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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接访人员岗位职责

    】【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加入会员】 

一、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
       •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的申诉、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记录,做到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三、接待人员应积极准确地向来访群众宣传(单字替换)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对群众实施正确引导,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明确答复。
       四、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问题,及时处理发生在本市的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事件。
       五、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转办、交办来访事项,并负责核查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转办要符合原则,做到及时、准确、不丢、不漏、不错转。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七、对承办单位,按时限要求,定期进行催办、督促。
       八、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确有价值的批评、建议,应如实及时呈报有关领导、部门参考。
       九、审阅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纳入重要内容并成立新的机构负责,专门做群众工作)件办理情况,发现办理不妥当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责成有关部门复议。
       对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而上访人不服的,要与处理部门共同做好解释工作。
       十、处理的上访案件,要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十一、负责做好来访情况的整理、分类、统计工作。
       十二、群众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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