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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史杂史

八家后汉书辑注-谢承后汉书卷四

繁体中文】  作者:周天游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杨震传长子牧孙奇 中子秉 秉子赐 赐子彪
  二二四 杨震客居湖县,立精舍,家贫,常以种蓝为业。(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二五 杨震常客于湖,不答州郡礼命数十年,众人谓之晚贵〔一〕,而震志愈笃。后有鹳雀衔三(鱣)〔鱓〕鱼飞集讲堂前〔二〕,都讲取鱼〔三〕,进曰:「蛇鱓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时年过五十,乃始仕州郡。(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三七 ○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晚暮」。
  〔二〕 范书本传作「鱣」。注曰:「续汉及谢承书『鱣』字皆作『鱓』,然则『鱣』、『鱓』古字通也。」故据以复其旧,下同。又鱓即鳝鱼,形似蛇,黄地黑纹,色象卿大夫之服,故都讲言之。
  〔三〕 都讲者,替座师主持讲学之人。汉时生徒非必由座师亲授,常由弟子以次相传授,又往往择其精学者为都讲,答难释疑。范书侯霸传言「霸笃志好学,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是也。又郭丹「从师长安,常为都讲,诸儒咸敬重之」,亦其例也。
  二二六 弘农杨震字伯起,常种蓝自业,诸生恐震年大,助其功佣,震喻而罢之。(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九六
  二二七 荐杨仲桓等五人,各从家拜博士〔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震任太常。又杨仲垣即陈留杨伦。
  二二八 震临殁,谓诸子以牛车簿箦,载柩还归。(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二九 杨震卒,未葬,有大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一〕,从天飞下,到震棺前,举头悲鸣,泪出霑地。至葬日,冲升天上。(姚。王。汪。黄)──类聚卷九0 ○ 范书本传注太平广记卷四六三
  〔一〕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二三0 杨奇字公挺,震之玄孙。少有志节,不以家势为名,交结英彦,不与豪右相交通,于河南缑氏界中立精舍,门徒常二百人。(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三一 杨奇字公伟〔一〕,弘农人。〔通经,才性敏畅。入补〕侍中〔二〕,天子所问,引经据义,靡事不对。灵帝尝问:「朕何如桓帝?」对曰:「陛下躬秉艺文,圣才雅藻,有优先帝,礼善慎刑,或未之有。今天下以陛下准桓帝,犹谓尧舜比德者也。」上不悦其言,谓曰:「奇所谓杨震子孙,有强项遗风,想死后又当致大鸟也。」(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二七 ○ 书钞卷五八
  〔一〕 按书钞卷五八作「字公绰」,上条又作「字公挺」,未知孰是。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二三二 杨秉字叔节,拜侍御史,执法省门,多所弹纠,名由此显,京城咸称有宰相之才。(孙。王。汪。黄)──书钞卷六二
  二三三 杨秉历牧四州〔一〕,计日受俸,廪禄不入私门。(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一〕 历牧豫、荆、徐、兖四州。
  二三四 秉免归,雅素清俭,家至贫窭,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虑赍钱百余万,就以饷秉,秉闭门,距绝不受。(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七二
  二三五 秉奏「参取受罪臧累亿〔一〕。牂柯男子张攸,居为富室,参横加非罪,云造讹言,杀攸家八人,没入庐宅。又与同郡诸生李元之官,共饮酒,醉饱之后,戏故相犯,诬言有淫慝之罪,应时捶杀。以人臣之势,行桀纣之态,伤和逆理,痛感天地,宜当纠持,以谢一州」。(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参,侯参,太常侍侯览之兄,时任益州刺史。
  二三六 京兆尹袁逢于长安客舍中,得参重车三百余乘,金银珍玩,不可称记。(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三七 杨赐字伯钦〔一〕,拜光禄勋,〔位特进〕〔二〕。嘉德殿前有青赤气,诏遣中使问赐祥异祸福所在,以赐博学硕德之儒,故密谘问。赐曰:「为明主所谘问,岂得不尽情极言其要。」上疏曰:「按春秋谶云:『天投蜺〔三〕,海内乱。』今妾嬖阉尹共专国政之所致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三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天游按:袁纪作「子猷」,范书本传作「伯献」,而蔡中郎集所载之太尉杨公碑及文烈杨公碑均作「伯猷」。诸载各异,恐当以「伯猷」为是。
  〔二〕 据初学记卷一二补。
  〔三〕 「蜕」原误作「电」,据初学记卷一二迳改。
  二三八 杨赐让还侯爵,朝廷重违其志。(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二三九 杨彪见汉祚将移,遂称脚挛不复行。积十余年后,子脩为曹操所杀,操见彪问曰:「公何瘦〔之〕甚〔一〕?」对曰:「愧无日磾先见之明〔二〕,犹怀老牛舐犊之爱。」操为之改容。(孙。王。汪。黄)──御览卷三七八 ○ 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补。
  〔二〕 金日磾为武帝光禄大夫,时长子弄儿与宫人戏,日磾恶其淫乱而杀之。武帝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事见汉书本传。
  张纲传
  二四0 汉安元年,选遣八使,巡行风俗。余人受命之部,而张纲独理轮于洛阳都亭〔一〕,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遂奏大将军梁冀无君之心十五事,皆臣子所切齿者也。(姚。王。汪。黄)──类聚卷二0
  〔一〕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苏舆说曰:「案孙子九地篇『方马埋轮』注:『埋轮,持不动也。』马融传『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埋根,言不退。』传亦谓驻车轮于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王龚传子畅
  二四一 王龚干事,遂陟鼎司。(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二四二 〔畅〕拜南阳太守〔一〕,下车振厉威风。(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据汪辑补。
  二四三 王畅拜南阳太守〔一〕,羊皮庇身,车毁不改,马羸不易。(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陈、俞本「畅」误作「赐」。黄辑据以作王赐传,非。
  二四四 王畅为南阳太守,作饭盐豉菜茹。(孙。汪。黄)──御览卷八五0
  二四五 王畅拜南阳太守,计日受俸,以作干饭,不噉鱼肉。(姚。汪)──书钞卷七五(二)
  二四六 表受学于同郡王畅〔一〕。畅为南阳太守,行过乎俭。表时年十七,进谏曰:「奢不僭上,俭不逼下,盖中庸之道。是故蘧伯玉耻独为君子〔二〕,府君若不师孔圣之明训,而慕夷齐之末操,无乃皎然自遗于世。」畅答曰:「以约失之者鲜矣〔三〕。且以矫俗也。」(姚。王。汪。黄)──魏志刘表传注 ○ 文选卷四0任彦升百辟劝进今上牋注
  〔一〕 表,刘表,与畅同为山阳郡人。
  〔二〕 李善注曰此句系王畅诔刘表之语,误。
  〔三〕 出论语里仁篇。
  种暠传子拂
  二四七 种暠为益州刺史。时永昌太守铸黄金为文蛇,以献梁冀。暠纠发逮捕,驰传上言,而三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衔怒于暠。(孙。王。汪。黄)──御览卷六四一
  二四八 种拂迁宛令。吏好因暇游戏,饮乐市廛,为百姓所患。拂见之,必下车公谒之也。──书钞卷七八
  陈球传子瑀 弟子珪 珪子登
