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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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 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 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 培训阶段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某场销售情况分析; 6.对某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用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 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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