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卷之三·规制类 二、坛壝
【繁体中文】 作者:明-林有年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国朝仿古制礼,建立坛壝。祀社稷于西郊,阴之盛也。祀山川、风云、雷雨于南郊,阳之盛也。祀邑厉于北郊,阴之极也。若城隍、土神为一邑之主,地道也。故于山川、风云、雷雨并坛而祀之,用致祈报之诚,无非所以为民也。志《坛壝》。
社稷坛 在县西,北向,中为坛,四方,广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寸,出阶各三级。坛下北深九丈五尺。东、西、南各五丈。瘗次在其西北,以垣绕之,立四红门,由北门入。石为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埋于坛南正中,去坛二尺五寸,上员尖,余埋土中。西建神厨、斋所各三间,宋绍兴间,县令李著建之。正统九年,知县路亨,成化间知县方汝荣重修。每年春秋二祭。
风云、雷云、山川坛 在县西南,南向,制与社稷同。洪武元年钦奉圣旨,祀山川,若府、若州、若县一般祭祀。至六年,以风云、雷雨、山川之神共为一坛合祭。后又以城隍合祭,于坛东建神厨、斋所各三间。正统九年,知县路亨重建。成化间,知县方汝荣重修。每岁春秋二祭。
邑厉坛 在县治北。南向,周围八丈四尺,高二尺四寸,前出阶二级。南深六丈三尺,北深一丈二尺,东、西各广三丈六尺。绕以垣墙,前立门额。国朝洪武初年建。正统间,佥事陈祚命、知县路亨修。成化间,知县方汝荣重修。每岁三月清明、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
乡厉坛 祭一乡之厉。洪武八年,每里各设一所,四周土墙,中筑土台一座。祭与邑厉坛同日,里中父老,备物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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