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繁体中文】 作者:(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发布:2013年04月2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失其民之心,则天下畔之,箪食壶浆以迎武王之师是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与之。尔,近也。勿施行其所恶,使民近,则民心可得矣。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壙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民之思明君,犹水乐卑下,兽乐广野,驱之则归其所乐。獭,獱也。鹯,土鹯也。故云诸侯好为仁者,驱民若此也。汤、武行之矣,如有则之者,虽欲不王,不可得也。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於仁,终身忧辱,以陷於死亡。今之诸侯欲行王道,而不积其德。如至七年病,而却求三年时艾,当畜之乃可得,以三年时不畜藏之,至七年欲卒求之,何可得乎?艾可以为灸人病,乾久益善,故以为喻志仁者亦久行之,不行之,则忧辱以陷死亡,桀、纣是也。《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诗·大雅·桑柔》之篇。淑,善也。载,辞也。胥,相也。刺时君臣何能为善乎?但相与为沉溺之道也。
[疏]“孟子曰桀纣”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水性趋下,民乐归仁;桀纣之驱,使就其君;三年之艾,畜而可得;一时欲仁,犹将沉溺。所以明鉴戒也,是可哀伤也。“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至“心也”者,孟子言桀纣失亡天下,是失其民。失其民,乃是失其民之心也。“得天下有道”至“勿施尔也”者,言人君所以得天下有其道也,得其民,斯为得天下矣;所以得其民有道者,得其民之心,斯为得民矣;所以得其心有道,在民所欲,而与之聚之,民之所恶,而勿施於民,则近得其民心矣。“民之归仁也”至“不可得已”者,言民之归亲於仁人之君,如水之归就於下,兽之乐趋於广野矣。故为渊而驱聚其鱼而归之渊者,是獭为之驱矣。为丛木而驱聚其爵而归之丛者,是鹰鹯为之驱也。为汤王、武王而驱聚其民而归之汤、武者,是桀与纣也。今夫天下为之君者,有能好行其仁政,则天下之诸侯皆为驱聚其民而归之,亦如獭为渊驱鱼,鹯为丛驱爵者而归之矣。如此,虽欲不为王,不可得而不为耳。“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至“於死亡”者,言今之国君欲为王者,如七年之病,欲卒而求讨三年之艾草也。苟为已前不积,虽终身而死,亦不得此三年之艾也。若苟不志仁於久,虽终一身忧辱,亦以陷於死亡之地矣。“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盖《诗》之《大雅·桑柔》之篇文也。盖言何能为之善乎,但相与及其沉溺於患难也。孟子所以言此者,欲时君在於久行其仁,不但欲为之王然後乃行之耳。
○注“獭,獱也。鹯,土鹯也”。
○正义曰:案《释名》云:“獭形如猫,居水,食鱼者也。”獱,獭之属也。鹯,鹞之属也,能食鸟雀。
○《诗·大雅·桑柔》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芮伯刺厉王之诗也。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言人尚自暴自弃,何可与有言、有为。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旷,空。舍,纵。哀,伤也。弗由居是者,是可哀伤也。
[疏]“孟子曰”至“哀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旷仁舍义,自暴弃之道也。“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者,孟子言人之有为自暴者,不可与之言议也;有为自弃者,不可与之有所为也。“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者,此盖孟子自解自暴自弃之言也。“仁,人之安宅也”至“哀哉”者,孟子言仁道乃人之所安之宅舍也,义乃为人之正路也。今有空旷其此宅而不安居之,舍去此正路而不行之者,是可得而哀伤之者也。此孟子所以有是而言於当世也。
孟子曰:“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迩,近也。道在近,而患人求之远也。事在易,而患人求之难也。谓不亲其亲,以事其长,故其事远而难也。
[疏] “孟子曰”至“天下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亲亲敬长,近取诸己,则迩而易者也。“孟子曰”至“天下平”者,孟子言道在近,而人乃求远,事在易,而人乃求之於难。但人人亲爱其所亲,敬长其所长,则天下即太平大治矣。亲亲即仁也,长长即义也。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於上有道,不信於友,弗获於上矣。信於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於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於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言人求上之意,先从己始,本之於心,心不正而得人意者,未之有也。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授人诚善之性者,天也,故曰天道。思行其诚以奉天者,人道也。