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基本要求和口才能力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1.具有丰富的知识
换言之,在横的方面,具有广博的知识;在纵的方面,具有较深的专门学问。
2.应变灵活
人都说“万变不离其宗”。随机应变,不拘一格,声东击西,处处掌握主动。
3.思维独到
独特的思维方式会帮助你驾驭别人、驾驭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4.表述流畅
一个句子还没说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个念头转而再去重新组织语言,这是最忌讳的。所以要将内容表述得流畅些。
5.展现力度和风格
谈话中活力产生于谈话者本人的诚信,自己所言的态度和自由交流的辩论风格,更应该具有活力。声音和动作的活跃常常并行不悖。
6.目光效应
要求辩论成功,就要与听众进行目光的交流。辩论者应时刻使自己的眼睛和听众的眼睛保持接触。
7.具有适度的自信态度
自信可以产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觉,也可以培养一种充满善意的感情。这样不仅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辩论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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