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服饰—扎判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秦腔、汉调二簧为改变演员体型所专用的底衬装饰。以稻草扎束,长约六十厘米,直径约十五厘米。分别于肩部和臀部横扎一束,上腹部和双肩均用棉花和布扎制垫包,外穿袍服,通常用于神怪及武将角色。
《五台会兄》中的杨五郎用扎肩,于两肩扎制绣球花形,表示出家人的特殊身份与造型。《双明珠》和《哑女告状》中的背人与被背者,由一人扮演,背者的头、臂和被背者的腿,也常用此技扎制成假人造型。
旧时《游西湖》中的鬼魂形象,也曾应用。李慧娘被杀后变成颠倒鬼,赤肚皮上画一倒置的脸形,以肚脐为嘴,两腿穿入一件倒置的黑色上衣袖子,朝上吊于腰间,上身套红彩裤,两只胳膊各套一裤管,两手套两只厚底靴,双手高举,如人倒立,行时双脚并跳。
如李慧娘的鬼魂变作无头鬼,则将笏板穿在长衣的领口和两肩,似如衣架,套于演员身上,头顶笏板,领口处卷一红毡帽,呈血脖状。此种表演造型方法,五十年代后已废除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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