至诚则动金石,不诚则鸟兽不可亲狎,故曰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疏]“孟子曰”至“未有能动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上得君,乃可临民;信友悦亲,本在於身:是以曾子三省,大雅矜矜,以诚为贵也。“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於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者,孟子言居下位而为君上之臣者,而不见获於上,则民故不可得而治之也。以其上之所以得民者,乃治也。“获於上有道”至“不诚其身”者,言获於上者有其道,如不信於友,则弗获於上矣,以其君之所以愿乎臣者,忠也,如臣弗信於友,则其忠不足称矣,此所以弗获於上矣。信於友有其道,如事其亲而弗悦其亲,则亦弗信於友矣,以其友之所以资於己者仁也,如事亲弗悦,则其仁不足称矣,此所以弗信於友矣。悦亲有其道,如反己而不诚,则弗悦於亲矣,以其亲之所望於己者孝也,如反身不诚,则其孝不足称矣,此所以不悦於亲。诚身有其道,如不能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以其所谓诚者,亦明乎在我之善而已,如不明其善,则在我之善有所未明,又安知所谓诚?故不明乎善,则不诚其身矣。由此推之,则信於友,是获於上之道也,悦亲是信於友之道也,诚身是悦亲之道也,而明乎善者是又诚身之道也。“是故诚者,天道也。思诚者,人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者,孟子言此故诚者是天授人诚善之性者也,是为天之道也;思行其诚以奉天,是为人之道也。然而至诚而有不感动者,必无也,故曰未之有也。不至诚而能感动之者,亦必无也。故曰未有能动者也。
○注“曾子三省,大雅矜矜”。
○正义曰:《论语》云:“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曾子三省之事也。大雅矜矜,此盖荀卿之言然。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伯夷让国,遭纣之世,辟之,隐遁北海之滨,闻文王起兴王道,“盍归乎来”,归周也。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吕望也,亦辟纣世,隐居东海,曰闻西伯养老。二人皆老矣,往归文王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此二老犹天下之父也,其馀皆天下之子耳。子当随父,二父往矣,子将安如?言皆归往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於天下矣。”今之诸侯,如有能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间,必足以为政矣。天以七纪,故云七年。文王时难故久,衰周时易故速也。上章言大国五年者,大国地广人众,易以行善,故五年足以治也。
[疏]“孟子曰”至“必为政於天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养老尊贤,国之上务,文王勤之,二老远至。父来子从,天之顺道。七年为政,以勉诸侯,欲使庶几行善也。“孟子曰:伯夷辟纣”至“养老者”,孟子言伯夷辟纣之世,乃辟纣而逃遁,居於北海之畔,後闻文王作兴而起王道,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之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太公辟纣”至“养老者”,孟子又言太公辟纣之乱,而辟居於东海之畔,後闻文王兴起,乃曰:盍归乎来,归周也,我闻西伯善养其耆老者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至“其子焉往”者,言伯夷、太公二老,乃天下之太老也,犹父也,而皆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天下之父既归之,其为天下之子又焉往,是必皆归之也。
○注“伯夷让国”至“归周也”。
○正义曰:案太史公云:其传曰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於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後因叩马谏武王。武平殷乱,二人耻食周粟,隐於首阳山,且饿死焉。孔子云“伯夷叔齐,饿於首阳山之下”是也。又云:太公望,东海之上人也,或云处士,隐海滨。周西伯招吕尚,吕尚亦曰:吾闻西伯贤,又善养老,盍往焉。
○注云“天以七纪,故云七年”。
○正义曰:《书》云五纪,曰岁、月、日、星,辰、历数,今云七纪者,案鲁昭公十年《左传》云:“天以七纪。”杜注云:二十八宿,四七。是其旨也。
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於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子冉求。季氏,鲁卿季康子。宰,家臣。小子,弟子也。孔子以冉求不能改季氏使从善,为之多敛赋粟,故欲使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伐责让之。曰“求非我徒”,疾之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於孔子者也,况於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孔子弃富不仁之君者,况於争城争地而杀人满之乎?此若率土地使食人肉也,言其罪大,死刑不足以容之。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言天道重生,战者杀人,故使善战者服上刑。上刑,重刑也。连诸侯,合从者也,罪次善战者。辟草莱,任土地,不务修德而富国者,罪次合从连横之人也。
[疏]“孟子曰求也”至“次之”。
