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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苑纵横

秉笔直书的秘书官——史佚和董狐

以稿换稿】  作者: 梅军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收藏

如果要历数古代著名秘书,有人首先会想到仓颉。据《史记》记载,仓颉是黄帝的主要秘书官——“史官”,因此,相传为汉字发明者的仓颉可以说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早的秘书官。但是,仓颉的事迹虽然见诸史书,但近现代学者多认为并非实有其人,“仓颉”大约是古人对创造汉字作出重大贡献的一些人的统称;而仓颉的服务对象黄帝,也仅仅是传说中的中华民族的祖先,其人其事并不能坐实。

国家政权出现后的夏、商两代,出现了国家编制内的秘书官职,商代后期还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综合性秘书机构“太史寮”,但是古籍中实有其名的秘书官仅有夏代末年的太史令终古。据《吕氏春秋》和《淮南子》等书记载,太史令终古看到夏桀荒淫残暴,就拿出保管的图法档案哭着进谏,而桀不但不改,反而斥责终古多管闲事,终古知道夏桀已不可救药,就带着图法档案投奔了商汤。史书记载的终古的事迹仅限于此。

史书上记载比较详细的较早的古代著名秘书官,当推西周初年的史佚和春秋时期的董狐。他们都以秉笔直书的实事求是精神为后人所称道。

“君言必录”,“君举必书”的史佚

根据近代学者杨柏峻先生考证,“史佚即《尚书·洛诰》之‘作册逸’,逸、佚古通。”原来史佚就是西周初年周王室的“作册史官”,即以记录国王言行和朝廷重大事件为主要职责的文字秘书(当时称“内史”)。综合《国语·晋语》《逸周书·世浮解》《淮南子·道应训》等典籍的记载,史佚先后为周文王、周武王和周成王这三代国君当过史官,由于资格老、影响大、威望高,被当时的臣民称为“四圣”之一(其他三圣是周公、召公、姜太公)。《逸周书》上说他曾代天子册告皇天后土,《大戴礼记》上说他“博闻强记”,善于对答,常侍立于天子身后,接受咨询,提示遗忘之事。

作为周王朝立国之初的主要史官,史佚对秘书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对古代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相传,史佚模仿老虎身上的花纹创造了“虎书”,模仿凤凰、赤雀等瑞鸟的姿态创造了“禽书”,模仿鱼的形态创造了“鱼书”——这实际上说的是史佚从各种动物的形貌姿态中得到启示,激发了灵感,从而创造了一种新的书法字体,就是大篆。史佚不但创造了大篆书体,而且还受周公之命用大篆统一了当时社会上各不相同的文字(“同天下之文”)。这也说明了秘书自古以来就是由文化水准较高的人来担任的。能够对创造、改进和统一文字作出重大贡献的人,肯定是当时最有学问的人,他们在远古时代都是史官,这足以证明秘书对古代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不过,史佚最重要的贡献是在于坚持“君言必录,君举必书”,为古代秘书实事求是职业道德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实事求是作为秘书职业道德的形成,有确切事迹记载的就始于史佚。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晋世家》中记载了一个“削桐封弟”的故事:

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

这个故事是说:武王驾崩,成王即位,这时唐国发生了叛乱,于是周公率军灭掉了唐国。不久后的一天,成王与小弟弟叔虞在院子里做游戏,成王随手从地上捡起一片梧桐树叶,把它剪成珪(古代诸侯举行典礼时用的一种玉器)的形状,并且对叔虞说:“给你这个珪,我封你做唐国的诸侯。”站在一边的史佚听到了,就把这件事记录在案,并恭请成王选择吉日为叔虞举行封侯典礼。成王听了感到奇怪,说:“我当时是和弟弟在开玩笑呀,怎么能当真呢?”史佚严肃地说:“天子哪能随便开玩笑?大王既然说了封叔虞为唐侯,作为史官的我就要把它如实记录下来,按照规定应该举行仪式完成它,并用歌舞来庆贺这件事。”叔虞就这样被封为唐国的诸侯。

这个生动的故事反映了史佚作为朝廷史官忠于职守、一丝不苟的尽职态度,他奉行的“君言必录、君举必书”的原则,一直为后人所称道。但对他的具体做法则应做具体分析,不能盲目学习。唐代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曾专门写了一篇《桐叶封弟辨》,文中问道:“假如成王拿了桐叶与妃嫔、太监开同样的玩笑,难道也要按这种玩笑封他们为侯吗?”我们对待古代秘书留下的文化遗产,应该学习柳宗元的批判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这样才能从古人那里汲取有益的精神营养。

“古之良史”董狐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他是周太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所以以官为姓氏。据说今山西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当时的朝廷史官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录此事,并“示之于朝”,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灵公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说赵盾作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是未尽到职责,更何况国君是被他的族人所杀,他回来后又未法办弑君的人,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担,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违合为核心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被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之一。文天祥在《正气歌》里也将“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作为天地间正气的表现。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董狐开始,《左传》《史记》均继承了求实的史学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虚美,不隐恶”,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无论是史佚“削桐封弟”的故事,还是董狐的事迹,都反映了古代秘书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这一点无疑值得我们当今的秘书工作者继承和发扬。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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