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的探讨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lusijian2018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围标串标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侵害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三定方案”,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种交易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
从我市近年来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围标串标行为发现难、核实难、查处难。
作为政府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全面系统研究围标串标行为,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加以遏制已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表现形式
围标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串标是指通过相互串通招投标以达到规避合法竞争,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围标串标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主体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一是非法挂靠。
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资质借入行为;低资质的企业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借入高级别资质行为;同等资质的企业为获取中标资格所实施的资质借入行为。
二是多头挂靠。
一家投标单位挂靠数家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
三是共同围标。
投标人互相配合,轮流中标,甚至出现一些只投标不想中标的所“投标经济人”。
一些企业、组织或个人则利用投标不中标的特点,给予或收受一定的利益租借资质,进行围标串标。
四是故意废标。
一些投标人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主动废标,为围标串标者创造较大的中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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