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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朝代

五人墓碑记

以稿换稿】  作者: (明)张溥   发布: 2014年06月20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    】【收藏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1],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2],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3]。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4]。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5],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6]。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7],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8]。吾社之行为士先者[9],为之声义[10],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11],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12]。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13],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14],则噪而相逐[15],中丞匿于溷藩以免[16]。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17],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18]。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19],谈笑而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20],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夫!大阉之乱[21],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22],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23],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24]?且矫诏纷出[25],钩党之捕遍于天下[26],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27];大阉亦逡巡畏义[28],非常之谋难于猝发[29],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30],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31],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32],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33],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34],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35],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36],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37],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38],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39],太史文起文公[40],孟长姚公也[41]。


注释:

[1]蓼洲周公: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人、东林党成员。明末太监魏忠贤独擅政权,杀害异己。东林党人魏大中因触怒魏忠贤的党羽,被捕。当魏大中被押解途经吴县时,周顺昌曾招待他。于是周顺昌又被捕,后被杀害,[2]郡:此处指吴郡,即今苏州市。当道:当政的人。[3]除:清理。魏阉废祠:魏忠贤当权时,一些地方官曾为他立生祠。魏败后,各生祠俱废。[4]旌:表彰。[5]去:距离。墓:这里是修墓的意思。[6]十有一月:即十一个月。[7]皦皦(jiǎo):光洁、明亮,这里指显赫。[8]丁卯三月之望: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9]吾社:指复社。行为士先者:行为能够成为士人表率的人。[10]声义:声张正义。[11]缇骑:汉代执金吾手下的骑士。后世用以称呼逮捕犯人的官役。[12]抶(chì)而仆之:打倒在地。[13]以大中丞扶吴者:以大中丞职衔做江苏巡抚的人。即毛一鹭。[14]乘:趁着。其:指毛一鹭。呵:呵叱。[15]噪:吵嚷。逐:追赶。[16]溷(hùn)藩:厕所。[17]按诛:判处死罪。[18]傫然:重叠相连的样子。[19]詈(lì):骂。[20]脰(dòu):颈,这里指头。[21]大阉:指大宦官魏忠贤。[22]缙绅:指士大夫。[23]编伍:指平民百姓。古代乡里之间,每五家为一伍。[24]曷:何。[25]矫诏:伪托皇帝的名义而颁发的诏书。[26]钩党之捕:认为某些人是一党的,就加以逮捕,[27]株汉:株连治罪。[28]逡巡畏义:徘徊不定,畏惧正义。[29]非常之谋:指魏忠贤篡夺天下的阴谋。猝发:立刻发动。[30]圣人之出:指明思宗(朱由检)即位。投缳道路:指魏忠贤在被贬到凤阳的途中自缢。[31]高爵显位:指魏党的大官僚们。[32]不能容于远近:远近都不能容身。[33]辱人贱行:使人格受到耻辱的卑贱行为。[34]赠谥美显:指周顺昌被皇帝赠给“忠介”的谥号。[35]加其土封:增加坟上的封土,指重修坟墓。[36]户牗:门窗,代指自家的屋舍。[37]隶使之:当作奴隶来使唤他们。[38]扼腕:用手握腕。表示慨叹情绪的动作。[39]冏卿:指太仆卿,掌管皇帝车马的官。因之吴公:即吴默,字因之,吴江(今江苏省吴江县)人,万历时官太仆少卿。[40]太史:古官名。为皇帝的文学侍从之臣。明代人借指翰林。文起文公:即文震孟,字文起。曾为翰林院修撰。[41]孟长姚公:即姚希孟,字孟长。文震孟的外甥。按:以上三人即前面所说的“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的贤士大夫。


译文:

这五个人,是在周公蓼洲被逮捕时,激于大义而死的。到如今,吴郡的贤明士大夫向当局申请,就把魏忠贤废祠的地基加以清理,用来埋葬他们。而且在其墓门前竖立石碑,以表扬他们的所作所为。唉,这也真是隆盛啊!