  二四九 祖父屯,有令名。(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五0 陈球字伯真,拜将作大匠。桓帝崩,营陵寝,球躬亲作事,为士卒先,百工毕力。(姚。王。汪。黄)──职官分纪卷二二 ○ 书钞卷五四
  二五一 宗琳字伯真〔一〕,桥玄表琳明法律,征拜廷尉正。(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五 ○ 御览卷二三一
  〔一〕 天游按:御览卷二三一作「陈琳」,姚辑作「宗琳」,而黄辑则从御览。汪文台以为二者「皆字之误」,故迳作「陈球」。按范书桥玄传曰:「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其公位,而荐球为廷尉。」与书钞引略同。汪说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
  二五二 瑀举孝廉,辟公府,洛阳市长。后辟太尉府,未到。永汉元年,就拜议郎,迁吴郡太守,不之官。(姚。王。汪。黄)──范书陈球传注
  二五三 球弟子珪,字汉瑜。举孝廉,剧令,去官。举茂才,济北相。珪子登,字元龙。学通今古,处身循礼,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异略,一领广陵太守。(姚。王。汪。黄)──范书陈球传注
  刘陶传
  二五四 刘〔陶〕(騊駼)除枞阳长〔一〕,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悒然不乐,思我刘君,何时复来,安此下民。」(姚。王。汪。黄)──类聚卷一九
  〔一〕 据汪辑改。又范书刘陶传「枞阳」作「顺阳」,未知孰是。
  刘瑜传
  二五五 父祥为清河太守〔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父祥」作「父辩」,未知孰是。
  谢弼传
  二五六 弼字辅鸾〔一〕,东郡濮阳人〔二〕。(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字辅宣」。
  〔二〕 范书本传作「武阳人」。天游按:续汉郡国志犍为有武阳县,非东郡所属,恐当以谢书为是。又东郡有东武阳,或范书因东郡而误脱一「东」字,亦未可知。
  二五七 「蛇者,阴气所生,龙之类也。龙有鳞,甲兵之符也。」〔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此乃建甯中青蛇见前殿,弼所上封事中语。
  虞诩传
  二五八 羌攻城〔一〕。(汪)──御览卷三四八引续汉书条注
  〔一〕 御览引续汉书原文作「虞诩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云云。
  二五九 虞诩字(叔)〔升〕卿〔一〕,拜司隶校尉。时中书侍郎张防专用权势〔二〕,诩辄按之,而屡寝之不下。诩乃自系,言:「防弄国威柄,臣不忍与之同朝,谨自系以闻。」防流涕诉帝,诩坐输左校,二日之中,传考四狱。孙程知诩以忠获罪,言之而得免。──书钞卷六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虞诩祖父经以己决狱六十年,宽恕如于公,于公之子可位至丞相,故其子孙亦当官至九卿,故字诩曰升卿。
  〔二〕 「中书侍郎」当系「中常侍」之讹。
  二六0 甯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一〕,(责)〔积六〕、七岁不省〔二〕。主簿乃上书曰:「臣为陛下〔子,陛下〕为臣父。〔三〕臣章百上,终不见省,岂可北诣单于以告怨乎?」帝乃大怒。〔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一0三(二)
  〔一〕 「之枉」原误作「杜」,据通典卷三三迳改。
  〔二〕 据通典卷三三改补。
  〔三〕 据通典卷三三补。其引未言出谢书,汪辑注之,非。
  〔四〕 有司本劾以大逆,后帝纳诩谏,免其诛,仅笞之而已。
  傅燮传
  二六一 傅燮字南容,北地灵州人也。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复白圭〔一〕,乃改焉。(孙。王。汪。黄)──御览卷三六三
  〔一〕 李贤曰:「家语子贡对卫文子曰:『一日三复白珪之玷,是南宫縚之行也。』王肃注云:『玷,缺也。诗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一日三复,慎之至也。』」
  二六二 〔傅〕(李)燮为议郎〔一〕。会西羌反〔二〕,边章、韩遂作乱陇右,征发天下,役赋无已。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燮厉色言曰:「斩司徒,天下安!」尚书郎杨赞奏燮廷辱大臣,帝以问燮,燮曰:「凉州天下冲要,国家藩卫,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弃一方万里之土,臣窃惑之。若烈不知之,是极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从燮议。由是朝廷重其方略,每公卿有缺,为众议所归。(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七 ○ 文选卷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第五首注
  〔一〕 据汪辑改。黄奭曰:「案袁宏后汉纪二十五,是傅燮事,此作李燮误。」
  〔二〕 「反」原误作「及」,迳改之。
  盖勋传
  二六三 父字思齐,官至安定属国都尉。(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六四 盖勋迁颍川太守,民吏叹咏,不容于口。(姚。汪。黄)──书钞卷七六
  臧旻传
  二六五 旻有干事才〔一〕,达于从政,为汉良吏。初从徐州从事,辟司徒府,除卢奴令,冀州举尤异,迁扬州刺吏,丹阳太守。是时边方有警,羌胡出寇,三府举能,迁旻匈奴中郎将。讨贼有功,征拜议郎。还京师,见太尉袁逢,逢问其西域诸国土地风俗、人物种数,旻具答言西域本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国。其国大小,道路近远,人数多少,风俗燥溼,山川草木鸟兽异物名种不与中国同者,悉口陈其状,手画地形。逢奇其才,叹息言:「虽班固作西域传,何以加此?」旻转拜长水校尉,终太原太守。(姚。王。汪。黄)──魏志臧洪传注 ○ 范书臧洪传注 书钞卷六三御览卷二七八
  〔一〕 旻,臧洪之父。
  马融传
  二六六 马融字季长,年十三,明经,为太子舍人,校书东观〔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六
  〔一〕 按袁、范书皆言融拜校书郎中后,始校书东观。疑书钞有脱文。
  二六七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作「校书郎中」,注引续汉书与谢书同。集解引洪颐楫曰:「骘传『郎中马融』,庞参传『校书郎中马融』,并不称校书郎。」又袁纪亦曰:「转为中郎,校书东观十余年。」然文献通考曰:「以郎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以郎中居其任则谓之校书郎中。」此说甚是。校书郎中一职始于东汉,范书文苑传曰:「建初中,肃宗博召文学之士,以毅为兰台令史,拜郎中,与班固、贾逵共典校书。」则至迟章帝时已有校书郎中一职。又校书郎一职亦始于东汉。范书贾逵传载,永平中,逵「拜为郎,与班固并校秘书」。又汉书叙传亦曰,永平中,班固「为郎,典校秘书」。则至迟明帝时即有校书郎一职。据谢承书、续汉书,则马融当先为校书郎,复为校书郎中。此二职至汉末丧乱之际,始废不复置。
  蔡邕传
  二六八 勋字君严〔一〕。(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勋,邕之六世祖。
  二六九 蔡邕字伯喈,以治书御史迁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一〕选侍中〔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0 ○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天游按:范书本传与张璠纪并作「三日之间」,而袁纪与谢书同。集解引柳从辰曰:「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尝无一日一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今按袁纪汉末之事,尝取资张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本,当依袁纪、谢书为是。
  〔二〕 「选」,初学记卷一一作「迁」,是。
