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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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字替换)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单字替换)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单字替换)的组织,增强(单字替换)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单字替换)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单字替换)的干部接受(单字替换)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单字替换)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单字替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某地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批准。
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单字替换)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单字替换)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单字替换)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单字替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单字替换)员大会选举。
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单字替换)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单字替换)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单字替换)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单字替换)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单字替换)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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