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王弼注第三十九章
【繁体中文】 作者:王弼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昔之得一者,昔,始也。
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
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
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故皆裂发歇竭灭蹶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其致之,各以其一致此清、宁、灵、盈、生、贞。
天无以清将恐裂,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
守一则清不失,用清则恐裂也。
故为功之母,不可舍也。
是以皆无用其功,恐丧其本也。
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
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致数舆无舆,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清不能为清,盈不能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贵,盈不足多,贵在其母,而母无贵形。
贵乃以贱为本,高乃以下为基,故致数舆乃无舆也,玉石琭琭珞珞,体尽于形,故不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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