  二七0 蔡邕在王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卓,国之大贼,杀主残臣,天地所不祐,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汉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天诛,而更嗟痛乎?」便使收付廷尉。邕谢允曰:「虽以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玩,岂当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词,谬出患入,愿黥首为刑,以继汉史。」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衰,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并受谤议。」遂杀邕。(姚。王。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二七一 蔡邕与袁公书曰:「酌麦醴,燔干鱼,乐亦在其中矣。」〔一〕(黄)──文选卷二一应休琏百一诗注
  〔一〕 黄辑原注出文选任彦升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非。此引「乐」上有「欣然」二字,黄辑亦脱。然文选注未言出谢书,书钞卷一四八引亦同,疑黄辑误引,录以俟攷。
  左雄传
  二七二 左雄字伯豪,为冀州刺史,不举烟火,长食干饭,〔十日一炊〕〔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二 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八五0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七三 左雄字伯豪,拜尚书令,奏令崇经术,除郡国耆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异奇才,弗拘年齿。帝从之〔一〕。──书钞卷五九
  〔一〕 职官分纪卷八引曰:「左雄,顺帝立,虞翻荐之曰:『今公卿拱默为贤,尽节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为,容容多后福。」伏见议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节。』由是拜尚书令。奏崇经术,郡国耆儒年六十已上为郎,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若茂才异行,不拘年齿。帝从之。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子、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就诘。雄诘之曰:『昔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邪?』淑不能对,乃谴去郡守。自是郡守莫敢轻举。自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称为得人。」其与范书多同,恐非谢书之旧,故录此以备攷。又其中「虞翻」系「虞诩」之误。
  二七四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将加捶挞。左雄谏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于是始免扑捶。(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四
  周举传
  二七五 周举字宣光。时诏遣八使巡行风俗,皆选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杜乔、周翊〔一〕、冯羡、栾巴、张纲、郭尊〔二〕、太尉长史刘班分行天下,使同日而拜,号曰「八俊」。(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九
  〔一〕 范书本传「翊」作「栩」。
  〔二〕 范书本传「尊」作「遵」。又时乔任侍中,翊守光禄大夫,羡前青州刺史,巴尚书,纲侍御史,尊兖州刺史也。
  黄琼传孙琬
  二七六 江夏黄琬,七岁,祖琼为魏郡太守,梁太后诏问日食之状,未能对,琬跪而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汪)──开元占经卷九
  二七七 黄琬拜豫州刺史,威迈百城。(孙。王。汪。黄)─文选卷二五陆士龙答张士然诗注 ○ 文选卷二四曹植赠丁仪王粲诗注
  二七八 黄他求没,将投骸虏庭。(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荀绲传
  二七九 荀绲字伯条〔一〕,拜尚书。绲性明亮,敏于众职,以勖群僚,秉机平正,直道而行。是时内外公卿大夫,莫敢不惮。(姚。王。汪。黄)──书钞卷六0 ○ 御览卷二一二
  〔一〕 姚之駰案:「范荀淑传:淑中子名绲,八龙之一,当即此也。又淑兄子昱亦字伯条,何命字竟相同与?又绲为济南相,畏惮宦官,为子彧娶唐衡女,行事如此,公卿大夫安得惮之?岂别有一荀绲耶?」孙志祖案:「绲字仲慈,兄弟八人,字皆以慈次。陶潜曰八目,且官济南相,不为尚书也。此盖别一荀绲。」
  荀悦传
  二八0 荀悦字仲豫,家贫无书,每间行见篇牍〔一〕,一览便能诵记。──书钞卷九八
  〔一〕 孔广陶按:「今本范书讹作『每之人间,所见篇牍』,陈本从之谬矣。」
  韩韶传
  二八一 韩韶字仲黄,颍川人。韶为赢长〔一〕,赢邻境岁饥,多被寇,废耕桑,其民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众。韶愍其饥困,开仓赈之,所廪赡万余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民,而以此伏罪,可含笑入地也。」(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一九
  〔一〕 「赢」原误作「嬴」,据范书本传及续汉郡国志迳改。
  锺皓传
  二八二 锺皓字季明,颍川长社人。同郡陈寔年不及皓,引与为友。皓为郡功曹,会辟司徒府,临辞,太守问谁可代卿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一〕。」寔闻之曰:「锺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犹识我〔二〕?(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一〕 据汪辑补。
  〔二〕 疑「犹」系「独」之误。汪辑改作「由」,恐非。
  陈寔传子纪
  二八三 陈寔字仲弓,诣太学,郭林宗、陈仲举为亲友。归家,立精舍,讲授诸生数百人。(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八四 陈寔迁太丘长,修德清净,百姓以治。(孙。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二八五 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寔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孙。王。汪。黄)──初学记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李固传子燮 郭亮
  二八六 〔李固,汉中人。父郃为司徒〕〔一〕。固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追师三辅〔二〕,学五经,积十余年。博览古今,明于风角、星算、河图、谶纬,仰察俯占,穷神知变。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是郃子。(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九七 又卷一三五
  〔一〕 据书钞卷九七补。
  〔二〕 书钞卷一三五作「固尝步行负笈,千里从师」。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举茂才,不应。五府连辟,皆辞以疾。(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进锐者,其退速也。」〔一〕(孙。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乃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中所引之语。范书本传「孟子」作「老子」。二书皆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语。
  二八九 李固为太尉,常食麦饭。(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五0
