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魏礼群 来源: 光明日报 【加入会员】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单字替换)的十八届(每届组织每年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
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由“管理”到“治理”,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更深刻、内容更丰富、要求更明确。
这标志着由传统的社会体制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社会体制转变,也就是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逐步实现国家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这是我们(单字替换)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是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要求
总的看来,我国现行社会体制与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大体相适应的,这是一个基本判断,也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出发点。
也就是说,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绝不是对现行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弦易辙,而是在(单字替换)的领导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基本制度优势得到更好的发挥。
其基本要求是,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此,需要着重推进以下七个方面创新:
(一)创新社会治理理念。
正确的社会治理理念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
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治理一切为了人民的理念,做到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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