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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春秋集释:第五卷内篇杂上第五-高纠治晏子家不得其俗迺逐之第二十九

繁体中文】  作者:吴则虞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高纠事晏子而见逐,高纠曰:「臣事夫子三年,无得〔一〕,而卒见逐,其说何也?」晏子曰:「婴之家俗有三〔二〕,而子无一焉。」纠曰:「可得闻乎?」晏子曰:「婴之家俗,闲处从容不谈议,则疏;出不相扬美,入不相削行〔三〕,则不与;通国事无论,骄士慢知者,则不朝也。此三者,婴之家俗,今子是无一焉。故婴非特食餽之长也〔四〕,是以辞〔五〕。」
  〔一〕 苏舆云:「言无禄位也。外篇傧者谏词可证。」
  〔二〕 苏时学云:「『家俗』,犹『家法』。」
  〔三〕 苏时学云:「『削』,犹切磋之意。」
  〔四〕 苏时学云:「案言授餐于我,而无所裨益,是以我为供具饮食之人也。」◎文廷式云:「『特』字误衍。」◎刘师培补释云:「『长』与『主』同,言非彼主食之人。」
  〔五〕 孙星衍云:「一本脱下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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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公欲见高纠晏子辞以禄仕之臣第二十八
  景公谓晏子曰:「吾闻高纠与夫子游〔一〕,寡人请见之。」晏子对曰:「臣闻之,为地战者,不能成其王〔二〕;为禄仕者,不能正其君〔三〕。高纠与婴为兄弟久矣,未尝干婴之行〔四〕,特禄之臣也〔五〕,何足以补君乎〔六〕!」
  〔一〕 孙星衍云:「『纠』,说苑作『缭』。『纠』、『缭』声相近。」◎黄以周云:「『纠』,元刻作『糺』,下章同。」◎则虞案:吴怀保本作「糺」。
  〔二〕 则虞案:说苑无「之」「其」字。
  〔三〕 孙星衍云:「说苑作『不能成政』。」
  〔四〕 孙星衍云:「说苑作『于婴之过,补婴之阙』。」
  〔五〕 孙星衍云:「『禄』,说苑作『进』。」◎黄以周云:「元刻『禄』下有『仕』字,当据补。上文云『为禄仕者不能正其君』,此云『特禄仕之臣也』,正应上文,标题亦云『晏子辞以禄仕之臣』,则有『仕』字甚明。」◎刘师培补释云:「『特』当作『持』,内篇问下云:『士者持禄,游者养交,身之所以危也。』而『持禄』『养交』,又见于荀子诸书,于诸子之书为恒言。『持禄』者,保持禄养也,故晏子以高纠为持禄之臣,及『持』误作『特』,后入遂于『禄』下补『仕』字矣。」◎则虞案:杨本亦有「仕」字。
  〔六〕 孙星衍云:「说苑君道篇用此文。」◎则虞案:说苑无「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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