  二九0 梁冀奏诛李固,固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王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汉家衰微,从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广、戒得书,悲惭,〔皆〕长叹〔二〕。(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一八 0 又卷四九一
  〔一〕 据汪辑改。李贤曰:「文帝、宣帝皆群臣迎立,能兴汉祚者。」桓帝亦起自诸侯,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据御览卷四九一补。
  二九一 固临终,敕子孙素棺三寸,幅巾,殡敛于本郡墝埆之地,不得还墓茔,污先公兆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童,守固尸乞襚敛归葬者。
  二九三 郭谅师事杜乔〔一〕。李固之诛,诣阙上书,乞收敛,不听,因往守视其丧,扇护蝇虫。(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一〕 疑此「谅」即「亮」之误,而「杜乔」亦系「李固」之讹。汪辑别作郭谅传,恐非。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颍川杜访、汝南郑遂、河南赵承等七十二人,相与哀叹悲愤,以为眼不复瞻固形容,耳不复闻固嘉训,乃共论集德行一篇。(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五 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按袁纪、范书、续汉书、华阳国志均作固门生王成携其至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佣而脱险,与此异。
  杜乔传杨章
  二九六 杨章为杜乔所辟,为平原令,弃官还。闻固、乔暴尸,星行赴雒,着弊衣赤帻,守其尸,驱护蝇虫。天子嘉其忠义,听殡殓之。(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吴祐传孙冯
  二九七 真字夏甫〔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真,黄真,陈留郡之小吏。吴祐举孝廉,郡中为祖道,祐越坛与真欢语,结友而别。故真后亦举孝廉,除新蔡长。
  二九八 祐迁胶东相,政事清净,以身率下,褒贤赏善。──书钞卷七四
  二九九 吴祐迁胶东相,民有词讼,先令三老以孝悌喻解,祐身至闾里和之,吏民不忍欺。──书钞卷七五
  三00 吴祐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祐每行园,常闻讽读之音,甚奇之,与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孙。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一 吴祐迁胶东相〔一〕,有〔男〕子母〔邱长与母〕俱行,〔二〕道遇贼〔三〕,奸辱其母,遂杀之。追捕得长,祐问长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长妻至狱,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杀,长齿指断,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吴生,以报吴君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当作胶东侯相,此系省文耳。
  〔二〕 据汪辑补。
  〔三〕 范书本传「贼」作「醉客」。
  三0二 为河间相。因自免归家,不复仕,灌园蔬,以经书教授,年九十八卒。(孙。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0三 吴冯字子高〔一〕,〔轻财尚义,弘博爱士,宾客四方云集〕〔二〕。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丧孝子,次瞻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后到家,名昭远近。(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0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作「冯吴」,误。王谟按:「范书吴祐传:祐长子凤,凤子冯,鮦阳侯相。注引陈留耆旧传『冯字子高』,即此吴冯也。」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延笃传
  三0四 延笃字叔固〔一〕。孝桓皇帝拜〔笃为〕侍中〔二〕,自在机密,常见进纳,上数问政事得失,以经义古典,默谏帷幄,言不宣外。(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五二 ○ 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字叔坚」。此作「叔固」,系书钞避隋文帝讳所致。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三0五 延笃迁京兆尹,正身率下,忧官如家,卹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二) ○ 文选卷五三陆机辨亡论下注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八补。
  三0六 延笃迁京兆尹,劝民农桑,遂增户口,谷食丰饶,邻郡老少归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二)
  三0七 延笃为京兆尹,三辅资其政教〔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辑作「笃徙京兆尹,其政用宽仁,忧恤民黎,擢用长者,与参政事,郡中懽爱,三辅咨嗟焉」。与诸辑均异。天游按:其引或出范书本传,姚辑不详所出者,多与此同。故诸辑均弃其引而不录。
  史弼传
  三0八 弼年二十,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訢秽浊之后,悉条诸生聚敛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迹还县,高名由此而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0九 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转拜平原相。(姚。王。汪。黄)──范书蔡邕传注
  〔一〕 李贤曰:「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巨野属山阳郡,故弼依三互法自上以避。
  三一0 弼迁河东太守。弼知多权势请托,乃预敕断绝书属。常侍侯览果遣诸生赍书诣之,积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谒弼,弼怒曰:「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为诈无状!」即考杀之。──书钞卷三七
  赵嘉传
  三一一 赵嘉年四十余〔一〕,重疾,乃遗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圆石于我墓前,刻之曰『汉有逸民,姓赵名嘉,有志无时,命也柰何』。」投笔而卒〔二〕。(姚。汪。黄)──姚辑
  〔一〕 范书本传曰:「赵岐字邠卿,京兆长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台,因字台卿。后避难,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黄奭按:「范称某遗令,后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误。」此条汪辑注出书钞卷一五八,非。疑姚辑实录自范书本传,末句乃误笔。今录而俟考。
  皇甫规传
  三一二 皇甫规字威明,以先零陆梁,上疏自陈,乃以规为中郎将,讨降之。会军士、郎将大疫,规亲入巷〔一〕,巡视将士,三军感悦。(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艹大巳}」,范书作「菴庐」,汪辑从之,而姚、黄二辑作「{艹大巳}庐」,非。又孙辑作「葊庐」,非。
  张奂传
