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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苑纵横

古代公文写作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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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公文

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颎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隋书·郑译传》

开皇年间,隋开国元勋郑译复爵沛国公、位上柱国。郑泽在几年前被贬为隆州刺史,这次回京治病,隋文帝设宴招待他,宰相高颎等人都来作陪。在喝酒言笑中,隋文帝忆起旧情,便当众宣布恢复郑译的沛国公爵位,并当即指示内史令李德林起草诏书。高颎见郑泽喜事降临,便开玩笑说:“笔干了”,言外之意是要花钱买笔墨了。郑译回答说:“我出外做地方官,这次因病请求回京,承蒙批准便打马回朝,无一文钱在身,拿什么给你们‘润笔’呢?”隋文帝听罢大笑。

据清代学者赵翼考证,润笔这个词儿便是从这里来的。现在作文受酬俗称稿费,古代则叫作润笔。

润笔一词虽说出自《隋书》,但不等于说作文受酬就始于隋文帝时期。南宋大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说,作文受酬自晋宋(刘宋)以来便有之;与洪迈同代的王楙在《野客丛书》中,却说汉武帝时就有写文章得稿费的情况;顾炎武也考证,最晚在东汉时期,便出现了作文受酬之事,比如蔡邕为权贵们写了那么多碑诔文章,“自非利其润笔,不至为此”(《日知录》卷十九)。意思是:蔡邕如果不是为了多得几个稿费,是不会写那么多碑诔文章的。由此看来,作文受酬的历史是很悠久的。

古人作文受酬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为活人写寿序,给死者撰碑文。如唐代大散文家韩愈,写碑文颇得润笔之利;北宋诗人王禹贬官外放商州时,也写过好些碑文,且自作诗云:“副使官闲莫惆怅,酒钱犹有撰碑钱。”二是为皇帝、大臣和朝廷、官府起草公文受赏赐。这种公文可称作有偿公文。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说: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年)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把不少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赏赐给他。王寓是徽宗朝中书舍人,《宋史》有他的本传,此事当不虚妄。另据《湘山野录》卷上记载:翰林学士孙拤撰写宋仁宗母亲《进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皇帝要秘书写公文尚有恩赐,则臣下例有馈赠更不待言。如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时,杨亿(字大年)撰写制法,其中称寇准“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于是给作者“例外赠百金”(《日知录》卷十九)。

由此可见,古代秘书撰写公文,和作家撰写寿序碑文一样,有时是可以得到赏赐、获得酬劳的,这种情况估计还比较普遍,否则高颎不会在公开场合开这种玩笑,郑译也不会如此严肃认真地对待和回答这个问题。这种赏赐因为是俸禄之外的收入,这种公文自然就是有偿公文。需要说明的是,古代作家撰写寿序碑文,可以明码标价,公开卖文,古代秘书得赏赐,却是别人自愿给的,给不给和给多给少,当然也没有一定的标准。不过从寇准给杨大年“例外赠百金”以及宋仁宗给孙拤“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来看,我们隐隐约约感到,在宋朝,秘书写公文获酬劳,好象有制度规定,因为既有“例外”和“明赐之外”,当然就有“常例”和“明赐之内”。后来在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二中,果然见到了专门谈论这个问题的文字。他说,在宋初,秘书写公文“皆有润笔物”。宋太宗赵光义时,还“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秘书办公的地方),每除官(任命官员)则移文督之。”秘书写公文得赏赐、获酬劳,果然有制度规定。既然如此,搞有偿公文便成了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事情,不给是不行的。

古代搞有偿公文,利弊如何,在此不想评论。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现在的秘书既然拿了工资,写公文便是份内之事,再额外获酬,于理不通。何况搞有偿公文还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其它弊端。比如现在有些新闻单位搞“有偿新闻”,便使新闻的真实、客观和公正严重丧失。所以说,搞有偿公文肯定是要不得的。

义利之间

王元之在翰林,尝草夏州李继迁制,继迁送润笔物数倍于常,然用启头书送,拒而不纳。盖惜事体也。

——《归田录》卷一

秘书领了俸禄,写公文却还要另外获酬,而且在宋朝还订立制度要大家共同遵守,这种做法确实使人费解。不过每项制度的出台,当初肯定有它合理的因素,否则就难以推行。我们知道,宋朝建立以后,翰林学士的地位很高,非他官可比,甚至连宋太宗都遗憾自己没能担任此职(《续资治通鉴》第十六卷)。可是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那就是秘书的俸禄普遍很低,有的甚至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杨大年是公文大手笔,长期在朝廷从事秘书工作,因为家贫,他曾经请求去地方上做官。他在乞郡表中说:“虚忝甘泉之从官,终作莫敖之饥鬼。”又说“方朔之饥欲死”(《东轩笔录》卷之十)。他写的也许有些夸张,但生活艰难肯定是事实。他是朝中头号大秘书,生活境况尚且如此,其他人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为改善秘书生活,增加他们的收入,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开始让翰林学士兼任外朝官,秘书的经济待遇才有所改善(《续资治通鉴》第十五卷)。可是元丰改制后,这一决定被取消了,秘书们于是又回复到以前贫穷的地位。宋朝的有偿公文为什么用制度规定下来,且自始至终得到较好遵守,和秘书的俸禄很薄有无内在联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话题,值得考证。

