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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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d字[2000]02号《关于实行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等次的评定 (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 1、优秀。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d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d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d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2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d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d风廉政建设责任,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
(6)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高,效果好。
(7)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执行d纪政纪法规,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本单位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8)领导班子年终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优秀票数占90%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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