○正义曰:此章指言聚敛富君,弃於孔子,冉求行之,同闻鸣鼓。以战杀人,土食人肉,罪不容死,以为大戮,重人命之至也。“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至“攻之可也”者,孟子言冉求为季氏之家臣,不能佐君改於其德,以为治国,而乃聚敛其粟,倍过於他日。孔子责之曰:求非我之徒弟也。乃令弟子鸣鼓,以声其罪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至“罪不容於死”者,孟子言由此冉求赋敛观之以孔子所攻,则今之国君不行仁政而富之,是皆弃之於孔子者也。又况为之强战?争地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野,争城以战,而杀人至於盈满其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之肉也,其罪必不容於死。以其罪大,虽死刑不足以容之也。“故善战者服上刑”至“任土地者次之”者,孟子又言故善能为陈而战者,服於上刑。上刑,重刑也。合纵连横之诸侯,罪次之,以其罪次於善战之上刑也。务广开辟草莱,而任土地,不务修德者,又次之,以其又次连横合纵之诸侯者刑也。
○注“求,孔子弟子”至“疾之也”。
○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郑氏曰:“鲁国人。”又案《论语》云:“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孔安国云:“冉求为季氏宰,为之急赋税。”郑注云:“小子,门人也。”云“季氏,鲁卿季康子”者,案《左传》云:“季康子,鲁卿,季孙肥,谥曰康。”《谥法》曰:“安乐抚民曰康。”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眸子,瞳子也。存人,存在人之善心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廋,匿也。听言察目,言正视端,人情可见,安可匿之哉。
[疏]“孟子曰存乎人者”至“人焉廋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目为神候,精之所在,存而察之,善恶不隐,知人之道,斯为审矣。“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者,孟子言存在於人者,莫贵乎眸子。眸子,目瞳子也。眸子不能盖掩人之恶也。“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者,言人胸中正而不邪,则眸子於是乎明。了,明也。胸中不正,则眸子蒙蒙而不明。眊,不明也。“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者,言知人之道,但听其言,观其眸子明与不明,则人可见,又安可廋匿之哉?此孟子言知人之道,但观人之眸子耳。
○注“眸,瞳子。了,明。眊,不明之貌”。
○正义曰:是皆蒙《释文》而言之也。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为恭敬者,不侮慢人。为廉俭者,不夺取人。有好侮夺人之君,有贪陵之性,恐人不顺从其所欲,安得为恭俭之行也?“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恭、俭之人,俨然无欲,自取其名,岂可以和声音笑貌强为之哉。
[疏]“孟子曰恭者”至“为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君恭俭,率下移风,人臣恭俭,明其廉忠。侮夺之恶,何由干之,而错其心。“孟子曰:恭者,不侮人”至“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者,孟子言为之恭俭者,则不侮慢於人,亦不能僭夺於人,盖以恭敬则不侮,俭约则不奢故也。如有侮夺人之君,惟恐其民不顺己之所欲,安得为恭俭者焉,为之恭俭,又岂可以声音笑貌为之恭俭哉?言人为恭俭,在心之所存,不在於声音与其笑貌为之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淳于髡,齐人也。问礼男女不相亲授。孟子曰:“礼也。”礼不亲授。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髡曰:见嫂溺水,则当以手牵援之否邪?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曰:人见嫂溺,不援出,是为豺狼之心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告髡曰:此权也。权者,反经而善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髡曰:今天下之道溺矣,夫子何不援之乎?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曰:当以道援天下,而道不得行,子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疏]“淳于髡曰”至“子欲手援天下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权时之义,嫂溺援手,君子大行,拯世以道,道之指也。“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者,淳于髡,齐国之人也,问孟子曰:男女授受之际,不相亲授,是礼然与否?“孟子曰礼也”,孟子答之,以为是礼然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者,髡又问孟子,如是则嫂之沉溺於水,当以牵援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孟子言如嫂之沉溺於水,而不牵援之者,是有豺狼之心者也。以其豺狼之为兽,其心常有害物之暴,故以喻之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者,孟子又告淳于髡,以谓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当然也,嫂之沉溺援之以手者,是权道也。