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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苑纵横

不合体制——古代公文写作趣闻杂谈

    】【收藏】  作者: 眭达明  来源: 秘书杂志(微信mishuzazhi)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八旗官员奏对,自称奴才。雍正间,以大臣亦称奴才,不合体制,特饬禁止。顾相沿既久,迄不能改。故旗员奏折仍称奴才,惟与汉员会奏之折,及题本表章,则书臣字。

——《养吉斋丛录》卷二十三,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12月第1版第246页

在如今的清宫题材影视剧中,满族人上奏皇帝都自称奴才,这是不完全正确的;或者说至少在雍正以后情况不是这样。

事实上,清朝皇帝不仅严格禁止汉族官员自称奴才,而且对满族大臣也多次作出限制规定。

如文首引文所说的那样,清朝入主中原以后,满族人见到皇帝或向皇帝奏事,还是沿袭旧俗,自称奴才。到了雍正年间,情况有了变化。这是因为经过康熙朝几十年的满汉大融合之后,人们的思想观念渐渐改变,不仅有人提出满汉臣工应一律称臣,雍正皇帝也明确规定,满族大臣奏事时,要和汉族官员一样称臣,不得自称奴才,否则就是“不合体制”。

所谓“不合体制”,大概是因为“奴才”毕竟是骂人的话,而奏对公事尤其是撰写公务文书是一件非常严肃和庄重的事情,如果字里行间都以奴才相称,看多了会让人不舒服。

可是,雍正的指示并没有得到认真的执行。原因是,满族人面对主子自称奴才的习俗相沿已久,改起来非常难,雍正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后来还是遇到了麻烦。满族官员和汉族官员一起向皇帝上奏公事时,满族官员自称“奴才”,汉族官员自称“臣”,以致在同一份公文上“臣”和“奴才”无法得到统一。这显然也是一个“不合体制”的问题。好在清朝皇帝足够聪明,他们很快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分别在乾隆三十三年(1768)和三十八年(1773)作出了两条规定。前一条规定是:“嗣后颁行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清稗类钞·称谓类》,中华书局2010年1月第1版第2172页)后一条规定是:“嗣后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着一体称臣,以昭划一。”(《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版第605页)

前一条规定似乎只是重申了雍正朝的规定,要求满族官员在上奏公事的奏折上必须称臣,但在书写请安、谢恩以及个人私事的奏折时,仍可称奴才。这与雍正禁止满族官员在奏折上称奴才相比,无疑是个让步。

可五年之后,乾隆又颁发了新的指示。原因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满族大臣在奏折上自称奴才。遇到这样甘当奴才的“奴才”,皇帝只有再次让步了。于是,满族大臣除了在与汉族大臣一起奏对公事时必须称臣,以及在加盖公章的“题本表章”中必须称臣外,其他的一概不管。最后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定制:“旗员奏折仍称奴才,惟与汉员会奏之折,及题本表章,则书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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