这五人的死亡,离开今天的建墓埋葬,只有十一个月的时间。在这十一个月中,富贵的人,意气激昂、志得意满之辈,由于疾病而死亡,死去以后就此泯没、不再值得称道的,也已多得很了,何况是民间的没有名声的人呢!但独独这五个人仍然光明昭著,这是什么缘故呢?

我还记得周公的被捕,是在天启七年丁卯三月十五。我们复社中那些在行为上为士子带头的人,为他宣扬正义,聚集钱财,乃送他北行,哭声震天动地。来逮捕他的锦衣卫官校手按剑柄,跑到群众面前,喝问道:“谁在替他哀哭?”大家再也不能忍受了,就把他们打得跌倒在地。当时以中丞的官衔而担任吴地巡抚的,是魏忠贤的党羽,周公的被捕就是由于他的指使,当地人民正对他满心痛恨,于是趁他厉声呵责之时,鼓噪起来,上前追逐,中丞躲藏在厕所的篱笆内才得以倖免。其后就以吴地人民暴乱申报朝廷,处死五人: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也就是现在高居于墓中之人。然而这五人临刑时,意气自得,喊着中丞的姓名斥骂着,在谈笑中从容就义。砍下的头挂在城上,脸色毫无改变。有贤明的士大夫拿出五十两银子,买下五人的头颅,用盒子保藏起来,最后与尸体合在一起。所以,现在的坟墓中是完整的五个人。

唉,在那个阉人头子乱政时,为官作宰而能不改变其志操的,虽以天下之大,又能有几个人呢?而这五个人生于民间,从来没有听到过儒家经典所载的训诫,却能为大义所激昂,身蹈死地而毫不顾惜,这是什么缘故呢?况且当时伪造的诏书纷纷下达,整个天下都在逮捕所谓“钩党”,最后由于我们地区的这一次发愤抗击,才不敢再株连、迫害别人,魏忠贤这个阉人头子也犹豫畏缩,害怕大义,谋朝篡位的阴谋不敢贸然发动,待到圣人——崇祯皇帝即位而在路上上吊自杀,这不能说不是由于这五个人的力量吧。

由此可见,当今位居显要之人,一旦获罪,能逃的就脱身逃走,而无论在远地或近处都不能获得容身之地,也有的剪掉头发、关起门来、假装发疯而不知到何处去好,他们使自己的为人受到侮辱,品行变得卑贱,与这五个人的死亡相比,其轻重竟如何呢?所以,蓼洲周公的忠义暴白于朝廷,被赠予美好光明的谥号,荣耀于身死之后,而这五个人也得以增高其坟墓,把他们的姓名排列于大堤之上,四方人士经过此地没有不下拜而哭泣的,这实在是百世一逢的遭遇呀!否则,使这五个人保全其头颈而老死于家中,那么虽然能活满其自然的寿数,但人们都能役使他们,又怎能使豪杰一流人为之倾倒,在墓门前握腕痛惜,抒发其志士的悲感呢?因此,我与同社诸君子哀伤此墓徒有墓碑而为它写了这篇《墓碑记》,也是想要说明生死之间的巨大意义、平民对于国家的重要性。

上文所说的贤明士大夫,乃是太仆寺卿吴公因之、太史文公文起和姚公孟长。

本文选自《七录斋诗文合集》卷三。天启六年(1626),东林党人周顺昌退居苏州,大阉魏忠贤派缇骑来捕,激起苏州市民数万人的义愤,打死缇骑一人。其后江苏巡抚毛一鹭逮捕颜佩韦等五人,以倡乱之罪处死。次年,明思宗(朱由检)即位,诛杀魏忠贤一党,苏州人重修五人的坟墓,张溥便写了这篇碑文。文章借叙说五人“激于义而死”的悲壮行为,追述了苏州市民反抗阉党暴行的英勇斗争场面。作者称颂五人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精神,并与缙绅缺少气节的行为做了对比,从而说明了“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道理。全文言辞激昂、议论深刻、发人深省。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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