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王弼注第三十八章
【繁体中文】 作者:王弼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 薄;处其实,不居其华。
故去彼取此。
德者,得也。
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
何以得德?由乎道也。
何以尽德?以无为用。
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焉,则 不足以免其生。
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
圣王虽大,以虚为主。
故曰,以复而视,则天地之心见。
至日而思之,则先王之至睹也。
故灭其私而无其身,则四海莫不 瞻,远近莫不至。
殊其己而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
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而无不为,不求而得,不为而成,故虽有德而无德名也。
下德求而得之,为而成之,则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
求而得之必有失焉,为而成之必有败焉,善名生则有不善应焉,故下德为之而有以为 也。
无以为者,无所偏为也。
凡不能无为而为之者,皆下德也。
仁义礼节是也,将明德之上下,辄举下德以对上德,至于无以为,极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于 无以为而犹为之焉。
为之而无以为,故有为,为之患矣。
本在无为,母在无名,弃本舍母而适其子,功虽大焉,必有不济。
名虽美焉,伪亦必生。
不能不为而成,不 兴而治,则乃为之,故有宏普博施仁爱之者,而爱之无所偏私,故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
爱不能兼,则有抑抗正真而义理之者,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为 矣,故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
直不能笃则有游饰修文,礼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责往来,则不对之闲,忿怒生焉。
故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夫大之极 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岂足尊哉。
故虽德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不能舍无以为体则失其为大矣,所谓失道而后 德也。
以无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劳焉而物无不理。
下此已往,则失用之母,不能无为而贵博施,不能博施而贵正直,不能正直而贵饰敬,所谓失德而后仁,失仁 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也。
夫礼也,所始首于忠信不笃,通简不阳,责备于表,机微争制,夫仁义发于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
故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 首也。
前识者,前人而识也,即下德之伦也。
竭其聪明以为前识,役其智力以营庶事,虽德其情,奸巧弥密,虽丰其誉,愈丧笃实。
劳而事昏,务而治薉,虽竭圣智 而民愈害。
舍己任物,则无为而泰。
守夫素朴,则不顺典制,听彼所获,弃此所守,识道之华而愚之首,故茍得其为功之母,则万物作焉而不辞也。
万事存焉而不劳 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仁义可显,礼敬可彰也。
夫载之以大道,镇之以为名,则物无所尚,志无所营,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 焉,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诚焉,义其竞焉,礼其争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
礼敬之清,非用礼 之所济也。
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
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
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 邪不生。
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
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
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
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 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忧患,功在为之,岂足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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