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十佳中学生”评选活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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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每年“五四”青年节前评选、表彰一批学生中品学兼优、事迹突出的先进个人作为“十佳中学生”,树立学生典范,宣传十佳中学生事迹,形成正确舆论,弘扬五四精神,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校形成一种浓厚的“追星”氛围。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一中学生管理手册》。
2、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重他人,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维护公德,诚实守信,孝敬父母;热爱劳动,爱护公物;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广泛的群众威信,能积极、主动、有效地组织、参与学校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和威信。
4、上进心强,有强烈的竞争合作意识和良好的学习品质。
学习上目标明确,志存高远,态度端正、刻苦认真、质颖好思、善于合作、成绩优秀、堪称楷模。
5、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
自觉坚持体育锻炼,遵守两操规则,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
6、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意识。
思想不僵化、思维不拘泥,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去学习、去工作。
三、评选原则 坚持逐级推荐、全面评价的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四、评选办法 1、候选人的产生 每班推荐一名同学作为候选人: (1)班主任列出本班本学年历次学校考试平均排名前10名的学生名单。
(2)由班主任牵头、班委、团支部组成评议小组对以上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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