宋朝的秘书究意穷到什么地步?单看杨大年在乞郡表中说的当然还不是很清楚。这里刚好有两个例子,也许能说明一二。

宋孝宗时,熊克任翰林学士,深受孝宗赏识和器重。工作上他得心应手,生活上却十分贫穷。熊克十分赏识临川童子王克勤的才学,很想把女儿许配给他,可是家里穷得连简单的嫁妆都置办不起,怎么好开口提此事?有一次,熊克为朝廷某高官起草了一份任命书,获得一笔稿酬,才得以把女儿嫁出去(《宋史·文苑七·熊克传》)。晋朝的吴隐之做主薄(秘书)时卖狗嫁女,在历史上留下佳话(《晋书·吴隐之传》),熊克靠润笔嫁女儿,是可以与其媲美的。

在职秘书尚且如此贫穷,那些因种种原因而被罪谴流放的秘书们,生活断了来源,以前又少有积蓄,他们的生活自然更加贫困。翰林学士陆经“坐责流落”后,欧阳修十分同情和可怜他,每答应给人作碑文,都要首先约定让陆经书写,不答应这一条件就不写碑文。欧阳修这样做,就是想让陆经得点润笔维持生活。也许是沾了欧阳修文章的光,也许是陆经书写碑文特别用心,自此以后,陆经的生活不但有了保障,而且书法越来越好,名气越来越大,成了远近知名的书法大家(《东轩笔录·佚文》)。真是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坏事到头来却成了好事。

正因为润笔是宋朝秘书经济收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他们维持和改善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所以一旦遇到与秘书争利的事,大多数人都能婉拒之。蔡襄(字君谟)是北宋著名书法家,欧阳修在《蔡君谟墓志铭》中说:“公工于书画,颇自惜,不妄与人书。仁宗尤爱称之,御制《元舅陇西王碑文》,诏公书之。其后命学士撰《温成皇后碑文》(《续资治通鉴》卷五十五说是温成皇后父亲《清河郡王碑》),又敕公书,则辞不肯,曰:‘此侍诏职也’。”皇帝亲笔写的公文叫蔡君谟书写,他不推辞,为什么皇帝叫他书写翰林学士起草的公文他却不肯,而说这是翰林待诏的职责呢?难道皇帝的文章比秘书的文章面子要大一些?不是这样的。蔡君谟在给欧阳修的一封书信中对此作了解释,他说:“曩者(从前;旧时)得侍陛下青光,时有天旨,令写御撰碑文、宫寺题榜。至有勋德之家,干请朝廷出敕令书。襄谓近世书写碑志,则有资利,若朝廷之命,则有司存焉,待诏其职也。今与待诏争利其可乎?力辞乃已”(《容斋随笔·三笔》)。蔡君谟原来是不想同秘书争利,才力辞书写《温成皇后碑文》的。

秘书们自己也不从同事碗里抢饭吃。唐宋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知制诰)的职责分工虽说早已明确,但当要起草文件时,皇帝却会时常召错秘书,也就是本该由舍人起草的文件,皇帝却召来了某位学士;而应由学士起草的文件,皇帝却召来了某位舍人,如寇准罢相时,按规定应召翰林学士起草制书宣布这一决定,但却误召了知制诰晏殊;而宋真宗打算任命冯拯为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时,本应由中书舍人起草任命决定,皇帝却误召了学士杨大年来起草制书,由于不是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晏殊和杨大年于是当即说明自己被误召了,恳请皇帝换合适的人来起草文件(《续资治通鉴》第三十四卷)。他们这样做,固然与学士和舍人的分工十分明确,并且所能涉及的机密程度不一样有关,但秘书们互不争利也是原因之一。

值得首肯和赞扬的还是秘书们看轻钱财,辞谢润笔。因另有专文叙述“辞谢润笔”,这里只补充王禹偁(字元之)拒收李继迁送来的50匹马这件事。李继迁是西夏国的建立者,后附宋,991年任银州观察使,受赐姓名赵保吉。李继迁的任职制书是王禹偁起草的,李继迁送给他50匹马作酬谢(《渑水燕谈录》卷二)。这可是一笔大酬劳,是一般润笔钱数的好几倍。然而李继迁的谢表用的是启头书,文书很不合体,王禹偁于是“拒而不纳”。事关朝廷体制这种原则问题,王禹偁可是一点也不含糊的。在巨大的物质利益和严肃的道义之间,王禹偁选择了“义”,这比一般的看轻钱财行为自然更值得赞赏。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宋朝的秘书收入虽然很低,生活虽然贫穷,但他们守得住清贫,洁身自好,不贪不占,不与人争利,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舍利取义,确实弥足珍贵。

来源:秘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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