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习俗—应承戏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为承应贺寿、贺建新房、婚庆、还愿、完服(又叫给已故的父母“过三年”)及对某项事业或工程的庆贺演出叫“应承戏”。
这种戏在演出时间上无一定习惯(如“三天四晚上”);在戏码上必须与所应承事项意义相符;演出剧目多由主家点戏。主家不点戏时,班社不能演出内容或意义与应承事宜相反的戏,否则要受罚,此外,遇节会演出的(剧场售票演出也有此习惯)《天仙配》(七月七日)、《白蛇传》(五月端午)、《闹元宵》或《薛刚反唐》等也叫“应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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