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卷之一·地舆类 十二、寄庄
【繁体中文】 作者:明-林有年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寄,寓也。得业之民,原非土著,以其寓居于田庄者而立户,户不报丁,空名守米,他县少有,惟安溪为多。盖本处田业,多市与外县富人,而四方贵宦,亦嗜购山田,故此地寄庄为盛。两地隔越,催征莫应,一遇差徭,辄以官户优免,靠损本土,户日以众,免日以多,安溪之民奈何而不困哉。凡寄庄户,一百九十二户,得米九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四合九勺,中立官户四十六户,其主客盛衰之形,亦可见矣。志《寄庄》。
民户一百五十四户,军匠户三十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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