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习俗—对台戏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对台戏又叫“打对台”,在同一届会戏中同时有两家班社比赛演出叫做“对台戏”。“对台”的戏台有固定建筑的“乐楼”(戏楼),但较普遍的则是临时搭置的戏台,有两台相向的,也有并列的,视场地条件而定。
“对台”讲究:一,比开戏。会首故意不定开戏时间,看谁家开戏的大号响得早,以定优劣,在增删戏价及外赏钱与伙食方面据以区别对待。大号一响,马上就得开锣出正戏。因此,两家班社都要暗自轮换吃饭,及时扮戏,前场(检场)则拿着大号站在台口,只等会上的三眼枪(土枪)一响,马上争先吹号,锣鼓齐鸣,脚色上场。二,比声势。两家班社对每次演出的戏码和名演员互相保密。开戏后,如发现观众涌向对方舞台,则立即上名角儿的戏码,招徕观众以压倒对方,如此反复比赛。如遇戏码来不及更换时,立即换名角儿或上双角儿(如《法门寺》的双孙玉姣或刘媒婆等)。三,赛特技。如《铡美案》喷血落头(又名“带彩”)、《十王庙》飞叉穿腹与换头、李翠莲《大上吊》等。有时互相以剧目内容相互影射以压倒对方。如一家演歌颂刘备的《回荆州》;另一家则演《法门寺》以刘媒婆、刘彪贬低刘姓人物。四,赛名角。名角儿少的班社,对此则不惜重金从别处聘请名角以压倒对方。此项开支有时会上可酌情补助。五,比亮箱。班社为此特启用新箱,或事前租赁新箱,在数量(如十蟒十靠)和质量上要赛过对方。永寿县“打对台”还要“交神”。若一台戏是本地班社,一台是外地班社,要让外地班社在“上手”(即右方)舞台演出,并由本地班社派一名演小旦的名角儿给对方“交神”,即拿香表祭奠对方的“庄王爷”。并且在开戏时要各送三声号,第三声号音落时同时开戏。第一夜两家要唱互不伤及的“和平戏”。
对“对台”不能赛过对方的戏班,会首有权中途终止写戏合同,别请其他班社,还要罚扣戏价,被辞退或罚扣的班社无权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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