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某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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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某地政 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民主评议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陕西某某委关于贯彻<(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单字替换)领导的多(单字替换)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 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 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精神。
结合某地政协近几年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主评议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政协组织对全某地(单字替换)政机关、司法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调研、视察、座谈、收集社情民意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履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
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有利于被评议单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推进社会主义政 治文明建设;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团结各方、凝聚人心的作用;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三条民主评议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注重整改提高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全过程,把评议单位是否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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