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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文印工作管理规定

    】【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加入会员】 

为了压缩公文数量,规范公文管理,同时使学校办公室文印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文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文印室的工作职责范围 (一)材料打印范围 1.校(单字替换)委、校行政颁发的文件; 2.各单位(部门)以校(单字替换)委、校行政名义颁发的文件; 3.以学校名义上报的汇报材料和对外交流材料; 4.全校性工作会议的主题报告及会务材料(不含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5.其它由学校办公室安排打印的材料。
       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打印的文字材料,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后予以打印。
       凡配置计算机的单位(部门)材料打印由本单位、部门在其微机上自行输入,然后持电子文稿到文印室转换印制。
       各单位(部门)的年度计划、总结、会议通知、报告、各类表格、报表等材料不属于文印室打印范围,若确有需要在文印室打印的,经学校办公室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收取费用。
       (二)复印范围 1.按照保密规定由有关校领导批准复印的材料; 2.必须由学校档案馆存档留查的材料; 3.其它由学校办公室安排复印的材料。
       各种学术会、交流会、研讨会会务材料以及不在以上复印范围内的材料,各单位、部门及个人要求复印,按学校规定适当收费。
       二、学校文印室文印工作规范 (一)材料打印规范 1.凡需要打印的材料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办公室审核,公文还需主管校领导签发后,由学校办公室秘书交文印室打印,文印室不直接承接各单位、部门送来的打印材料。
       2.交文印室的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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