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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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在人类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人们最基本的生理需要之一,但作为一种民俗文化的形成,却要比人类的出现来得晚,它是随着火的使用而出现的。其后,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饮食民俗越来越表现出其强烈的时代特征和鲜明的地方文化色彩。《温陵旧事》载:“泉地隘而硗瘠,濒海之邑,耕四而渔六,山某地田于亩者十三,田于山者十七,入谷少而人浮于食,饔飨所资,上则吴浙,下则粤之潮高,如数月海舶不至,则待哺矣。”因此泉从自古以来就深谙“民以食为天”的道理,闲坐聊天,“讲长讲短,讲食煞尾”。熟人路遇,“食未?”的问候语也时常脱口而出,而听者会意,礼应之,并不拘泥于其时其地是否恰当。泉州人“重吃”并不被视为有失儒雅。明朝时,被尊为“一代醇儒”的晋江人蔡清,虽贫困负债,仍以德为念,但也时常为自己无力解决家人的温饱问题而负疚不已,在其《与李宗一书》中即说:“儒者致用,尚欲经理一世,康济群生,而今数口之家,生计乃常不办,至数数仰资他人,贻优父母,才之疏劣,于此可自考,”何乔远的及门高弟惠安人祖熙寅,虽“口不言俗事,家徒四壁,滞然自安”,也因“尽室灶无烟”而“作歌劝哲人,贫累诚堪怜”。至今泉州人尚时常称就业谋生为“就食”。
泉州饮食民俗文化的内容丰富多彩,下面先说说泉州人日常生活中的一日三餐。
一日三餐
泉州人的居家食俗,与我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均实行一日早、午、晚三餐制。作为正餐的补充。还有点心,但各时期、各阶层有所不同。以永春某地为例,在清末至民国时期,为官“三餐三点”(早点、午点和晚点),十层“三餐二点”(早点和晚点),庶民农忙时才多加“一点”(午点),穷人三餐难顾,不敢有点心之奢想。
受本地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和生产方式的制约,泉州人的饮食结构具有自己的地方特色。主食原料为大米、番薯(也称地瓜)、大麦等。在安溪、永春。德化等内地某地,是以大米为主,而在惠安、晋江、南安等沿海某地,则以番薯、大麦为主。主食的制作方法有干饭、稀饭两种,以三餐皆稀为常,或一干两稀(中午或晚上为干饭),或两干一稀(中午和晚上均为干饭)。泉州人还有个主、副食“二合一”的吃法,即把蔬菜,海鲜、肉类等副食品直接与大米煮成咸饭(如高丽菜饭、红膏母蟳饭、肉饭等)和咸粥(如花生仁粥、蚝仔昭、鸭仔粥等),吃起来颇有地方风味。关于泉州人的主食原料,这里还应就番薯多说几句。番薯除了作为三餐的主食,以及制作诸如薯粉糊、炸薯片等风味小吃外,还成为维系家乡和境外、海外游子的精神纽带。家乡的亲友出境、出国探亲,所带的礼品中就有番薯粉等。华侨回乡来,也要吃番薯粥、番薯汤。泉州侨乡的人民甚至认为,能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顽强地生长着的番薯,哺育了他们旅居在境外、海外的乡亲们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与性格,并克服种种困难,在异国他乡落地生根,迅速成长。而一旦事业有成后,当他们回想起以前家乡人民植番薯、喝番薯汤的艰苦日子,又会激发起爱国爱乡之情,踊跃支援桑梓建设。想不到番薯这被视为难登大雅之堂的粗俗食物,竟有如此丰的内化内涵。泉州城乡一般民众,旧时俭朴,粗食淡饭,佐之物多是自家腌制的瓜菜和廉价的新鲜蔬菜、豆制品等,鱼、肉、禽、蛋,往往要逢年过节才难得一尝,清道光《晋江某地志》曾记载明代万历进士杨廷相讲他“为诸生时,岁惟大麦及萝卜菜熟时一饱耳,余具枵然也”。因此泉州俗谚有“死死六工尺,豆干、菜脯、(虫字旁一个宅)(即海蜇)”和“日日酱瓜豆豉,终年不知肉味”之说。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今天的主食结构已以细粮为主,面食品也进入正餐。由于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少家庭以牛奶、豆浆、麦乳精、营养麦片等饮料,配以面包、油条或糕点为早餐。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家庭饮食日渐讲究营养化和口味化。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有时合家到饭店酒家进餐,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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