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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做法

如何让你的公文标题更有颜值?

以稿换稿】  作者: 禾必   发布: 2020年03月06日   阅读: 次 【    】【收藏

标题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则公文的“眼睛”,也是一个单位的窗口。公文标题写作是项严肃、庄重的工作,同样也是件需要运用美学原理的技术活。

受特定行文目的和规定程式等因素的影响,公文标题与一般文章的标题不同,它要求主旨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格式规范。

一则好公文标题往往蕴含着可贵的美学因子,包括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语言的简约之美、表述的精准之美、外观的规范之美。

这就要求公文撰制者、审核者加强美学修养,自觉从美学视角来审视和指导公文撰拟实践,不断提升公文质量和单位形象。小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公文标题之美。

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

一则公文标题,如同一个人一般,同样要结构完整、功能齐全、符合语法规范,既不能“缺胳膊少腿”,也不能“随机组装”、变换位置。

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要求三要素必须兼具,不得随意省略成分,以标明由谁发文、为什么发文和用什么文种发文。

严格来讲,除了这三个实词性元素,还包括两个虚词性元素,即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之间的连接介词“关于”、事由和文种之间的结构助词“的”。一般而言,这五个元素的顺序不能调换,要严格按照“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的总体结构和规范格式进行排布。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不能缺省介词“关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

又如,《关于××集团有限公司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发文机关是“××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挪位至介词“关于”之后,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全员健身活动的通知》;

再如,《××集团有限公司表彰决定》尽管标题三要素兼有,但要素之间缺少连接词,且事由未作具体说明,不能笼统用“表彰”二字概括,应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表彰××××的决定》。

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

公文标题的简约美主要反映在标题语言的简明扼要、精约简省。一方面,要尽量使用简单好记、通俗易懂的词语,方便阅读者记忆或转述,切忌冗长拖沓、晦涩难懂。

一般来讲,公文标题以不超过三行为宜,如果字数确实过多,可以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性词语等作归纳概括和合理简化。

例如,《××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同志在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关于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关于加强司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则标题包括三个被印发文件的标题,看起来相当繁冗、复杂,对此可将印发文件名称统称为“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瘦身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公司首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文件”的通知》,如此则容易记住、便于传达,给人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另一方面,应力求语义简洁明确,言简意赅,力避重复啰嗦,让阅文者和受文单位“开门见山”、一目了然,一看便知公文主旨和行文目的,起到准确、有效地指导公务的作用。叙述事由时要用精炼浓缩的文字高度概括出正文的主题,避免事由中的动词同文种在文字和词义上的重叠,同时应注意词语的搭配得当,避免出现歧义和语病。

例如,《××公司关于请求××集团有限公司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家属区改造的请示》,事由显得比较啰嗦,其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上级单位,系文件主送机关,可不必在标题中赘述;其二,“关于请求……的请示”系语义重复,过于“客气”;其三,类似“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家属区改造”这样的连动短语可用动宾词组形式表述成“拨付家属区改造专项经费”更为简练。综合来看,这则标题若修改为《××公司关于拨付家属区改造专项经费的请示》,则既礼貌得体又干净利落,体现了简约之美。

此外,对于有多层转发、批转关系的情况,公文标题的事由概述更应简明扼要。如某集团公司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转发的《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其标题如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可见,一个标题中出现多个介词“关于”、多个助词“的”、多个文种名称“通知”以及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名称,显得十分臃肿,使阅文者不知所云。对这类公文标题的处理,可以省去中间的转发环节,精简修改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

这里的“精准之美”,其一是事由表述的精准性。公文标题中的“事由”应与内容高度相符、契合,要通过准确提炼,全面、清楚地反映出公文的主旨,避免出现事由概括不准、表意不清而引起歧义、误解等问题。

要使阅文者通过标题即可了解发文机关的行文目的,以及公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内容,从而提高公文阅读和流转的效率。

例如,《××大学关于土地问题的请示》这则标题便让人无法从字面上获取关键信息,是单位想申请划拨用地还是转让现有土地,是解决校舍用地面积不足问题还是协调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属于典型的表意含糊,阅文者只能通读文件后才能得知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

特别是若出现同一单位需要在同一问题上多次发文的情况,不论是对发文单位还是收文单位,都会造成公文收发办理、档案查找借阅等多个环节的不便或麻烦。公司标题事由表述精准、到位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其二是文种选用的精准性。《条例》规定的公文种类为15种,不可随意生造文种或叠加文种名称。从公文标题中的文种使用,可以看出发文单位和收文对象的关系,也能反映出行文的基本意图。办什么事,用什么文种,这是拟制公文应当遵循的起码原则。

公文文种的界限非常明确,文种的选用也是非常严格的,文种使用不对或不妥,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文的质量和效用,也会影响受文者的感受及其对文件的处理意见,直接关系到文中所反映的问题能否顺利得到解决,行文目的能否得以实现。

比如,同样用于表彰和嘉奖先进,公文文种可用“令”、“决定”、“通报”,但三者在行文单位层级、表彰规格、适用范围、行文目的和侧重点、行文格式及发布形式、法定效力等方面又各异;同样用于请求办理事项,上下级相隶属机关之间用“请示”,而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则用请求批准性“函”。

因此,要深刻认识各文种的特点和彼此的联系与区别,切不可把行文方向弄错、把行文关系搞乱,以免造成笑话、贻误工作、影响形象。

标题外观的规范之美

除了标题结构的严谨之美、标题语言的简约之美、标题表述的精准之美,公文标题还要讲究外观形式的规范之美。一直以来,国家党、政、军、群等各类机关都对公文标题的美观性做了相应的要求。

比如2000年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公文标题的位置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012年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则进一步明确指出:“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从规定中可见,公文标题排版的美观性主要体现在其所处位置、语句断行和整体排布形状上。当公文标题字数不多、可一行排下时,排版的美观性自然不成问题,居中排布即可。

关键是标题字数偏多、需要分行排列时,应把握好标题排布的原则,即分行时须有所讲究,不要把各行上下对齐排成等长,行与行字数相差也不可太悬殊。

有两行时,可排成“上短下长式”或“下短上长式”;需三行时,可排成从上往下递减式的“倒梯形”或从上往下递增式的“正梯形”,也可排成“上下短中间长”的菱形。要避免使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断行时要避免割裂题意,尽量保持词或词组的完整性以及字数搭配上的匀称,不宜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字的词组拆开排在不同行的首尾,回行时不要把人名、地名、单位名称等专用名词拆开,尽量保持词或词组的完整性,这是保持标题美观、庄重的一个重要方面。

毋庸置疑,一则从内容到形式都充满美的标题,能为公文整体质量添色不少,能引起公文流转办理者、审核阅批者的重视和好感,从而使公文得到有效传达和快速办理,否则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文处理效率和单位外部形象。这就要求广大文秘工作者从把好公文标题写作关入手,着力培养自身认识美、体验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共同提升公文处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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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文写作与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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