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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史野史

清代野记-例言

以稿换稿】  作者: (清)梁溪坐观老人   发布: 2013年07月28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    】【收藏


  本记以咸、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记》,兹以四朝未能并包,故易今名。
  一凡朝廷、社会、京师、外省事无大小,皆据所闻所见录之,不为凿空之谈,不作理想之语。
  一所闻之事必书明闻于某人,或某人云。
  一前清之事有闻必录,不分先后,故有咸丰朝之事而录于光绪后者。
  一此记中近三十年事,所闻所见,当时有所忌讳而不敢记者,今皆一一追忆而录之。
  一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记》而作,祝记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则为有清一代之事,而详于咸丰已后。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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