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春秋集释:第五卷内篇杂上第五-晏子居丧逊畣家老仲尼善之第三十
【繁体中文】 作者:吴则虞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晏子居晏桓子之丧〔一〕,麤衰〔二〕,斩,苴絰带,杖,菅屦〔三〕,食粥〔四〕,居倚庐,寝苫,枕草。其家老曰〔五〕:「非大夫丧父之礼也〔六〕。」晏子曰〔七〕:「唯卿为大夫〔八〕。」曾子以闻孔子〔九〕,孔子曰:「晏子可谓能远害矣〔一○〕。不以己之是驳人之非,逊辞以避咎〔一一〕,义也夫!」
〔一〕孙星衍云:「晏桓子名弱。」◎则虞案:孙说本礼记杂记孔疏。
〔二〕孙星衍云:「左传作『縗』。说文:『縗服长六寸,博四寸,直心。』」
〔三〕则虞案:家语、曲礼子贡问「菅」上有「以」字,非也。左传无。杨本「菅」误作「管」。
〔四〕 孙星衍云:「左传作『鬻』。」
〔五〕 则虞案:左传、家语均无「家」字。杜注「其老曰」下,有「其家臣不解」云云。又注云:「故孙辞略答家老。」孔疏亦出「家老」。此作「家老」者不为误。
〔六〕 于鬯云:「春秋时有大夫丧父之礼,则当时为大夫者必皆习用之,而晏子独否,故其家老有是言也。夫小戴中庸记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孟子滕文公篇云:『三年之丧,斋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则乌有所谓大夫丧父之礼。大夫丧父之礼,即士礼也。大夫而有丧父之礼也,齐之末造也。乃晏子不欲斥大夫丧父之礼之非礼,曰『唯卿为大夫』,转自托于己非大夫为解,故孔子谓其『不以己之是驳人之非』也。夫当时既习行大夫丧父之礼,则使晏子斥大夫丧父之礼之非礼,不啻概斥当世大夫矣,岂非招尤之道乎?故曰:『晏子可谓能远害矣。』明乎此义,而下文之义可通。从是知滕文定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者,彼滕之父兄百官,亦习行大夫丧父之礼久矣,君既行之,大夫安得不行,故不欲也。而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盖大夫既别有大夫丧父之礼,则诸侯自必别有诸侯丧父之礼,皆春秋之末造也。故孟子曰:『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岂非隐斥当时诸侯之礼之非礼与?」◎则虞案:于说是也。自来论此礼者有二:郑玄以大夫丧服礼逸,与士异者未得备闻,「惟卿为大夫」之对,乃平仲之谦,张融申其说,以士与大夫异者,皆乱世尚轻叙,郑言谦者,不异于远害,此一说也;王肃持异议,谓丧礼自天子以下无等,「唯卿大夫」者,诸侯之卿当天子之大夫,而大国上卿当天子之士,非谦词也,又一说也。荀从王说,则「远害」「逊辞」之义不可见。窃疑诸侯异政,丧礼遂毁,五月三易衰者有之矣,卿大夫惟鲁孟惠伯期年犹毁,不能尽丧者,比比皆是。齐俗尚奢,轻简丧服,必有其行,晏子矫之,或有其事。王肃有意难郑,其言不足信也。夫墨子薄葬短丧,而晏子守礼勿愆,此事既见于左传,谅不得谓之后世伪托。七略晏子入儒家,班志列之为首,盖有见于此乎。
〔七〕 则虞案:左传无「晏子」二字。
〔八〕 孙星衍云:「郑氏注:『此平仲之谦辞也。言己非大夫,故为父服士服耳。』左传襄公十七年文同,又见家语。」◎则虞案:孙氏云「郑氏注」云者,见礼记杂记「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下,郑引「唯」作「惟」。
〔九〕 孙星衍云:「『闻』,家语作『问』。」◎则虞案:以下文左传无。
〔一十〕则虞案:家语作「晏平仲」。左传襄公十七年疏引家语作「能辟害矣」。礼记杂记疏引家语作「能远于害矣」。
〔一一〕刘师培校补云:「家语『逊』作『愻』,左传襄十七年杜注云:『晏子恶直己以斥论时失礼,故逊辞略答家老。』说本此。」
【来源:作者原创】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