夫权之为道,所以济变事也,有时乎然,有时乎不然,反经而善,是谓权道也。故权云为量,或轻或重,随物而变者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之,何也”,髡复问孟子,言今天下之道以沉溺之也,夫子之不拯援之,是如之何?“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言天下之沉溺,当以道拯援之,嫂溺则当以手援之,今子之言,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此言不可以手援天下,当以道援之矣。斯亦明淳于髡之蔽也。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问父子不亲教,何也?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父亲教子,其势不行。教以正道,而不能行,则责怒之。夷,伤也。父子相责怒,则伤义矣。一说云:父子反自相非,若夷狄也。子之心责於父,云: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也。执此意则为反夷矣,故曰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闻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易子而教,不欲自相责以善也。父子主恩,离则不祥莫大焉。
[疏]“公孙丑曰”至“不祥莫大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父子至亲,相责则离。易子而教,相成以仁,教之义也。“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公孙丑问孟子,言君子以不自教诲其子,是如之何。“孟子曰:势不行也”至“父子相夷则恶矣”者,孟子答公孙丑,以谓君子所以不教子者,是其势之不行,所以不自教也。教之者,必以正道而教之,以正道而教之而子不行,则续之愤怒。既续之以愤怒,则反伤其为父子之恩矣。夷,伤也。父子之恩,则父慈子孝,是为父子之恩也。今继之以怒,是非父之慈也。且以子比之,夫子既教我以正道,而子之身自未能出行其正道也,如父子之间,子以是言而反父,是则父子相伤矣。父子既以相伤其恩,则父子必相疾恶也。故云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者,孟子又言古之时,人皆更易其子而教之者,以其父子之间不相责让其善也。如父子自相责让,则父子之恩必离之矣。父子恩离,则不祥之大者也。所谓易子而教者,如己之子与他人教,他人之子与己而教之,是易子而教也。所谓不祥之大者,则祸之大者矣。○注:夷有二说,一说则以夷训伤,一说以夷为夷狄,其义皆通矣。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事亲,养亲也。守身,使不陷於不义也。失不义,则何能事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先本後末,事、守乃立也。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馀?’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馀?’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将彻,请所与,问曾晳所欲与子孙所爱者也。必曰有,恐违亲意也,故曰养志。曾元曰“无”,欲以复进曾子也,不求亲意,故养口体也。事亲之道,当如曾子之法,乃为至孝。
[疏]“孟子曰事孰为大”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孝养志,下孝养体,曾参事亲,可谓至矣。孟子言之,欲令后人则曾子也。“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至“吾未之闻也”者,孟子言人之所事者何事为大?以其事父母之亲为大者也;人之所守者何守为大?以其守己之身为大也。不失其身,而为能事其父母之亲,则我尝闻之矣;如失其身,而能事父母之亲,则我未之闻也。盖以己身尚不能守之,况能事其父母乎。“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者,言人谁不为所事,凡有所事於彼者,是皆为所事也,然而事父母之亲,是所事之本也。夫人谁不为所守,凡有所守於我者,是皆为所守也,然而守身,是所守之本也。所谓身安而国家可保,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此之谓也,岂非事亲、守身为事为守之本者欤?“曾子养曾晳”至“事亲若曾子可也”者,孟子又言昔日曾子奉养其父曾晳,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子必请所欲与者,如曾晳问复有馀剩,曾子必应曰有馀剩。曾晳已死,曾元奉养其曾子,曾元,曾子之子也,必有酒肉,将欲彻去,曾元不请所欲与者,如曾子复问有馀剩,曾元乃应之曰无矣,遂将以酒食复进曾子也,如此,是谓养其父之口体而已。必若曾子之养父,乃可谓养其父之志也。如事其亲,若曾子之事亲,则可矣。盖曾子知父欲有馀者与之所爱之子孙,故徇而请其所与,问有馀,故复应之曰有。是其遂其亲之志意,而不违者也,故曰养志也。曾元反此,盖有违逆其亲之志意,但为养口体者也,非养志者也。故孟子所以言事亲若曾子,则可以为之孝子。
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与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適,过也。《诗》云:“室人交遍適我。”间,非。格,正也。时皆小人居位,不足过责也。政教不足复非訧,独得大人为辅臣,乃能正君之非法度也。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正君之身,一国定矣。欲使大人正之。
