣闻

汉文帝免租之年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07年03月23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西汉初年,尤其是汉文帝一代,推轻田租、免租税的政策,在历史上有较大影响,也为当今史学界所重视。但是,关于汉文帝是:否免除租税及其免除的年份问题,由于史家对文献记载的理解不一,争论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两说:一说,汉文帝曾免除租税达十余年之久;一说,汉文帝仅免除一年的田租。
    《汉书•食货志》云:“上(文帝)复从其(晁错)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对此,有的认为,这段史料中的“后十三年”,应理解为是“次第数”,而不是“累计数”,其完整的意思或正确的解释应该是:汉文帝十三年(前167)下令免除当年的田租,其后实行的是“什五税一”。过了十三年,至“景帝二年”(前155)便由“什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从当时情况看,尽管统治者通过“募民入粟”或加重“口算”等途径广开财路,但这只是其不必提高田租率的一个原因,不可能就此而对田租长期放弃不收。而且,一个封建地主政权,拥有庞大的官吏和军队,吏禄、官用的开支是大量的,要长达十多年不征田租,恐怕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不可能。这只能是历史传说。
    有的则认为,汉文帝十三年,再过十三年应该是景帝三年,即公元前154年。这与记载不符,因此,把“后十三年”看作是一个“次第数”,显然无法自圆其说。相反,把“后十三年”作为“累计数”来看;从文帝十二年开始,加上十三年,恰好是“孝景二年”。这不能把它看作是数字的偶然巧合,说明事实就是如此。另外,汉代田税虽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收入,但不是主要收入。汉代的主要赋税,是按人征收的算赋、口赋和更赋。而且,汉文帝提倡节俭,裁减了一部分军队,又“募民以实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输将之费益寡”,以及采取“入粟拜爵”措施,这些均可证明汉文帝曾实行免征十余年田租的政策。那么汉文帝免除用租究竟有多少年?有的认为是十二年,有的认为是十二年,也有的认为是十三年。但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从汉文帝十二年加十三年,是景帝二年,但景帝二年已“令民半出田租”。似乎说免征十二年田租较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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