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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小说

海公案卷之一 第五回 奸夫杀客为女有他奸

以稿换稿】  作者: (清)李春芳   发布: 2016年10月30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    】【收藏

淳安县以画旗导新秀才适黉宫。张家楼临街,有女窥见一生韶冶,悦之,适一卖婆在旁曰:“此我邻家子。今为小娘执伐,佳偶成矣。”女不言。卖婆又以女意诱生。生唾之,不从。卖婆之子固无赖,因假生夜往。女不能辨,久益缠绵。一日,其家有舍客官人夫妇,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其夜,有人双断舍客首。明发,以闻于公,公以为其家杀之,而橐装无损,杀之何为?问榻曰:“夜寝谁氏?”曰:“是女之榻。”令立逮其女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为谁?”曰:“是某秀才”。又立逮生至。曰:“卖婆语有之,何尝至其家?”又问女:“秀才身有何暗记?”曰:“臂有痣。”视之,无所。公沉思曰:“卖婆有子乎?”曰:“有之。”逮其子至,视臂有痣。曰:“杀人者,汝也。”即自输服。始假生与女奸,既夜至,扪枕上得头一双,以为女有他奸,故愤拔佩刀并杀之,而不知客夫妇也。即日械系抵命。士由是得洗冤矣。

告人命

告状人何经六,告为磊杀事。土豪沈一森,巨富不仁,势焰炽天,勇力绝伦,阳世阎浮弟。因借银十两,不服磊算,触犯虎怒,喝仆毒打,立时气绝。死者含冤,兄弟分离,手足妻子,割断肝肠,极大冤枉。望光上告。

诉状人沈一森,诉为烛冤豁命事。愤贼何经六,荼毒万姓,害民百端。初十夜,潜入室中,偷盗财物。仆见捉获,是行打死,岂刁飘捏诳台,磊债杀命。切思人命大辟,蹈犯莫逃。况身黑夜杀贼,未尝白昼殴人,乞恩详情超豁。上诉。

海公判

审得沈一森,以万金土豪,所为不轨。盖罄西上竹而书罪无穷,决东海波而流恶不尽者。今因磊债囗利,殴死何仲升,乃反以仲升夤夜入室偷盗,指贼打磊。此小人文过饰非之辞也。但人心不昧,乡有公评。约党里邻俱称:白昼打死,岂行窃之时乎?以斗殴杀人致死者律绞。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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