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 下附征事(一则)
【繁体中文】 作者:清-周安士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酷虐改行
帝君曰:蜀之牛鞞邑令公孙武仲,治邑以廉,而待人不恕,左右小有过,辄笞之。莅邑逾年,而胥吏无全肤,吏甚怨之。资水邑令赖恩,性贪吝,以苞苴为常〖苞(bāo)苴(jū),指收取贿赂〗。日用饮食,皆取资于民,恣吏诛求,民甚苦之。予以二邑吏民,遭此荼毒,乃化为蜀郡丞长孙义,行于诸邑,观风俗,劾武仲之虐吏,赖恩之酷民。二令叩头乞免,予戒励之,寻隐而不现。后知郡丞初无行邑事,二邑咸以为神。由是武仲改为忠恕,赖恩亦变为廉焉。
[按]帝君疾人酷虐如此,则己之于吏民可知矣。
读蒋莘田先生《居官慎刑条》,可谓字字药石。居官者当刻于内衙屏墙上,朝夕寓目,永作韦弦〖指随时诫勉自己〗,阴功无量。
“救人之难”
[发明]难有多端,约言之,不出七种:一水、二火、三官非、四盗贼、五刀兵、六饥馑、七疾疫也。在水、火者,以拯拔为救。在官非者,以昭雪为救。在盗贼、刀兵者,以脱离为救。在饥馑者,以财帛为救。在疾疫者,以医药为救。救均发于至诚,见人之难,如己之难,尽其智谋,竭其财力,使救之之念,十分圆满而后已。难至而救,救之有形者也,孔子所谓听讼吾犹人也。复有一法,使人自然无难,其功更有倍焉,则孔子所谓使民无讼矣。何则?人之患难,皆前业所致,今世不种苦因,来生自无苦果。若能劝人不造杀盗淫妄之业,则救人之难亦多矣。是故救难于已然,所救有限;救难于未然,其救无穷。救难于已然,凡夫之善行;救难于未然,菩萨之修持。二者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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