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卷之六·人物类 二、孝行
【繁体中文】 作者:明-林有年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周官教民,六行必先于孝。尧舜之道,率是而已矣,在人自尽耳,非甚异也。安溪旧志,自宋迄国朝,仅三人耳。抑遗其人乎?抑或难其人乎?不可知也。特志之为人物之表。志《孝行》。
宋 张 读(见《乡贤志》)
国朝 郑 升 李 亮(见《乡贤志》)
郑 升 在坊人。少业儒,失父,善事母,友诸弟。虽一钱、尺帛,必归诸母,不敢自私。母病,躬汤药,旦夕不倦。居丧尽礼,庐于墓侧,乡人重之。成化间,提学佥事周孟中赠之诗:“父母乾坤一样恩,于今孝道几能存?多君白发娱慈母,锡类源源子又孙。”年七十余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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