  三一三 张奂字然明,弘农华阴人。诣太学受业,博通五经。隐处在扶风郿县界中,立精舍,斟酌法乔卿之雅训,昼诵书传,暮习弓马。(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三一四 张奂迁安定属国都尉,匈奴、羌豪帅感奂恩德,上马二(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长又遗金(乐)〔鐻〕八枚〔二〕,奂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于入怀。」悉以金、马还之。羌性贪〔而贵〕吏清,〔三〕前有八都尉,(九十)〔率〕好货财〔四〕,为所患苦。及奂正身洁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误,「八」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据范书本传改。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据汪辑补。
  〔四〕 据范书本传改。
  三一五 张奂字然明,为使匈奴中郎将,率步骑二万,广宣方略,大破鲜卑,匈奴惶惧,诣奂乞降,声势猛烈,狄战栗不敢犯边。时休屠等反,众大惧,奂安坐帏中,与弟子讲论自若,徐乃设奇破之。(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 文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注
  陈蕃传周璆 刘瓆 成瑨 朱震
  三一六 陈蕃家贫,不好扫室,客怪之者,或曰:「可一扫乎?」蕃曰:「大丈夫当为国扫除天下,岂徒室中乎!」(孙。王。汪。黄)──类聚卷六四 ○ 御览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太守王龚,客有贡白鱼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为乐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 御览卷七0六 纬略卷四
  〔一〕 据御览卷七0六、纬略卷四改补。
  三一九 陈蕃为豫章太守,正雅矫俗,以礼导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二0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惟稺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一〕。──天中记卷四九
  〔一〕 此事与周璆事同。范书亦两载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时事。
  三二一 陈蕃谏桓帝曰:「故皋陶戒舜『无畋游』〔一〕,周公戒成王『无槃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犹有此戒,况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时,尚宜有节,况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离散,是陛下燋心毁颜,坐而待旦之时也,岂宜扬旗曜武,骋心舆马之观乎?」(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五二 ○ 类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书本传作「无教逸游」。此引出自尚书咎繇谟,其文曰:「无教逸欲有邦。」
  〔二〕 见尚书无逸篇。
  三二二 刘瓆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瓆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瓆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三 成瑨字幼平,弘农人。(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四 成瑨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磐互境界。瑨下车,振威严以检摄之。(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三二五 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一〕,怙恃荣贵,不畏法网。瑨与功曹岑晊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瑨诣廷尉,下狱死。(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 又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贵人外亲」。
  三二六 李膺等党事下狱。陈蕃上疏极谏曰:「臣闻圣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点,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臣位列台司,忧深责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不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帝讳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黄)──御览卷四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二七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銍令,闻而弃官,哭而收葬。(王。汪。黄)──御览卷四0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迳正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0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攷,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误作「州」,迳改。
  刘淑传
  三三一 刘淑字仲承,举贤良方正,对策十二科,为天下诸儒之表,擢为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览卷二一九迳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补政」。
  李膺传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补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设条教,〔申典礼〕〔二〕,明法令,威恩并行,〔下民悦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时膺已任乌桓校尉,因鲜卑数犯塞,故出战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元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膺而逃,藏让合柱中。膺率将吏,破柱取翔,出狱杀之。让诉冤于帝,帝诏膺诘之。膺曰:「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积旬,惧以淹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恶。」帝顷谓让曰:「此尔弟之罪,司隶何愆?」自是宦侍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曰:「畏李校尉。」──书钞卷六一
  三三六 学中诸生与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贬议。〔一〕时河南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愤,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脩因上书诬告膺等多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孙。王。汪。黄)──类聚卷五二 ○ 御览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讹,据御览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珪」作「瓒」。
  刘祐传
  三三八 〔刘祐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一〕。宗室胤绪,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实。祐悉以买笔〔墨〕书具与之〔二〕,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佷〔三〕,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祐受经,五日一试,不满呈限,白决罚,遂成学业,〔阖郡称美〕〔四〕。(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九六四 书钞卷一0四
