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以稿换稿】 作者: 岳海翔 来源: 唐山公交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企业员工及市民出行需求,经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交总公司拟从2月24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城市公交线路运营。具体安排如下;
一、首批恢复运营线路:
市中心区线路:2路、5路、20路、26路、60路、66路。连接丰润区、古冶区线路:114路、210路。
二、运营时间及发车间隔
市中心区线路:首班7:00;末班19:00;主站单向发车;运行间隔高峰时段(7:00-8:00; 17:00-18:00)15分钟;其它时段30分钟。
连接丰润区、古冶区线路:首班6:30;末班19:00;主副站双向发车;运行间隔:高峰时段(6:30-8:00;17:00-18:30)10分钟;其它时段30分钟。
三、暂停使用敬老卡。老年人属易感人群,为保证老年人健康安全,按照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交通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使用敬老卡(指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暂停受理敬老卡办理、年检等业务。
四、推行实名制乘车。乘客上车前需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制认证。如无法认证者,需出示身份证,将联系方式告知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五、乘客上车前将由工作人员负责测量体温,对拒不配合的乘客,拒绝其乘坐公交车。
六、乘客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乘车,乘车途中,不得摘掉口罩。建议乘客乘车时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首批公交线路恢复运营后,市公交总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客流情况,逐步恢复其他公交线路,并及时对外公布。请全市人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群策群防、共度时艰,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岳海翔【简评《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的通告》】
这是唐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制发的一篇通告,统摄全文,内容明确,层次清晰,用语规范,标题明确表示出了通告的核心内容,文种的使用也符合规范,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唐山市)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
正文部分先用一个自然段表明发布通告的目的和依据,紧接着使用“具体安排如下”过渡到主体部分,衔接紧凑自然,主体部分分别从六个大的方面作出规定,主次分明,语意清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所陈述的六个大方面事项,前四个使用的是“撮要表达技法”,即用一句高度概括的语句作为主旨句,提领改层次或者段落的核心内容,然后再作具体的表述,但第五、六两点就没有这样做,破坏了行文的整体美;同时,按正常写法,六个大问题写完后,行文就自然结束,但这篇通告又有一段“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属于画蛇添足。
当前很多单位所发的“公告”“通告”都有这样的结尾段,这种现象还很普遍,是应当删掉的。还有,文末结尾语“特此通告”之后不宜加句号,因为它只是一个词组而不是句子。
最后,成文日期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并加盖公章。
手机扫码后也可查看
- 上一篇:不是推活!有些材料实在没法改!
- 下一篇:这样写新闻标题确实牛,难怪领导留言点赞!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