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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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某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农工委和有关市人大代表到×某县、×某县、×某县,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某镇、×某镇、×某镇6个村(3个原贫困村、3个原非贫困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市在20×某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攻坚帮扶政策总体不变,持续压实乡镇和村主体责任、行业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帮扶干部帮扶责任。调整轮换全市××多少个脱贫村(含×多少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多少余名。持续强化帮扶力量,推行市级部门选派干部到乡镇担任班子成员,乡镇挂村干部定期驻村,并与驻村第一书记成立驻村工作队,实现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帮扶全覆盖。健全监测和帮扶机制,守住返贫底线。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健全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动态监测常态暗访督查、定期检查考核,全面排查并建立“三类户”台账。全市建立防止返贫致贫专项基金,探索“防贫保”和临时救助机制,守住返贫致贫底线。
(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市“三农”领域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推进乡村振兴。推进机构衔接。按照国、省扶贫系统机构改革要求,某月上旬全市某县(区)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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