  〔一〕 据御览卷九六四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又卷一0四、御览卷九六四补。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据书钞卷七三补。
  三三九 刘祐字伯祖〔一〕,补尚书郎。祐才辨有大笔,自在台阁,陈国家故事,每有奏,决于口笔,为群僚所伏。(姚。王。汪)──书钞卷六0
  〔一〕 「祐」原误作「裕」,迳改之。
  三四0 刘祐字伯祖〔一〕,为司隶校尉。权贵子弟罢职,遂还京师,辄改易舆服,隐匿财宝。(姚。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祐」原误作「治」,「祖」误作「拒」,皆迳改。
  魏朗传
  三四一 魏朗补河内太守,以清严为治,明审法令〔一〕,为三河之表也〔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 文选卷四六颜延之曲水诗序注 又卷五0沈休文宋书谢灵运传论注
  〔一〕 文选注二引「审」皆作「密」。
  〔二〕 三河者,河东、河内、河南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为尚书,再升紫微,謇谔禁省,不屈豪右,为百寮所服。以党事免。朗性矜严,闭门整法,长吏希见,动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子孙如事严君焉。(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 初学记卷一一 书钞卷六0
  〔一〕 初学记卷一一作「字仲英」。
  夏馥传
  三四三 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一〕。弟靖载绢往饷之于深阳县客舍〔二〕,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七
  〔一〕 范书本传作「林虑山」。此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为佣,亲突烟炭,故山亦称黑山。
  〔二〕 范书本传作「涅阳」,袁纪卷二二作「滏阳」。天游按:馥亡命林虑山,不当复出南阳郡之涅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山中,为得其实。」惠说是。东汉无深阳,此当系滏阳之误。又袁、范二书「靖」皆作「静」。
  巴肃传
  三四四 〔巴〕(亹)肃为河南尹〔一〕,正身奉职。(姚。王。汪)──书钞卷七六
  〔一〕 据俞本改。姚、王、汪三辑亦作「巴肃」。
  范滂传宗资
  三四五 滂,汝南细阳人〔一〕。父显,故龙舒侯相。(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天游按:张璠纪作「伊阳」。按续汉郡国志,汝南郡无伊阳,「伊」当是「细」之误。然范书本传作「征羌」,未知孰是。
  三四六 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太守宗资署功曹。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顽嚣秽浊,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书求属仕官〕〔一〕,资敕〔功〕曹召署文学史〔二〕,滂不肯听。〔极久,衡复有书诮资〕〔三〕,资怒,召功曹书佐朱零,问不召颂意状。零以告滂,滂曰:「答教当言,颂则滂之姊子,岂不乐其升进,但颂洿秽小人,不宜染污朝廷〔四〕,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零具答教如此。零入闻,资使伍伯乱捶困杖,言辞不慑,仰疾言曰:「范滂清议,犹利刃截腐肉。愿为明府所笞杀,不为滂所废绝。今日之死,当受忠名,为滂所废,永成恶人。」滂正直謇谔,皆此类也。(姚。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二七 书钞卷三七
  〔一〕 据书钞卷三七及御览卷四二七补。原作「属其事」。
  〔二〕 据书钞卷三七补。
  〔三〕 据书钞卷三七、御览卷四二七补。
  〔四〕 御览卷四二七作「玷尘清朝」。
  三四七 不义扫迹〔一〕。──书钞卷七七
  〔一〕 范滂任汝南功曹时之政绩。
  三四八 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也。家代为汉将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资少在京师,学孟氏易、欧阳尚书。举孝廉,拜议郎,补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置范滂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闻于海内。(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羊陟传
  三四九 羊陟字嗣祖,拜尚书令,明审选举,旌贤退恶。(孙)──书钞卷五九
  三五0 羊陟迁河南尹,下车,计日受俸,尝食干饭茹菜。禁断豪右嘱托,书疏不与交通,断理冤徒,进用善士,节操者旌表异行。(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六(四)
  张俭传
  三五一 张俭为东部督邮。时中常侍侯览残暴百姓,俭举劾览,遏绝章奏,并不得通。遂上书告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一〕。俭得亡命,止李笃家。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笃引钦谓曰:「张俭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纵俭可得,甯忍执之乎?」钦因起抚笃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如何自专仁义?」笃曰:「笃虽好义,明廷今日载其半矣〔二〕。」钦叹息而去。(王。汪。黄)──御览卷四二0
  〔一〕 按范书本传,上书者乃俭乡人朱并,以性佞邪为俭所弃。
  〔二〕 「廷」原误作「延」,迳正。
  三五二 张俭为山阳督邮,清洁中正,疾恶若雠。(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六 ○ 文选卷五六潘安仁杨荆州诔注 又卷三七孔文举荐祢衡表注
  陈翔传
  三五三 陈翔迁定襄太守,宽猛俱济。(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五四 陈(朔)〔翔〕迁扬州刺史〔一〕,贬黜奸慝,不畏强御。(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一〕 王谟按:「范书本传:翔由定襄太守迁扬州刺史。此陈朔当即陈翔。翔、朔字体相类,书钞误作『朔』。」今据以改
  孔昱传
  三五五 〔孔昱七世祖霸,成帝时历九卿,封褒成侯〕〔一〕。(孙)──范书孔昱传及注
  〔一〕 李贤曰:「前书孔霸字次儒,即安国孙,世习尚书。宣帝时为太中大夫,授太子经,迁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师赐爵关内侯,号褒成君。薨,謚曰烈君。今范书及谢承书皆云成帝,又言封侯,盖误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历卿。」此文据范书本传引,恐与谢书微异。
  檀〈尃夂〉传
  三五六 〈尃夂〉与子孙同衣而行,并日而食。(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刘儒传
  三五七 林宗叹儒有珪璋之质〔一〕,终必为令德之士。(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李贤注引诗大雅卷阿之「如圭如璋,令闻令望」,以释「珪璋之质」。汪辑误引入正文,今删。
  三五八 广汉儒叔林为东郡太守,乌巢于厅事屋梁〔一〕,兔产于床下〔二〕。(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二 ○ 御览卷九0七 又卷九二0 事类赋注卷二三
  〔一〕 御览卷九0七、事类赋注卷二三「乌」上有「赤」字。
