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旦角所用之假足。清乾隆年间魏长生所创造,以木制作,形似女人小脚,长约九厘米,宽三厘米,前低后高。
表演时,扎置脚底,以裙相掩,行小脚碎步,甚为逼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遂废,近年个别剧团有所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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