[疏]“孟子曰”至“一正君而国定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为政,不足间非;贤臣正君,使握道机。君正国定,下不邪侈,将何间者也?“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至“为能格君心之非”者,孟子言小人在位,不能事君,不足適责之也,所行政教亦不足间非也,惟大人之为臣而事其君,故能格正君心之非也。
○注“《诗》云室人交遍適我”。
○正义曰:盖《诗·国风·北门》之篇文也,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笺云:“我从外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己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己志也。”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言人之行,有不虞度其时有名誉而得者,若尾生本与妇人期於梁下,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获守信之誉。求全之毁者,陈不瞻将赴君难,闻金鼓之声,失气而死,可谓欲求全其节,而反有怯弱之毁者也。
[疏]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正义曰:此章指言不虞获誉,不可为戒;求全受毁,未足惩咎:君子正行,不由斯二者也。孟子言人有不虞度其功而终获其名誉,又有欲求全其行而终反受其人之毁者。以言其君子之人,於毁、誉不容心於其间,但务为善之实而不期人之誉,务去其不善之实而不愠人之毁,是皆行义以俟命而已矣。
○注尾生与陈不瞻之事。
○正义曰:此皆据《史记》之文而言之也。其事烦,故不重述耳。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人之轻易其言,不得失言之咎责也。一说人之轻易不肯谏正君者,以其不在言责之位者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言出于身,驷不及舌,不惟其责,则易之张。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人之所患,患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而好为人师者,乃惑也。
[疏]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好谋而成,临事而惧,时然后言,畏失言也。故曰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不慎则有患矣。言君子之患,在好为人师也。“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者,孟子言人之有患,非他,特在其好为人之师也。盖在人患在於不知己,未有可师耳,如务在好为人师,则惑也。
乐正子从於子敖之齐。乐正子见孟子。鲁人乐正克,孟子弟子也,从於齐之右师子敖。子敖使而之鲁,乐正子随之来之齐也。孟子在齐,乐正子见之也。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孟子见其来见迟,故云亦来也。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乐正子曰:先生何为非克而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孟子问子来几日乎?曰:“昔者。”克曰:昔者来至。昔者,往也。谓数日之间也。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曰:昔者来至,而今乃来,我出此言,亦其宜也。孟子重爱乐正子,欲亟见之,深思望重也。曰:“舍馆未定。”克曰:所止舍馆未定,故不即来也。馆,客舍。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孟子曰:子闻见长者之礼当须舍馆定乃见之乎?曰:“克有罪。”乐正子谢过服罪也。
[疏]“乐正子”至“克有罪”。
○正义曰:此章指言尊师重道,敬贤事长,人之大纲。乐正子好善,故孟子讥之,责贤者备也。“乐正子从子敖之齐”,乐正子从子敖往齐,而见孟子。“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孟子见乐正子来迟,故曰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乐正子问孟子,何为於我而出此言也。“曰子来几日矣”,孟子又问乐正子从子敖到齐以几日乎?“曰昔者”,乐正子曰:往日来至,若数日之间也。“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孟子又言子到数日,而今乃来见我,则我出此言,是其宜也。“曰舍馆未定”,乐正子又曰:为客馆所止未定,故不能即来也。“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後求见长者乎”,孟子又言子曾闻见长者之礼,必待舍馆定然後乃见长者乎!“曰克有罪”,乐正子於是无所答,乃对孟子曰:是克有罪也。以其待舍馆定然後见,非尊师重道者也。宜孟子以此责之。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子敖,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也。学而不行其道,徒食饮而已,谓之餔啜也。乐正子本学古圣人之道,而今随从贵人,无所匡正,故言不意子但餔啜也。