  〔二〕 姚辑作广汉儒传。汪辑入刘儒传。孙志祖案:「御览引谢书作『儒叔林』,岂此人姓儒,广汉乃地望乎?又范书党锢传有刘儒字叔林,东郡阳平人,不为东郡太守,疑非其人。」王谟按:「此当是广汉人,名儒,字叔林,此误脱姓耳。注以『儒』为姓,亦非。」黄奭按:「艺文一引,御览二引,观事类赋,则为儒叔林可据。广汉是郡县名,非姓广名汉儒也。」又汤球按:「汪君以范书刘东郡人,未尝为东郡太守,疑各书误引,不知各书上明标广汉,则刘系益州人,非兖州人。范不言为东郡太守,疑脱。」天游按:姚辑作广汉儒传,非。此人必广汉人,故得任东郡太守。范书既言刘儒为东郡人,自不当任东郡太守。疑此非一人。其系儒叔林抑或名儒字叔林,实难做定论,故暂附入刘儒传以俟攷。
  贾彪传
  三五九 贾彪〔字伟节〕〔一〕,补新息长,〔政多奇异〕〔二〕。民贫困,多不养子。贾彪到任,严其制,〔有犯者以杀人罪罪之,县境震栗〕〔三〕,人养〔子〕者数千〔四〕。皆曰:「贾父所生。」男名「贾男」,女名「贾女」,以此丰丁口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三五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七八作「与杀人同」。
  〔四〕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二六七补。
  郭泰传茅容 宋果 贾淑
  三六0 遭母忧,欧血发病,历年乃瘳。(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六一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故适陈留则友符伟明〔一〕,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二〕,之陈国则亲魏德公〔三〕,入汝南则交黄叔度〔四〕。初,泰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五〕,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泰,泰曰:「奉高之器,譬之氿滥〔六〕,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泰以是名闻天下。(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伟明,符融之字。
  〔二〕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
  〔三〕 魏德公,即魏昭,陈国之孝童子,以为「经师易遇,人师难遭」,甘愿为泰洒扫以从学者。事见袁纪卷二三。
  〔四〕 黄叔度,即黄宪也。
  〔五〕 袁奉高,乃袁闻也。
  〔六〕 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氿滥,谓氿泉、滥泉也。」天游按:氿,音轨,诗大东传曰:「侧出曰氿泉。」滥,音槛,正出之泉也。辞见诗大雅瞻卬,解见尔雅释水。
  三六二 郭泰拔申屠子龙于漆工之中〔一〕,嘉许伟康于屠酤之肆〔二〕。(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八
  〔一〕 申屠子龙,即申屠蟠也。汪、黄二辑作「子陵」,甚谬。
  〔二〕 许伟康,不详何人之字,事迹亦无攷。
  三六三 茅容字季伟,陈留人。〔年四十余,耕于野。时〕与等辈避雨树下〔一〕,众皆箕踞相对,容〔独〕危坐愈恭〔二〕。郭林宗见而奇之,共与言,因请寓宿。旦日,容杀鸡为黍,林宗谓为己设,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与林宗同饭。林宗起拜之曰:「卿贤乎哉!」因劝令学,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黄)──御览卷八四七 ○ 初学记卷一七 书钞卷一四三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又「雨」误「西」,据初学记卷一七、书钞卷一四三迳改。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一〕 范书郭泰传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为舅宋瑗报雠于县中〔一〕,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姚。王。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一〕 淑,贾淑,林宗与之同乡。
  三六六 太原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灵举。子师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 云谷杂记
  〔一〕 皆郭泰所识之士。其中王子师,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录卷二引谢书曰:「林宗适陈留则友符伟明,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之陈国则视魏德公,入汝南则交黄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见斥,劝之责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饭,叹其贤。又豫识史叔宾之败,惜边让未闻道,俱陈留人也。杨氏孟敏堕甑不顾而异之,劝令游学知名。拔鄢陵庾乘初佣,后号征君。训扶风宋果以义方,后以烈气闻,官并州刺史。母忧,受乡人贾淑之吊,淑改过自厉,终成善士。谓济阴黄允虽有才,终失之,卒以遣妇事废于时。谓召陵谢甄不入道,以细行不慎毁弃。识晋阳王柔以仕进显,柔弟泽以经术通。又识张孝仲于刍牧之中,范特祖于邮置之役,召公子、许伟康于屠酤,司马子威于卒伍。同郡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季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礼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四库提要称此书「捃摭详备,足稗考证,故未可以晚出废之也」。其说虽是,然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谢书之旧,录此备攷。
  三六七 泰以建甯二年正月卒,自弘农函谷关以西,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涂,盖有万数来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符融传冯岱
  三六八 融见林宗,便与之交。又绍介于膺,以为「海之明珠,未燿其光;鸟之凤皇,羽仪未翔」。膺与林宗相见,待以师友之礼,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六九 文经、子艾〔一〕,曜名远近,声价已定,征辟不就,疗病京师,不通宾客。公卿将相大夫遣门生旦暮问疾,郎吏公府掾属杂坐其门,不得见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文经姓晋,子艾姓王,二者沽名钓誉,红极一时。融察其非真,以语李膺,后果废弃。
  三七0 〔冯〕(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刘宠府,与四府掾属并诣台,集议边事〔二〕。(姚。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据陈、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议边」四字,系衍文,陈、俞本亦删之。
  三七一 冯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异才。既到官,融往相见,荐范冉为功曹,韩卓为主簿,孔伷为上计吏。(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七二 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亡〔一〕。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二〕。孔子曰:『吾从周。』〔三〕」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融遭党事禁锢,妻亡,欲仿古亡者,弃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黄奭曰:「『章』下疑脱『明』。」而汪辑改「章」为「衰」,是。
  〔三〕 见论语八佾篇。
  许劭传
  三七三 许劭〔字子将,汝南平舆人〕〔一〕。仕郡为功曹,抗忠举义,进善黜恶,正机执衡,允齐风俗,所称如龙之升,所贬如堕于渊,清论风行,所吹草偃,为众所服,〔多所赏识,拔樊子昭于未闻,天〕〔下咸称许郭〕〔二〕。(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四二 书钞卷七七
