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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辞职一般选择什么时间?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李莉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从当官的到打工的,主体实行的都是“年薪制”。为了解决“年薪制”带来的问题,需要完善工资制度,如在辞职和跳槽的时间上,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南朝宋政权以前,辞职前结算工资时间一般以“芒种”为标准,相当于现在每年的6月5日、6月6日前后,如果在芒种前辞职,则其一年的工资(俸禄)悉归后任和替岗者。到了唐代,则将结算时间固定在当时每年的5月5日。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进士封演的《封氏闻见记》所记,“淮例,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得职田”,说的就是这事情,即在5月5日以前上岗的,可领全年工资,否则不可以。这样,会算帐的便会赶在这日前辞去旧职,去新单位报到。据此可以看出,古人辞职最划算的时间在年中,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年底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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