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车维修(保养)费用承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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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小车驾驶员的积极性,确保车辆车况良好,有效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的、配有专职驾驶员的小车(详见清单); 第二条 考核的方式为单车给定年度包干维修(保养)费用总额,以月度为考核期,节超费用按比例奖扣;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三条 小车年度维修(保养)的费用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的配件费、材料费、工时费、材料管理费等; 第四条 小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维修,仍按原有相关规定执行;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维修费用仍计入该车维修(保养)承包总额度内; 第五条 小车年度维修(保养)的费用给定由以下公式导出:(车价/使用年限15年*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行驶里程*维修年度系数)+[基本月保养费*12个月*(1+使用年度系数)+[上年月均维修费用*使用年度系数]*车况调整系数=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承包定额; 第六条 承包考核期为一般为年度,具体以承包协议确定的时间为准; 第七条 承包到期后的30天内,公司办公室根据年度车辆维修费用清单的统计数据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车辆维修(总费用)不到规定定额的,节余部分按50%比例奖励给承包人;承包人在承包期内的车辆维修(保养)总费用超过规定定额的,超过部分按40%比例在承包人的相关收入中扣除; 第八条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因故调换车辆或者不再驾驶实行维修承包定额的车辆,公司办公室将在30天内对其进行离岗考核,离岗考核组由其本人、接任驾驶员、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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