  〔一〕 据御览卷四四二补。
  〔二〕 同右。汝南先贤传言樊子昭乃鬻帻之贾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贤士,劭与之齐名。
  窦武传胡腾
  三七四 窦武上表曰:「今冬大寒过节〔一〕,毒害鸟兽,爰及池鱼,城傍松竹,皆为伤绝。」(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三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窦武上疏曰:「奉承诏命,精爽陨越。」(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三七六 腾辟荆州部南阳从事〔一〕,遇孝桓帝南巡,又为护驾到南阳,腾自表上言:「乘舆所幸,便为京师。臣请荆州刺史比于司隶校尉,臣职比于都官从事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二)
  〔一〕 胡腾字子升,少师事窦武,后为武大将军府掾。武死,腾携武孙辅逃奔零陵,养为己子。建安中,刘表始命辅复本姓。
  三七七 为荆州从事,万事既辨,一州肃然,百僚敬服其能。(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皇甫嵩传
  三七八 皇甫嵩请冀州一年田租,以赡飢民。百姓歌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妻失夫,赖得皇甫复汝居。」(姚。王。汪。黄)──类聚卷一九
  三七九 皇甫嵩字义真,拜车骑将军,讨平凉羌胡,选将士枭骑万队,戎车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乐观,大会。既御天下命,又临虏廷,扫殄羌贼,靡有孑遗,卒整二州,献捷振旅。(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二)
  三八0 皇甫嵩为三公,以身起于汗马,常折节下士。(王。汪。黄)
  ──御览卷四七五
  朱隽传子皓
  三八一 为郡主簿,太守尹端被坐讨贼失利〔一〕,罪当弃市。隽乃羸服赍金到京师,赂主史得免,隽乃不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所讨者,许昭也。
  三八二 朱隽宣国威灵,审示祸福。(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纯懿,文学优裕。(孙。王。汪。黄)──文选卷二八陆士衡乐府吴趋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董卓传
  三八四 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0
  三八五 董卓死,陕中诸将后共相要遣使诣长安相闻,求乞大赦。尚书令王允等以为杀卓时已赦,今复求,一岁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师不赦我,我当死,不若决之。若攻长安克之,则可大得天下。不克,则尽钞取三辅妇女财物,西上陇,归乡里,作贼延命,尚可数年。」于是帅兵西向长安。(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五二
  三八六 献帝幸弘农,郭汜虏略百官妇女,有美发者,皆断取之。(孙。汪。黄)──御览卷三七三
  张温传
  三八七 张温以司空加车骑将军征韩遂。丙辰,引温见于崇德殿,温以军礼,长揖不拜。(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九六
  刘虞传
  三八八 虞父舒,丹阳太守。虞通五经,东海恭王之后。(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刘虞为幽州刺史,常着毡裘。(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九四
  公孙瓒传
  三八九 公孙瓒为郡主簿,太守遭徙日南,瓒举觞北芒上,泣辞于母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太守遭事,远送日南。〔日南多〕瘴气〔一〕,惧不得还。」太守会赦。(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九0 公孙瓒非绍〔一〕,立刘伯安〔二〕,歛其众攻绍。(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绍,袁绍。
  〔二〕 伯安,刘虞字。
  陶谦传赵昱
  三九一 〔赵昱字元达〕〔一〕,年十三,母尝病,经涉三月。昱惨戚消瘠,至目不交睫,握粟出卜,祈祷泣血,乡党称其孝。就处士东莞綦母君〔公立精舍〕〔二〕,受公羊传,兼该群业。至历年潜志,不窥园圃,亲疏希见其面。时入定省父母,须臾即还。高洁廉正,抱礼而立,清英俨恪,莫干其志;旌善以兴化,殚邪以矫俗。州郡请召,常称病不应。国相檀谟、陈遵共召,不起,或兴盛怒,终不回意。学孝廉,除莒长,宣扬五教,政为国表。会黄巾作乱,陆梁五郡,郡县发兵,以为先办。徐州刺史巴祇表功第一,当受迁赏,昱深以为耻,委官还家。徐州牧陶谦初辟别驾从事,辞疾逊遁。谦重令扬州从事会稽吴范宣旨,昱守志不移,欲威以刑罚,然后乃起。举茂才,迁广陵太守。贼笮融从临淮见讨,迸入郡界。昱将兵拒战,败绩见害。〔三〕(姚。王。汪。黄)──魏志陶谦传注 ○ 御览卷三七四 又卷一八一 范书陶谦传注
  〔一〕 据御览卷三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一八一补。
  〔三〕 姚之駰按:「笮融败走广陵,昱待以宾礼。融利广陵资货,乘酒酣杀昱,放兵大掠,非拒战败绩也。范说为是。」
  袁绍传胡母班
  三九二 班〔一〕,王匡之妹夫。董卓使班奉诏到河内,解释义兵。匡受袁绍旨,收班系狱,欲杀之以徇军。班与匡书云:「自古以来,未有下土诸侯举兵向京师者。刘向传曰『掷鼠忌器』,器犹忌之,况卓今处宫阙之内,以天子为藩屏。幼主在宫,如何可讨?仆与太傅马公、太仆赵岐、少府阴脩俱受诏命〔二〕。关东诸郡,虽实嫉卓,犹以衔奉王命,不敢玷辱。而足下独囚仆于狱,欲以衅鼓,此〔何〕悖暴无道之甚者也〔三〕!仆与董卓有何亲戚,义岂同恶?而足下张虎狼之口,吐长蛇之毒,恚卓迁怒,何其酷哉!死,人之所难,然耻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灵,当诉足下于皇天。夫婚姻者,祸福之机,今日着矣。曩为一体,今为血雠。亡人子二人〔四〕,则君之甥,身没之后,慎勿令临仆尸骸也。」匡得书,抱班二子而泣。班遂死于狱。(姚。王。汪。黄)──魏志袁绍传注 ○ 范书本传注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书绍传作「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循、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循、越骑校尉王瑰譬解绍等诸军」。天游按:范书赵歧传载,岐与马日磾出使山东,乃李傕专政时之事,班书所言恐误,当以范书为是。又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献帝纪『循』皆作『脩』。魏志亦作『吴脩』。当以『脩』为正。」钱说是。
  〔三〕 据范书袁绍传注补。
  〔四〕 范书袁绍传注作「亡人二女」,误。
  三九三 胡母班书曰:「董卓起朔垂。」〔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一〕 汪辑补入上条「况卓」之后,恐是。
  三九四 匡少与蔡邕善。其年为卓军所败,走还泰山,收集劲勇,得数千人,欲与张邈合。匡先杀执金吾胡母班。班亲属不胜愤怒,与太祖并势,共杀匡。(孙。王。汪。黄)──魏志武帝纪注
  三九五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刘公山为兖州〔一〕。公山为黄巾所杀,乃以操为兖州刺史。(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刘公山者,刘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兖州,兵众强盛,内怀反绍意。(孙。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围吕布于濮阳,为布所破,投绍。绍哀之,乃给兵五千人,还取兖州。(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袁术传
  三九八 袁术在寿春,百姓以桑椹干为饭〔一〕。(黄)──书钞卷一五六
  〔一〕 孔本作「汉书」之文,误。黄辑据陈本作谢书,今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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