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王弼注晁说之序
【繁体中文】 作者:王弼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晁说之序
王弼老子道德经二卷,真得老子之学欤,盖严君平指归之流也。
其言仁义与礼,不能自用,必待道以用之,天地万物各得于一,岂特有功于老子哉。
凡百学者,盖不可不知乎此也。
予于是知弼本深于老子,而易则末矣。
其于易,多假诸老子之旨,而老子无资于易者,其有余不足之迹,断可见也。
呜呼,学其难哉!弼知佳兵者不祥之器,至于战胜,以丧礼处之,非老子之言,乃不知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独得诸河上公,而古本无有也。
赖傅奕能辩之尔。
然弼题是书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欤!其文字则多谬误,殆有不可读者,令人惜之。
尝谓,弼之于老子,张湛之于列子,郭象之于庄子,杜预之于左氏,范甯之于穀梁,毛苌之于诗,郭璞之于尔雅,完然成一家之学,后世虽有作者,未易加也。
予既缮写弼书,并以记之。
政和乙未十月丁丑
嵩山晁说之鄜畤记。
克伏诵咸平,圣语有曰,老子道德经治世之要,明皇解虽灿然可观,王弼所注,言简意深,真得老氏清净之旨。
克自此求弼所注甚力,而近世希有,盖久而后得之,往岁摄建宁学官,尝以刊行,既又得晁以道先生所题本,不分道德而上下之,亦无篇目,喜其近古,缮写藏之,乾道庚寅,分教京口,复镂板以传,若其字之谬讹,前人已不能证,克焉敢辄易,姑俟夫知者。
三月二十四日左从事郎充镇江府府学教授熊克谨记
【来源:作者原创】
- 上一篇:老子道德经王弼注第一章
- 下一篇:太上感应篇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