[疏]“孟子谓乐正子曰”至“而以餔啜”。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优则仕,仕以行道,否则隐逸,餔啜沉浮,君子不与。是以孟子咨嗟乐正子者也。“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於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啜也”者,孟子谓乐克曰:子随右师来至齐,是徒以食饮而已。我不意有如子本学古圣人之道,而且今随右师之游,而以徒为其饮食也。孟子所以言此,盖谓子敖我未尝与之学古者,而今子乃随之游,是诎道以从人之谓也。
○注云“子敖,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
○正义曰:此盖以经文推而为解也。《公孙丑》篇云:“孟子为卿於齐,出吊於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下卷言:“公行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孟子闻之,曰:‘礼也,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是知为齐之贵人右师王驩者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於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後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舜惧无後,故不告而娶。君子知舜告焉不得而娶,娶而告父母,礼也;舜不以告,权也:故曰犹告,与告同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以为犹告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量其轻重,无後不可,是以大舜受尧二女,夫三不孝,蔽者所暗,至于大圣,卓然匪疑,所以垂法也。“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为大”者,言不孝於礼有三,惟先祖无以承,後世无以继,为不孝之大者,而阿意曲从,陷亲於不义,家贫亲老,不为禄仕,特不孝之小而已。“舜以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故孟子乃言此,以谓舜受尧之二女,所以不告父母而娶,是为其无後也,告之则不得娶故也。君子於舜不告而娶,是亦言舜犹告而娶之也。以其反礼而合义,故君子以为不告犹告也。
○注“尧二女”。
○正义曰:案古史云:舜有二妃,一曰娥皇,二曰女英,并尧之女。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事皆有实。事亲、从兄,仁、义之实也。知仁、义所用而不去之,则智之实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礼义之实,节文事亲从兄,使不失其节,而文其礼敬之容,故中心乐之也。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乐此事亲从兄,出於中心,则乐生其中矣。乐生之至,安可已也,岂能自觉足蹈节、手舞曲哉!
[疏]“孟子曰”至“足之蹈之,手之舞之也”。正义曰:此章指言仁义之本在于孝弟,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况于歌舞不能自知,盖有诸中、形於外也。“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至“知斯二者弗去是也”者,孟子言仁道之本实在事亲是也,义之本实在从兄是也。以其事亲,孝也;从兄,悌也。能孝、悌,是为仁、义矣。智之本实在知事亲之孝、从兄之弟而弗去之者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言礼之本实使事亲从兄者是也。由此言之,则事亲之孝,为仁之实,凡移之於事君者,则为仁之华也。从兄之悌,为义之实,则知凡移於从长者,是为义之华也。知义为智之实,则知前识者是为智之华也。礼之实,在仁义,则威仪为礼之华也。乐之实,在仁义,则节奏为乐之华也。凡此是皆从而可知矣。“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言由仁义之实充之,至於乐则流通而不郁,日进而不已,是其乐则生,生则乌可已。乌可已,则得之於心,而形之於四体,故不知手舞足蹈之所以者也。盖当时有夷子不知一本,告子以义为外,故孟子宜以是言之,而救当时之弊者也。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舜不以天下将归己为乐,号泣于天。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舜以不顺亲意为非人子。厎,致也。豫,乐也。瞽瞍,顽父也。尽其孝道,而顽父致乐,使天下化之,为父子之道者定也。
[疏]“孟子曰”至“此之谓大孝”。
○正义曰:此章指言以天下富贵为不若得意於亲,故能怀协顽器,厎豫而欣,天下化之,父子加亲,故称盛德者,必百世祀,无与比崇。“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者,孟子言天下之人皆大悦乐而将归向己,视天下悦而归己但若一草芥,不以为意者,惟大舜为能如此也。“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至“此之谓大孝”者,孟子又言人若不得事亲之道,则不可以为人;若得事亲之道,而不能顺事亲之志,故不可以为人之子。惟舜能尽其事父母之道,而瞽瞍顽嚣,且亦致乐。瞽瞍既以致乐而先天下,而天下亦从而化之。瞽瞍致乐,故天下父子者亲亲之道定,此所以为舜之大孝矣。故曰此之谓大孝。
○注“瞽瞍顽父也”。
○正义曰:瞽瞍者,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无目曰瞽。”舜父有目,不能分别好恶,故时人谓之瞽。配字曰瞍,瞍,无目之称。顽者,《左传》云:“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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